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三部委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招工、招聘體檢和技工院校招生體檢的監督檢查,督促用人單位、技工院校嚴格執行本通知的規定;對用人單位違反本通知規定,要求受檢者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并依照《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給予罰款等處罰;對技工院校違反本通知規定,要求學生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的,要及時制止、糾正,給予通報批評,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分。
昨天,天津市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就此接受采訪時稱,國家三部委的規定已下發生效,相關單位都必須執行,如果違規,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個人可舉報投訴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部門將按規定處理,對于違規單位一定按規定懲處。
對此,國內乙肝維權第一人、被譽為“乙肝斗士”的雷闖表示,某些企業關于“員工一同作業所以要查乙肝”的說法不合規定,也沒有科學依據。
乙肝病毒攜帶者都可以從事食品行業,說明國家根據科學依據,已經證明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的安全性了,那么乙肝病毒攜帶者和其他員工一起作業還會構成威脅嗎?
另外,國家三部委的新規定是針對所有企業和用人單位的,既然其他企業不查乙肝五項,僅因為“海洋作業共同居住共同作業”就查乙肝,缺乏說服力。據了解,去年9月1日,還在讀大學的雷闖經過半個月的努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辦得中國首張乙肝病毒攜帶者的食品行業健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