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試驗中,大約60%接受IFNα/RBV聯合治療的患者不能獲得SVR(McHutchison et al., 1998)。無應答的機制并不清楚,但是有些因素如HCV基因型1型和4型,高血清病毒負荷,年齡大的患者和男性患者可能與IFN耐藥有關。
研究表明,對IFNα治療無效者再用IFNα/RBV聯合治療,療效要比再用IFNα單藥治療好,但應答率只有20%甚至更低(Cummings et al., 2001)。然而,研究結果還顯示,無應答的患者繼續治療依然可能從中獲益,因為這些患者即使不能清除病毒,肝組織學也可得到改善。這些結果提示,繼續治療可能減少發展成為 肝硬化、終末期 肝病和HCC的危險性。
高劑量PEGASYS ®對無應答患者的療效 和安全性的臨床試驗、不同PEGASYS ®/RBV聯合方案和其他抗病毒藥物對無應答患者療效的臨床試驗正在進行中。一項隨機分組的、多中心的療效和安全性的研究對PEGASYS ®/RBV, PEGASYS ®/mycophenolate mofetil,PEGASYS ®/金剛烷胺和PEGASYS ®/RBV/金剛烷胺在無應答患者和復發患者中的療效和安全性進行了比較,初步結果顯示,在這些患者中使用PEGASYS ®和其他藥物聯合治療可以獲得較好的病毒學應答(Afdhal et al., 2001 [oral presentation, AASLD])。
由于沒有出現SVR的患者可獲得肝臟組織學的的改善,一項由美國NIH資助的大型的多中心的被稱為“HALT-C”的研究已經啟動,以評價是否長期低劑量PEGASYS ®治療可以阻止無應答患者疾病的進展(以組織學應答作為評價依據)。主要的終點事件將包括預防肝功能失代償、原發性 肝癌和死亡的發生。
人種
先前的研究已經表明人種是一個影響CHC患者對IFN治療反應的宿主因素?偟膩碚f,黑色人種的SVR是很低的。利用隨機化II期/III期和III期國際性研究數據庫中1205例入選患者的數據,對PEGASYS® 180µg和IFNα-2a(3 MIU or 6/3 MIU 每周三次)兩種治療方法的療效進行了比較,一共有55個患者是黑人,大約50%為男性,80%感染了HCV基因型1型,25%患有肝硬化或者是正在向肝硬化轉變中。這群患者與總人群(白色人種)有著類似的基線特性。雖然黑人總的應答率要低于白色人種,但是在黑人患者中,PEGASYS®治療結束時病毒學應答和SVR(分別為19%和15%)都要明顯高于常規IFNα治療(分別為4%和0%)(圖 ‑1)。白色人種患者使用PEGASYS® 的SVR是35%,而IFNα治療的SVR為13%。
圖‑1 PEGASYS® 和常規IFNα治療應答的人種差異(Shiffman et al., 2000)。
因此,PEGASYS®單藥治療黑人CHC患者的療效明顯要高于比IFNα (Shiffman et al., 2000)。
一項比較PEGASYS®/RBV聯合治療在具有相似基線特性的7 4名黑人和28名白人慢性感染HCV患者中療效的研究目前正在進行中。初步的研究數據顯示了令人鼓舞的趨勢(通過分析EVR)(Jeffers et al., 2001)。
基因型
感染HCV基因型1型的患者對IFNα單藥治療和IFNα/RBV聯合治療的應答率都要比HCV基因型2型和3型的患者低(Davis & Lau, 1997)。如前文所述,基因型1型的患者接受PEGASYS®單藥治療的SVR明顯要高于常規IFNα治療和 (Perry & Jarvis 2001; Pockros et al., 2000)。而PEGASYS®/RBV聯合治療的療效明顯要比常規IFNα-2b/RBV聯合治療高(46%對比36%)(圖3-7),對基因型1型高病毒負荷組(41%比33%)和低病毒負荷組(56%比44%)也是如此(Fried et al., 2002)。所以,總體上PEGASYS®/RBV治療的療效要明顯高于IFNα-2b/RBV (Rebetron™)治療。PEGASYS®/RBV(180 µg qw/1000–1200 mg od)48周療程對于HCV基因型1型患者的顯著療效同樣在最近結束的III期個體化聯合治療研究中被證實,后者的SVR達51%。
感染基因型4型的患者同樣也較難治療。在參加PEGASYS®單藥治療試驗的16名HCV基因型4型患者中,接受PEGASYS®單藥治療患者的SVR為45%,而接受IFNα-2a治療患者的SVR為0%(圖‑3)(Sherman et al., 2001)。
分析參加PEGASYS®/RBV臨床試驗的34名HCV基因型4型患者的治療結果,顯示PEGASYS®/RBV聯合治療比PEGASYS®單藥治療和常規IFNα-2b/RBV聯合治療都要更為有效。(Fried et al., 2002)。
