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恕我直言,執業藥師的發展障礙是國家政策
2002年9月15日,中國頒布了《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將配備執業藥師作為零售藥店銷售
處方藥及甲類非處方藥的條件,從而次確定了執業藥師在藥品經營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3年6月1日發布的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新版GSP),又規定,到2015年12月31日止,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2015年11月發布規定從業藥師可執業到2020年12月31日。然而到2016年12月底為止全國藥師注冊人數為34萬人,中國的藥店總數量已經超過45萬,也就是說執業藥師的總數無法滿足藥店的需要。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的規定延遲到了2020年底,只要有從業藥師就可繼續經營。
未來,不知道還有什么新規定會出來,一個國家的法律法規一改再改,始終無法執行。究竟是出了什么問題?
當我們經營了十多年的藥店現在被國家的一個法律法規限定,也是時候來探討探討了,中國的執業藥師存在著一系列的制度不完善,而卻沒有得到完全的處理,中國推行執業藥師政策以來,整個社會耗資數千億元,達到預期的結果了嗎?有哪些問題需要我們去思考的、反省的?我們現在應該考慮這些問題的方向。
| 好大喜功,脫離實際 |
這個可能是的一個問題了,整個政策的實施制定與推行中,政府部門從政策的制定之初就貪大求全,希望一次性地解決中國藥品監管中的安全管理問題,可是在實施過程中卻又沒有切確地做到,因此一次次地改變政策。原因還在于:在這過程中,完全不顧中國醫藥行業情況,想當然地制定一些政策,盲目推行。結果完全沒有可執行性,自古以來就存在這種情況。明慧帝朱允炆在黃子澄等文臣直諫下一登基就堅持推行削藩政策。在未對諸藩王屬地詳細了解,知己知彼的情況下,朱允炆盲目削藩,以至于打草驚蛇,導致藩王兵馬中實力強的燕王,寧王諸王起義清君側,終朱允炆被迫下位,下落不明。
紅軍的第五次反圍剿,也同樣是因為脫離實際,照搬蘇聯革命的經驗,與國民黨軍打陣地戰,終差點亡黨亡軍。執業藥師政策的制定與推行,雖沒有那么嚴重,但做得不好,同樣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重大的傷害。我們可以從如下一些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
首先是照搬照抄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執業藥師管理模式。可中國的情況實際和美國完全不同,這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藥師的管理機構不同,美國原先就設定有完善的藥監管理機構以及行業協會的成熟運行機制。而中國的情況是之前是由衛生院進行管理,之后才設立藥監局,過去的評定都是衛生局評定的所以新設立的。而我國藥品行業發展協會能夠健康運行的也沒有幾個,與美國大不相同,所以政策怎么能夠有效推行呢?
發展程度不同。美國目前來說在藥師管理體系已經發展上百年了,所以管理方面制度完善,而我國卻想以十多年的時間走別人百年道路,這種思想簡直就是天方夜譚,無論是按照藥師的數量還是運營管理機制都是不可行的,因此這也是一部分很大的差距因素。
其次是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中國自古以來是一個以農業為基礎發展中國家,從清朝之后發展緩慢,更有閉關鎖國的政策。而美國等西方國家早已過了工業化時代時代,現已進入了信息、網絡、服務、知識等產業時代。現有的執業藥師政策不顧這一基本的事實,強行照搬西方國家的模式。在這一政策之下,我國大批農村人口應如何解決用藥問題?很多偏遠的地方如何能配得上執業藥師,考取了資格證的執業藥師是否愿意跑去偏遠鄉村工作?如果農村人口用藥問題得不到解決,就不需要去管了嗎?
再則是基礎教育問題。按照國家規定的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要求,要報名執業藥師考試,必須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滿7年,大專滿5年,本科滿3年,研究生或碩士學位滿1年,博士畢業可以報考。按照這些要求,能夠達到要求的人數又有多少呢?達到這個要求的又有多少人想考執業藥師呢?達到要求又想考的人又有多少能夠考取到呢?以我國目前的情況,明顯是不能夠滿足要求的,大量沒有達到執業藥師安全配藥的人參加考試,就算考上了,又能發揮什么樣的作用?中國藥學專業的人才還有一個漫長的培養和發展過程。在我們的基礎教育都還沒有達到要求的時候,強制的要求其實只是揠苗助長。終考出了一批會考試的藥師。而實際的藥學管理和藥事服務,這里面大量的人什么都不懂。
這就是我們的執業藥師政策面臨的個重大的問題。脫離實際地去要求全國藥品經營企業去達到一個實際上無法達到的要求。一個真正好的政策方案,一定不是的那個政策方案,而是符合實際的政策方案。
| 職責不清,法律不全 |
中國執業藥師管理面臨的第二個大問題:職責和法律問題,藥監局要求藥店要配備執業藥師。為了配備執業藥師,正常情況下都會給每個人大概1500-3000元的補助津貼,而全國那么多家藥店,每家都這么做的話需要發放上百億元的津貼。
那么,發這些津貼下來到底有什么用?這些執業藥師到底配來做些什么?如果在履行職責中出現問題,他們要承擔什么責任呢?
