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棗口服液由枸杞子、海參、太子參、大棗、珍珠、益智仁、焦山楂組成,具有補腎健脾和胃、益氣養血、消食化積的功效,用于治療因厭食出現神疲乏力、食欲不振、面色無華、記憶力減退、生長發育遲緩、盜汗、佝僂等脾腎兩虧的嚴重厭食癥患兒。為進一步觀察其臨床療效,筆者對采用杞棗口服液治療的30例脾腎不足型厭食患兒進行了臨床觀察,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診斷與納入標準
西醫診斷標準:①長期食欲不振,見食不貪,入食量較前明顯減少,病程在2周以上,排除其他系統疾;②體重增長停滯或減輕,有不良食欲習慣或喂養不當史;③年齡在2周歲以上,12周歲以下。厭食癥脾腎不足辨證標準:不思飲食,食而不化,大便偏稀夾不消化食物,面色少華,形體消瘦,神疲乏力,發疏無華,雞胸龜背,發育遲緩,舌質淡、胖,或有齒痕,舌紅,苔少,脈弱無力[1]。脾腎不 足型證候量化標準:①食欲不振,進食量比正常同齡兒減少1/4(輕度)計3分;進食量比正常同齡兒減少1/2(中度)計6分,進食量比正常同齡兒減少3/4(重度)計9分;②體重不增、腹脹、惡心、嘔吐、神疲乏力、發疏無華、身材矮小、大便稀或便秘分別計2分。評分≥9分者入選。
納入觀察的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過程應符合臨床試驗管理規范規定。
1.2 排除標準
有嚴重心、肝、腎、造血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等原發性疾;已使用治療小兒厭食癥藥物治療,致藥物療效難以判斷者;年齡在2歲以下及12歲以上者;或已知對本藥成分過敏者;近3個月內參加其他藥物臨床試驗的患者。
1.3 一般資料
選擇2008年4月1日-2008年6月30日本院中醫兒科門診就診的厭食癥患兒30例,均符合納入標準。其中男18例,女12例,平均年齡(6.44±2.97)周歲,病程最短15 d,最長1年。
1.4 治療方法
口服杞棗口服液(浙江泰利森藥業有限公司,國藥準字B20020312),2次/d,1支(10 mL)/次,14 d為1個療程,服用2個療程。分別在治療前及每療程結束后進行量化評分,服用期間停用其他補益脾胃藥物及可能影響本試驗療效觀察的藥物。
1.5 觀察指標
觀察食欲不振、體重不增、面色無華、腹脹、惡心、嘔吐、神疲乏力、發疏無華、大便稀或便秘等癥狀與體征改善情況。
1.6 療效標準
1.6.1 厭食療效判定標準
痊愈:厭食癥狀消失;顯效:厭食癥狀明顯減輕,積分值減少≥75%;有效:厭食癥狀減輕,積分值減少≥50%,<75%;無效:厭食癥狀未見改善,積分值<50%。療效指數(%)=(治療前積分-治療后積分)/治療前積分×100%。
1.6.2 中醫證候療效標準
痊愈:中醫臨床癥狀、體征消失;顯效:中醫臨床癥狀、體征明顯改善,積分值減少≥70%;有效:中醫臨床癥狀、體征均有好轉,積分值減少≥30%,<70%;無效:中醫臨床癥狀、體征未見改善,甚或加重,積分值減少<30%。
1.7 統計學方法
采用自身前后對照,采用方差分析,數據由SPSS13.0統計軟件包進行處理。
2 結果
2.1 厭食療效評價
口服杞棗口服液2個療程,結果痊愈12例(40.0%),顯效6例(20.0%),有效9例(30.0%),無效3例(10.0%),總有效率達90.0%。
2.2 中醫證候療效評價
杞棗口服液能較好改善脾腎不足型證候,經治療,痊愈3例(10.0%),顯效14例(46.7%),有效12例(40.0%),無效1例(3.3%),總有效率達96.7%。治療前后中醫癥狀積分為(14.5±3.7)分,治療2周末時為(11.5±2.3)分,治療4周末為(8.4±3.1)分,治療后2、4周與治療前比較,P<0.05。
3 討論
本觀察結果表明,杞棗口服液對脾腎不足型厭食癥具有整體改善作用,不僅能較快改善厭食癥狀,而且能較好改善惡心嘔吐、腹脹、神疲乏力、大便異常等胃腸道癥狀。由于本觀察周期短,在提高體重、身高、改善面色、發疏無華等方面療效不明顯,需繼續隨訪評價。
來源:《中國中醫藥信息雜志》 2009年04期 作者:閻秀菊,吳敏,周亞兵,倪建俐,王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