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浦蘭給藥途徑 :口服。需以適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進食影響。
(2)開浦蘭給藥方法和劑量 :
成人(>18歲)和青少年(12-17歲)體重≥50kg
開浦蘭起始治療劑量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據臨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劑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劑量的變化應每2-4周增加或減少500mg/次,每日2次。
老年人 (≥65歲)
根據腎功能狀況,調整劑量 (詳見下文有關腎功能受損病人描述)。
4-11歲的兒童和青少年(12-17歲)體重≤50kg
開浦蘭起始治療劑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據臨床效果及耐受性,劑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 劑量變化應以每2周增加或減少10mg/kg,每日2次。應盡量使用最低有效劑量。兒童和青少年體重≥50kg,劑量和成人一致。
青少年和兒童推薦劑量:
開浦蘭起始劑量10 mg/kg,每日2次,最大劑量30 mg/kg,每日2次。
體重15 kg:開浦蘭起始劑量每次150 mg,每日2次,最大劑量每次450 mg,每日2次。
體重20 kg:開浦蘭起始劑量每次200 mg,每日2次,最大劑量每次600 mg,每日2次。
體重25 kg:開浦蘭起始劑量每次250 mg,每日2次,最大劑量每次750 mg,每日2次。
體重50 kg或以上:開浦蘭起始劑量每次500 mg,每日2次,最大劑量每次1500 mg,每日2次。
20 kg 以下的兒童,為精確調整劑量,起始治療應使用開浦蘭口服溶液。
嬰兒和小于4歲的兒童患者:
目前尚無相關的充足的資料。
腎功能受損的病人 :
成人腎功能受損病人,根據腎功能狀況,按表中不同肌酐清除率(CLcr) mL/min(測出血清肌酐值按下述計算方法)調整日開浦蘭劑量。
CLcr=140-年齡(歲)×體重(kg)/72 × 血清肌酐值(mg/dl))
女性病人:上述計算值 × 0.85
腎功能受損病人的開浦蘭劑量
正常病人(肌酐清除率80 mL/min) :每次500-1500 mg,每日2次。
輕度異常(肌酐清除率50-79 mL/min) :每次500-1000 mg,每日2次。
中度異常(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 :每次250-750 mg,每日2次。
嚴重異常(肌酐清除率<30 mL/min):每次250-500 mg,每日2次。
正在進行透析晚期腎病病人 :500-1000 mg ,每日1次。服用第1天推薦負荷劑量為左乙拉西坦750 mg。透析后,推薦給予250-500 mg附加劑量。
兒童腎功能損害病人應根據腎功能狀態調整劑量,因為左乙拉西坦的清除與腎功能有關。
肝病患者 :
對于輕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損的病人,無需調整給藥劑量。嚴重肝損的病人,根據肌酐清除率可能低估腎功能不全的程度,因此,如果病人的肌酐清除率小于70 mL/min,開浦蘭日劑量應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