答案:沒有。在目前為止,中國依然沒有一部《執業藥師法》!也就是說,國家要求藥店經營企業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只需要配完就可以了。
而另一方面,作為執業藥師履行職責是主要的工作,在處方上簽字。并沒有多少事可做。因為中國說了十多年的醫藥分開,到目前為止依然是一片亂局。醫院并未打破以藥養醫的體制,藥品處方依然在醫院的內系統里運行,能夠流到藥店的處方并不多。因此,這些執業藥師實際上大量時間是閑著的。
更可怕的是,執業藥師已經成為一個人力資源的賣方市場。有些執業藥師連工作都不愿意干,只想拿著一本執業藥師證到企業去注冊,拿執業藥師津貼。這也就是所謂掛靠的問題。很多藥監部門也了解這個情況,也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可是,政府在查處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歸根結底,這種情況的發生。只是因為兩個原因,一是執業藥師數量不足,而藥監部門又要求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二是沒有《執業藥師法》,執業藥師無論做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做,都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兩點,都是藥監管理部門造成的。
科普
2015年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
腫瘤醫院副院長葛明華做客新華網訪談時針對目前市面上不合理用藥的現象,建議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法》。隨著全國執業藥師隊伍的不斷壯大,國家藥品管理環境的變化以及公眾醫療需求的不斷提高,以往的規章制度已經不能滿足當前執業藥師隊伍的管理和運作,與執業藥師相關的各類矛盾日益突顯,這將嚴重影響我國執業藥師隊伍的健康發展,阻礙藥品合理使用的全面推廣,對醫療安全和公眾健康構成了潛在危害。葛明華建議:,加快《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法》的立法進程;明確醫療機構、零售藥店配備執業藥師的明確、細化要求。第二,理順執業藥師管理體制,調整和完善執業藥師資格認證政策;第三,改師的教育體制,增加其醫學知識的培養。
執業藥師的發展障礙是國家政策
《2016中國執業藥師發展論壇》專家提出,從醫療體系的法規來看,《執業醫師法》已經實施了17年,《護士管理條例》也已出臺多年,但唯有《執業藥師法》還沒有正式出臺,執業藥師的法律地位和責任尚未明確。據了解, 《執業藥師法》的立法工作一直處于調查研討狀態。沒有法律的支持和保護,藥師在社會上始終不能得到應有的地位和認可。絕大多數藥師的主要工作還是停留在藥品調劑、管理藥品入庫等一些簡單的工作,執業藥師的藥學服務受到限制。在新醫改持續推進,我國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的情況下,應加速《執業藥師法》立法工作,提高執業藥師地位。執業藥師也應不斷提升藥學服務水平和技能,未雨綢繆,迎接醫藥分開的挑戰。
| 醫藥分離,各自為政 |
在中國的執業藥師政策及管理體系中,還有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醫藥分離,各自為政。這主要表現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是藥監部門不認可衛生部門的藥師任職資格,只認藥監部門考試通過的執業藥師。事實上,在執業藥師還未出現之前就已經有大量的藥師存在了,他們原本是中國藥師體系的核心力量,但是現在卻因為執業藥師政策的出臺不得不又要面臨考證。那些衛生系統出來的藥師,很多人已在醫院藥房工作了二三十來,具有極其豐富的藥事管理經驗。只是因為不少年紀也大了,不愿再去考試。而他們到了藥店就不具備做藥師的資格了。而藥店審的,還是從醫院流出的處方。這些藥師在醫院可以審處方,當處方從醫院流出來的時候,他們卻沒資格審了。而只有那些拼命背考題、做試卷的人有資格審。這真是一個國家的悲哀。這樣的政策是怎么定出來的?這個政策讓中國的藥師出現一個巨大的斷層。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各自為政。
另一方面,藥監部門幾乎很難管到衛生系統的藥師要求。配備執業藥師的要求,要求來要求去,也總是以要求藥店為核心,而醫療機構卻不做要求。要知道,醫療機構在藥品銷售中占據百分之70以上的額度,但配備的執業藥師總數才幾千人,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執業藥師政策的意義到底在哪里?我們是否應該反省一下?從以上分析看,在衛生與藥監系統各自為政的管理之下,執業藥師的管理看上去更像一場兒戲。
| 只重形式,不重實質 |
這些年來,我們對執業藥師的關注,歸根結底,其實就是一個數量。這是我們十多年來執業藥師管理的核心。但是,滿足了執業藥師的數量要求,本質只是達到了一個形式上的要求。真正讓執業藥師在藥品經營中發揮藥事管理的作用,讓老百姓能夠安全用藥,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本質。但這么多年來,我們關注的重點根本不在這里。
各級藥監部門,對執業藥師的履職情況,做了什么樣的考核?那些有執業藥師的藥店,是否真讓民眾感受到了用藥安全的保障?藥品流通專項整治執業藥師實施到了嗎?
