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怕的情況是:我們每一個正常人,都面臨著隨時被別有用心者送進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你救助無門,你越說自己沒有精神病,你就越被認為有精神病。你會像犯人一樣被關起來。
10月26日,我國首部《精神衛生法》正式出臺,該法案著重強調心理健康的促進和精神障礙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等需要社會各個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和社區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管理。
為響應剛剛出臺的《精神衛生法》,一項名為精神分裂癥治療聯盟(以下簡稱治療聯盟)的新型治療教育模式正在醞釀推出。治療聯盟是在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庭、精神科醫生及社區衛生支持系統間建立的有機組織,是基于傳統治療模式的全面升級,也是對目前單純靠藥物主導治療的有力補充。
治療聯盟通過鼓勵患者家庭更多地參與和共同決策,使單一的醫生對患者單向診療過程,與群體的醫生和患者、患者和患者的治療聯盟促進相結合,進一步開發患者和家屬之間的同伴支持。衛生部疾控局精神衛生管理處嚴俊處長指出:“精神衛生問題在我國日益突出,不僅嚴重影響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而且對家庭和社會造成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醫療機構和患者家庭之間的互動聯盟,能夠加強醫患之間的理解和互信,對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有效性,共同促進治療的持續性,降低疾病的復發率產生重要影響。治療聯盟是一項很好的創新舉措,希望各方有效利用這個平臺,整合資源,不斷深入探索,為解決我國當前面臨的精神衛生問題做出積極貢獻。”
精神分裂癥患者治療依從性不佳,是癥狀控制的最大障礙以及增加復發風險的重要因素,其中家庭和社會支持不良等是導致復發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確保患者接受規范化治療的同時,建立精神分裂癥治療聯盟,幫助精神分裂癥患者和家屬解決治療不同階段出現的疾病波動等問題非常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