新山地明適用于預防同種異體腎、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組織移植所發生的排斥反應,也適用于預防及治療骨髓移植時發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應,常與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免疫抑制劑聯合應用,以提高療效。近年來有報道試用于治療眼色素層炎、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及難治性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銀屑病、難治性狼瘡腎炎等。
新山地明的使用方法:除了某些情況需靜脈滴注山地明濃縮液外,對大部分病例,推薦口服新山地明治療。新山地明較標準山地明口服液吸收更快,在接受維持量的腎移植患者中,其生物利用度(AUC)有提高。新山地明的每日總用量應分兩次服用(早上和晚上)。
新山地明的用法有兩種,第一種是服用口服液。口服液時常使用的方法是以牛奶、巧克力或桔子汁等稀釋,溫度最好為25℃。打開保護蓋后,用吸管從容器內吸出所需山地明量,量要準確,然后放入盛有牛奶、巧克力或桔子汁的玻璃杯中,藥液稀釋攪拌后,立即飲用,并再用牛奶等清洗玻璃杯后飲用,確保劑量準確。用過的吸管放回原處前,一定要用清潔干毛巾擦干,不可用水或其他溶液清洗,以免造成山地明藥液被污染。
新山地明的用法第二種是靜注法。靜注法僅用于不能口服的病人,首次靜脈注射量應在移植前4~12小時,每日每千克體重5~6mg,相當于口服量的1/3,按此劑量可持續到手術后,直到可以口服山地明為止。使用前應以5%葡萄糖或等滲鹽水稀釋成1:20至1:100濃度,緩慢地于2~6小時內滴完。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新山地明的用量一般依病人情況而定,器官移植前的首次量為每日每千克體重14~17.5mg,于術前4~12小時1次口服,按此劑量維持到術后1~2周,然后根據肌酐和新山地明血藥濃度,每周減少5%,直到維持量為每日每千克體重5~10mg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