所有的政策推行,都不是為了推行而推行,不是為了做表現形式,實現本質的目標才是核心。
而執業藥師政策的核心是保障百姓的用藥安全,為百姓提供正確的用藥知識。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不能從單一維度地去追求執業藥師數量的滿足,把執業藥師的功能真正發揮出來才是問題的核心。只要能真正管理到位,哪怕只有一萬個執業藥師認真有效地工作,也可能比四十萬個執業藥師無所作為發揮的作用還大。
| 管理流失,方法錯誤 |
在執業藥師政策推行的過程中,整個管理是缺失的。主要表現在如下一些方面。
一是管理思想混亂。各級政府、藥監局如何對醫藥市場行業規劃管理、如何協作?我國的執業藥師應該如何規范用藥,怎么樣給百姓帶來藥品安全保障?各級部門、組織、協會分別承擔什么職責?......這一系列的問題都需要一個明確的方針來指導。
二是管理組織缺失。中國的執業藥師管理的組織模式是什么?大概很多人不知道,目前很多個省份已經有執業藥師協會。但事實上,中國的協會組織從來就不具備自律管理的傳統。不只是執業藥師協會,基本上中國的所有協會都只是重名而不重質。這些協會成立的功能其實是交友聚會,這也算是中國的特色吧。而另一個本來可能進行執業藥師管理的組織就是藥監部門,但藥監部門把管理的希望寄托給了執業藥師協會,自己也沒有明確的執業藥師管理體系。
三是管理方法錯誤。執業藥師如何管理,也沒有明細的思路,如何進行執業藥師的再教育?執業藥師注冊的系列問題。執業藥師日常的監督管理,既無管理流程也無管理措施也無評估體系也無獎罰規定,簡單而言就是沒有真正的管理。這樣,中國的執業藥師體系有什么用處呢?
| 思想僵化,難以糾錯 |
我國這些年來執業藥師管理體系一直都存在著很多問題,但是卻又一直沒改變?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因為政府制定的執業藥師政策思想僵化,不求創新,不思變革。整個政策從實施到現在的過程中資金是投入不少,但是效果甚微。相關部門應該從幾個方面進行改善。
首先是思想的改變。這里主要指的是改變官本位的思想。現在很多的政府部門還是有比較腐朽的思想,但是在改變我國的執業藥師管理中,切記不能有為官思想,作為政府官員有責任有義務為國家的用藥安全盡力,在這方面,應該是從政府到企業共同努力來做好這件事。不應該政府單方面地去想一些辦法來要求企業執行。這種思想改變了,中國在很多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就會具備一個良性的機制。
其次是調查研究體系的建設。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一直是政府基本的工作要求。但是,在執業藥師管理體系中存在的這些明顯的問題卻一直沒有受到應有的關注,有的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那些不切實際的政策和要求。如果沒有實際操作何必要再制定政策和實施呢?2017年新年之際,習近平同志給大家的新年致辭中印象深的一句話就是:大家擼起袖子加油干。以實際行動來進行調查研究后得出總結再制定修改政策不是的作為了嗎?未來,這種局面一定要有所改變,才可以建立起行之效的執業藥師管理體系。
再則是沒有糾錯機制。在有了系統的調查研究體系之后,還應該有一個建全的糾錯機制。沒有這個機制也不行,哪怕知道了問題,因為沒有這個機制,問題也會被長斯擱置,無法得到解決。因此,建立政策的糾制機制,響應機制,也是我們的政策制定部門應該認真考慮的問題。核心目標只有一個,建立真正有效的公眾健康保障體系。
綜合以上的論述。中國的執業藥師政策,面臨著一系列的問題。從管理思想到頂層設計,從目標確定到執行方式,從日常監管到運作機制,從人員培養到法律配套,都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是到了全面反思與認真變革的時候了。
來源: 執業藥師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