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巴金緩釋片是一緩釋制劑,服用本藥后體內血藥濃度峰值可降低,同時可保證血藥濃度在24小時內維持在正常水平。本藥為原發性大發作和失神小發作的首選藥,對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和復雜部分性及部分性發作繼發大發作療效不佳。下面為它的詳細用法用量。
對嬰兒良性肌陣攣
癲癇、嬰兒痙攣有一定療效,對肌陣攣性失神發作需加用乙琥胺或其他抗癲癇藥才有效。對難治性癲癇可以試用。本藥除用于抗癲癇外,還可用于治療熱性驚厥、運動障礙、舞蹈癥、卟啉癥、
精神分裂癥、
帶狀皰疹引發的疼痛、腎上腺功能紊亂,以及預防酒精戒斷綜合征。
該劑量適用于成人和體重超過17公斤的兒童。本劑型不適合年齡小于6歲的兒童使用。(存在誤入氣管的危險)使用德巴金緩釋片可控制癲癇發作。在那些為預防大發作發生而應用藥物的患者中,不應該突然停用抗癲癇藥物,這是因為如果突然停藥,出現伴有缺氧和生命威脅的癲癇持續狀態的可能性很大。
劑量:起始劑量通常為每日10-15mg/kg,隨后遞增至療效滿意為止(見初始治療)。一般劑量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該劑量范圍下發作狀態仍不能得到控制,則可以考慮增加劑量,但患者必須接受嚴密的監測。
兒童服用德巴金緩釋片時,常規劑量為每日30mg/kg。
成人服用德巴金緩釋片時,常規劑量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德巴金緩釋片時,給藥劑量應根據發作狀態的控制情況來確定。
每日劑量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及體重來進行確定。但同時應考慮到臨床上對丙戊酸鹽的敏感度存在著明顯的個體差異。
到目前為止對每日劑量、血藥濃度水平和療效之間的相關性仍不十分清楚,給藥劑量主要依據臨床療效來確定。當發作不能控制或懷疑有副作用發生時,除臨床監測外,要考慮做丙戊酸鈉血漿濃度水平的測定,已報道有效范圍為40-100mg/L(300-700umol/L)。
服藥方法:口服。每日劑量應分1-2次服用。
在癲癇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況下,可考慮每日服藥1次。
德巴金緩釋片應整片吞服,可以對半掰開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初始治療:新診斷癲癇或沒有使用過其它抗癲癇藥的病人,每2-3天間隔增加藥物劑量,1周內達到最佳劑量。
對于服用本藥其他速效制劑的且病情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使用德巴金緩釋片替代時推薦每日劑量仍維持現狀。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癲癇藥物的病人,用德巴金緩釋片緩釋片要逐漸進行,在2周內達到最佳劑量,其它治療逐漸減少至停用。如需加用其它抗癲癇藥物,應逐漸加入。
對于18歲以下兒童和青年,德巴金緩釋片用于治療與雙相情感障礙相關的躁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老年患者酌情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