圖‑3 PEGASYS ® 單藥和PEGASYS ® 聯合利巴韋林治療HCV基因型4型患者的療效比較(數據分別來自兩個試驗:Sherman et al., 2001; Fried et al., 2002)。
接受PEGASYS®治療患者的生活質量
CHC的患者會出現健康相關的生活質量(QoL)下降。以干擾素為基礎的治療同樣也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比如疲勞,肌痛、流感樣癥狀和抑郁,這些將會對患者的活力、社會交往和工作能力產生負面影響。雖然IFN治療在最初的12到24周時間里會對CHC患者的生活質量產生負面影響,但是抗病毒治療達到SVR后可提高CHC患者的生活質量(Davis et al., 1994;Ware et al., 1999; Bonkovsky & Wolley, 1999)。
在臨床試驗中,通過記錄、分析Short Form 36 (SF-36)表和Fatigue Severity Scale (FSS)表中數個精神和體力評價指標,發現在統計學上和臨床上PEGASYS®單藥治療可以明顯改善生活質量和疲勞程度,而且這種改善在治療2周后即可表現出來(Rasenack et al., 2000)。對參加3項關鍵的III期PEGASYS®單藥治療試驗的1441名患者進行分析,發現SVR與生活質量和疲勞程度的改善有關。無論有無肝硬化,治療應答者的健康相關的生活質量都比無治療應答患者有提高(Bernstein et al., 2002)。這項研究很重要,因為它證實了HCV感染造成的健康相關的生活質量下降可以通過成功的治療而得以改善。
圖‑5 PEGASYS® 與常規IFNα治療的生活質量的比較(Rasenack et al., 2000)。
而且,通過對 肝炎患者生活質量調查(HQLQ)和工作效率和活力損害情況(WPAI)的評價,發現PEGASYS ®單藥治療比IFNα-2b/RBV聯合治療顯得更為有利。經過4-12周的治療,在WPAI的7項評估指標中,與IFNα/RBV聯合治療的患者相比,PEGASYS ®治療患者的這些指標的改變較少(P <0.05)(Perillo et al., 2000)。
接受PEGASYS®/RBV治療患者的生活質量也要比IFNα-2b/RBV治療患者高。兩組治療在SF36和疲勞嚴重程度評價表的身體疼痛、活力和社會功能等項目上均有明顯的差別(Hassanein et al.,2001 [oral presentation, AASLD])。
小結
大量的臨床試驗的數據表明,PEGASYS®單藥治療是治療CHC最適宜的單藥治療方案。通過與其他干擾素治療方案比較,PEGASYS®/RBV聯合治療被認為是CHC最適宜的聯合治療方案。
不管患者的情況如何(是否感染耐藥的HCV基因型,是否為高病毒負荷量患者,是否肝硬化患者、是否黑人患者),PEGASYS®單獨或與RBV聯合應用都比常規聯合治療提供了最大的治愈機會。PEGASYS®單藥治療對組織學的改善也比常規IFNα治療更明顯,有些患者即使沒有獲得病毒學應答,也可得到組織學改善。
PEGASYS®的藥動學特性歸功于通過穩定的酰胺鍵與干擾素分子連接的大分子的支鏈PEG。PEGASYS®的藥動學特性使HCV在7天的用藥間期內被完全抑制。因此,PEGASYS®可以每周用藥一次,極為方便。PEGASYS®有一個經典的劑量效應關系,而180µg的劑量是治療各種患者的最佳劑量。需要減少劑量的患者在適當調整劑量后繼續治療,仍可獲得顯著的療效。
在治療12周時可對患者的SVR進行預測,以便對患者的治療方案進行調整。治療12周時出現病毒學應答的患者應該繼續治療,并可告訴患者繼續治療將會取得顯著療效,這將激勵患者把治療堅持下去。而沒有出現EVR的患者將被建議停藥,因為治療的負擔可能會超過從中獲得的得益。然而,對于沒有出現EVR的進展性肝纖維化和肝硬化患者,繼續使用單藥治療是一個可行的選擇,因為PEGASYS®治療可能使組織學得到改善。
在治療早期增加對治療的信心可以提高患者的依從性,而患者依從性的增加對提高臨床試驗的SVR有積極的作用。早期的療效預測對增強患者對治療依從性有重要的意義。
應該根據患者HCV基因型的不同而采取個體化PEGASYS®/RBV聯合治療。對于那些非基因型1型的患者可以把療程從48周縮短為24周,而RBV也只需要使用800mg的低劑量。對于基因型1型的患者,為了獲得最大的治愈可能,還是建議使用標準劑量的RBV(1000mg/1200mg)和48周的療程。PEGASYS®聯合治療臨床試驗建立了新的治療范例,它更為經濟、安全,依從性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