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類風濕因子陽性?許多患者問:“我的類風濕因子陽性,是不是就證明我患了類風濕性
關節炎?”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其實類風濕因子陽性并不代表您就是患了類風濕病,類風濕因子陽性跟類風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大家不要混為一談。下面百濟藥師給大家詳細講解什么是類風濕因子陽性。
什么是類風濕因子陽性?
類風濕因子(rheumatoid factor,RF)可分為IgM、IgA、IgG、IgD、IgE五型(注:在臨床內科學中描述為四型,沒有IgD型;但在實驗室診斷學中描述為5型),是類風濕關節炎血清中針對IgG FC片段上抗原表位的一類自身抗體,類風濕因子陽性是其中的一種。類風濕因子陽性患者較多伴有關節外表現,如皮下結節及血管炎等。IgM型RF陽性率為60%-78%。
類風濕因子陽性不等于類風濕病
人們往往認為,類風濕因子陽性就是得了類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因子陰性就可以排除類風濕性關節炎了。其實不然,類風濕性關節炎(RA)患者類風濕因子(RF)的陽性率為70%-80%,國際上通常將RF作為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標準之一。
事實上,臨床上除了類風濕以外,RF還見于正常人尤其是老年人,陽性率可達5%-10%。還有患各種感染性疾病的人,如乙肝、結核病、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和慢性
支氣管炎患者以及患有結締組織病,如
紅斑狼瘡、干燥綜合征、皮肌炎、血管炎、硬皮病以及某些惡性疾病的人,其血清中偶爾也會檢測到RF。
因此,在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上,一般認為類風濕因子只有參考價值而無特異性診斷價值。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醫院采用定性或半定量方法檢測類風濕因子,化驗結果以“陽性”或“陰性”,“&1:20”或“&30I U /d l”等不同方式表達,不能完全反映血清類風濕因子水平。目前,條件好的醫院多采用定量測定方法,它能動態反映血清類風濕因子水平升高和降低的變化。
類風濕因子陽性是診斷的重要條件而非必要條件
認為類風濕因子陽性一定是類風濕關節炎,反之,一定能排除該病的概念是錯誤的。因為類風濕因子最早在類風濕關節炎病人血清中發現的,其實在一些其他疾病中也可出現陽性。但是一旦出現高滴度類風濕因子,說明其病情嚴重,并有可能出現關節以外臟器的損害。所以說類風濕因子陽性是診斷類風濕關節炎的重要條件而非必要條件。
類風濕因子是血清中存在的一種非特異性
免疫球蛋白(在免疫反應中起主要作用的一種成份),常見的類風濕因子IgM型、IgG型、IgA型。臨床上主要測定IgM型類風濕因子,常有病人看到檢查單上類風濕因子陽性,就認為自己得了類風濕關節炎,其實不然。如果用最簡單的乳膠凝集法測定類風濕因子,不應該只簡單報告陽性或陰性,而應該報告滴度的多少。沒有滴度的類風濕因子是沒有參考價值的,反而會引起誤導。一般說1:32為陽性,但診斷類風濕關節炎滴度多在1:64以上才有意義。高滴度的類風濕因子與更大程度的關節損害和更多的關節外表現相關。類風濕因子在類風濕關節炎病人中60%-80%陽性,在關節液中高達100%。
同時,類風濕因子陰性也不能排除類風濕關節炎的可能,因為多數醫院不做IgG型、IgA型類風濕因子的測定,當IgM型類風濕因子陰性時,并不意為其他類型也是陰性但是真正的血清類風濕因子陰性的病例也是存在的。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總之,RF可見于類風濕患者。RF陽性對診斷類風濕有參考價值,高RF水平對診斷類風濕更有支持意義,但陰性也不能排除類風濕。因此,我們不要簡單地、不加分析地將類風濕因子陽性等同于類風濕性關節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