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Lancet》的一項研究比較了早期
類風濕關節炎使用托珠單抗、甲氨蝶呤或兩者聯合治療(U-Act-Early)的有效性
和安全性。結果顯示,對于新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的患者,同目前一線標準的甲氨蝶呤相比,快速起始的托珠單抗聯合或不聯合甲氨蝶呤在持久緩解上更有效,安全性方面無差異。
背景:新確診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中,治療目標是及時、快速和持續緩解。比較抗白細胞介素-6受體
單克隆抗體托珠單抗聯合或不聯合甲氨蝶呤(一種傳統合成的改善疾病的抗類風濕藥物[DMARD])vs 國際指南一線的甲氨蝶呤單用策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者在荷蘭21家風濕病學門診部開展了一項2年、多中心、隨機化、雙盲、雙模擬策略研究。納入患者在納入前1年內確診為類風濕關節炎,未使用DMARD,年齡為18歲或以上,符合目前的類風濕關節炎分類標準,并且評估28處關節疾病活動指數(DAS28)至少為2.6。
隨機分配患者(1:1:1)至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托珠單抗+甲氨蝶呤組)或托珠單抗聯合安慰劑-甲氨蝶呤(托珠單抗組)或甲氨蝶呤聯合安慰劑-托珠單抗(甲氨蝶呤組)。托珠單抗的給藥方案為8 mg/kg,每四周靜脈給藥一次,最大劑量為每劑800 mg。甲氨蝶呤的給藥方案為起始每周10 mg,之后每4周增加5 mg,直至最大劑量每周30 mg,或至癥狀得到緩解、或無法耐受毒性時的劑量。
采用一個交互式網絡響應系統進行隨機化。安慰劑外表與活性藥相似以實現掩蓋;研究過程中對研究醫生、藥劑師、監測人員和患者保持設盲,所有評估由設盲的評估人員完成。初始治療未達到緩解的患者,將從安慰劑轉化為陽性藥物;初始治療時的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將轉換為標準療法(比如甲氨蝶呤聯合
腫瘤壞死因子抑制劑)。
當達到持續緩解時,則開始逐漸減甲氨蝶呤的劑量至停止,然后托珠單抗(和安慰劑-托珠單抗)也逐漸減少至停止。主要終點是整個研究期間各組癥狀得到緩解人數的比例,癥狀得到緩解的定義是DAS28評分小于2.6,腫脹關節數小于等于4個,并且持續至少24周,采用雙邊Cochran-Mantel-Haenszel對組間進行比較。根據意向治療方法進行分析。
2010年1月13日至2012年7月30日間,招募和分配了317名符合條件的患者進行治療(106名至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組,103名至托珠單抗組,108名至甲氨蝶呤組)。3組完成全部研究的患者百分比是相似的(范圍72%——78%)。最常見的退出原因是不良事件或并發疾病(27例,34%)和不完全響應(26例, 33%)。最初方案中,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組106名患者中91名(86%)達到持久緩解,相比較,托珠單抗組103名患者中有86名(84%),甲氨蝶呤組108名患者中有48名(44%)(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vs甲氨蝶呤的相對風險[RR] 2.00,95%CI 1.59——2.51,托珠單抗vs甲氨蝶呤1.86,1.48——2.32,兩組p<0.0001)。
整個研究中,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組106名患者中91名(86%)達到持久緩解,相比較,托珠單抗組103名患者中有91名(88%),甲氨蝶呤組108名患者中有83名(77%)(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vs甲氨蝶呤的RR 1.13,95%CI 1.00——1.29,p=0.06,托珠單抗vs甲氨蝶呤1.14,1.01——1.29,p=0.0356,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vs 托珠單抗 p=0.59)。
3個治療組中最常見的不良事件是鼻咽炎,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組106名患者中有38名(36%),托珠單抗組103名患者中有40名(39%),甲氨蝶呤組108名患者中有37名(34%)。
治療組之間的嚴重不良事件沒有差異(托珠單抗聯合甲氨蝶呤組106名患者中有17名(16%)vs托珠單抗組103名患者中有19名(18%),甲氨蝶呤組108名患者中有13名(12%)),研究期間無死亡病例。
對于新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的患者,同目前一線標準的甲氨蝶呤相比,快速起始的托珠單抗聯合或不聯合甲氨蝶呤在持久緩解上更有效,安全性方面無差異。(來源:醫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