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藥物性肝病(drug-induced liver disease)是指某些藥物對肝的直接或間接損傷引起的疾病。由于藥物性肝病的臨床和病理表現各異,故常被誤診,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講,藥物性肝病也是一種值得注意的醫源性疾病。有研究指出,藥物淋巴細胞刺激試驗對免疫特異質性DILI患者的診斷具有較顯著意義
近日,襄陽市中心醫院和上海南京軍區
肝病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員共同發表論文,旨在建立藥物淋巴細胞刺激試驗并作為免疫特異質性藥物性肝損傷(drug-induced liver injury,DILI)的輔助診斷手段。研究指出,藥物淋巴細胞刺激試驗對免疫特異質性DILI患者的診斷具有較顯著意義,反映了這部分患者的外周血單個核細胞再次暴露于致敏藥物后的增殖情況。該文發表在2012年第20卷第3期《中華肝臟病雜志》上。
對59例擬診為DILI的患者,通過分離其外周血單個核細胞,暴露于可疑藥物,用氚標記胸腺嘧啶核苷摻入法檢測,依據氚標記胸腺嘧啶核苷摻入值確定淋巴細胞被藥物特異激活而增殖的程度。同時設立藥物試驗組、陰性對照組和陽性對照組。預試驗包括植物血凝素最適劑量和藥物最適濃度等。試驗同時設立40名健康人作為健康對照組,每次暴露于相同藥物,同步檢測,所得結果使用配對t檢驗。
DILI患者外周血單個核細胞經敏感藥物刺激后的增殖程度與經植物血凝素刺激后增殖程度相當,DILI患者暴露于目標藥物后陽性者刺激指數(SI)>1.8,本研究59例擬診為DILI患者中28例為陽性,SI在1.9~43.08之間,均值為22.49,健康組SI≤1.8,DILI患者組SI高于健康對照組。本研究特異性為94.92%,靈敏性為47.46%。
藥肝的診斷可根據服藥史、臨床癥狀、血象、肝功能試驗、肝活檢以及停藥的效應作出綜合診斷。診斷藥肝前應了解:①用藥史:任何一例肝病患者均必須詢問發病前3個月內服過的藥物,包括劑量、用藥途徑、持續時間及同時使用的其他藥物。②原來有無肝病,有無病毒性
肝炎和其他原因肝病的證據;③原發病是否有可能累及肝臟;④以往有無藥物過敏史或過敏性疾病史,除用藥史外,發現任何有關的過敏反應如皮疹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對診斷藥肝是十分重要的。診斷藥肝時應與以下疾病作鑒別診斷:病毒性肝炎、全身性細菌感染、術后肝內汁淤積、膽總管炎伴/或急性胰腺炎、膽管損害、充血性心力衰竭、慢性肝病肝功能惡化。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如果被診斷為藥物性肝病,應及早治療,找出原因,加以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