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疾病可以對脊髓產生機械性的壓迫,其臨床表現往往有刻板的形式,如果能及早被發現,就可進行有效的治療.
急性壓迫癥通常是由外傷所引起,產生受壓部位節段性損害的體征,通常伴有受壓水平以下的皮層脊髓束功能障礙(例如,腱反射亢進,巴賓斯基征,無力)以及感覺障礙(見下文脊髓損傷).
亞急性壓迫癥通常是由髓外的腫瘤,脊膜下或硬脊膜外膿腫或血腫(見下文),或頸椎間盤(偶有胸椎間盤)脫出所引起.病人的發病癥狀是背脊局部疼痛,往往伴有根性分布的疼痛,以及皮層脊髓束功能障礙引起的反射變化.隨后發生兩下肢(往往以近端為主)的無力,感覺喪失以及最后出現的括約肌的失控.如病變位于頸段,常見節段性運動或感覺功能喪失.疼痛與輕度無力可持續數小時至數天,但脊髓的血管供應若一旦受到阻礙或發生脊髓橫貫性損害,則可在數分鐘內轉為病變水平以下所有神經功能的全部喪失.
慢性壓迫癥可由骨質或軟骨組織突出侵入頸段,胸段或腰段椎管或緩慢生長的髓外或髓內的腫瘤所造成.慢性壓迫癥的病程比亞急性壓迫癥要緩慢得多;嚴重的癥狀可能要經過數月或數年逐步發展出來.疼痛可能輕些,運動與感覺異常可同時出現,兩下肢可見強直現象.頸段病變通常伴有臂部節段性的神經障礙.
診斷和治療
一開始,診斷主要根據癥狀和臨床體征:脊柱扣痛(在轉移性癌腫,脊椎感染或硬脊膜外膿腫中扣痛特別顯著),兩下肢輕癱,肢體或軀干的感覺障礙以及反映皮層脊髓束功能障礙的反射變化.脊椎X線攝片罕有診斷性意義.MRI通常具有診斷性意義,能顯示骨質的侵蝕,骨折,嚴重的增生性改變,塌陷或病變水平的半脫位.如無MRI設備,相應節段水平的CT或脊腔造影術可用來證實脊髓的受壓,可充分顯示病變的水平與范圍.
治療取決于基本的病因.有關急性脊髓損傷與一些引起慢性壓迫癥的疾病的處理,參見有關章節的討論.
對亞急性壓迫癥及早采取干預措施至為重要.如果在肢體無力癥狀還未達到嚴重程度之前及時治療,許多病人都能有完全的功能恢復;但若一旦已發生兩下肢完全性截癱或自主神經功能明顯障礙,則治療后很少能有良好的恢復.對轉移性病變,應迅速給予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口服或靜脈注射地塞米松),如果已知癌腫細胞是屬于放射敏感類型,則立即進行放射治療可能有效.如果無放射治療設備,或神經障礙雖經內科治療繼續有所惡化,則應進行手術減壓,除非病人有手術禁忌證.如需作活檢,或有脊椎不穩,或放療后腫瘤有復發,或有產生壓迫癥狀的硬脊膜下或硬脊膜外血腫或膿腫,則都有手術適應證.硬脊膜外轉移的病例在進行手術以后一般都應接受放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