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本月17日新華社的消息,第四屆中國移植運動會新聞發布會上傳出消息,我國每年有30萬終末期
肝病患者需肝臟移植,而這其中僅有大約1%的患者能獲得
器官移植的機會。鑒于我國人體器官移植領域中的供求差距巨大、器官捐獻、工體選擇等各環節的監管都嚴重缺失,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郝林娜表示,在人體器官捐獻工作中,紅十字會作為第三方組織將和推動無償獻血一樣,強調捐獻的自愿、無償原則。
據了解,人體器官移植中供需差距之大更催生了非法倒賣人體器官的產業鏈,不久前遭媒體曝光的有北京、廣州與上海等一線大都市,而在普寧、揭陽等地則出現謀殺流浪漢、精神病患者或孤寡人群而非法取得人體器官的惡性事件。其實,早在2007年5月國務院頒布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確規定“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等工作”。對此,中國紅十字會將循國家法令,以第三方組織的身份監管人體器官移植流程,對器官捐獻的獲取、分配等環節進行監督,開展宣傳動員、報名登記、緬懷紀念、救助激勵等活動。這將在制度與操作的層面上很好的抑制這些惡性投機倒把的非法操作——我們的器官不是商品,嚴禁買賣!
截至2009年6月底,全國各地紅十字會累計登記捐獻遺體6.78萬人,其中實現捐獻意愿0.84萬人;累計登記捐獻眼角膜2.51萬人,實現角膜捐獻意愿9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