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經過積極有效的治療,近期療效還是不錯的。初次發病者,經正規治療后,大約有80%以上的病員可以重返工作崗位。但是,該病復發率很高,如果任其發展,約40%的病人在一年內復發,四分之三的病人在三年內復發。因此,預防復發十分重要。
由于精神分裂癥的確切病因還不清楚,所以預防復發的措施是綜合性的,其中藥物維持治療是最重要的一條。有人曾將出院的精神分裂癥病人分成兩組:一組繼續服藥,一組不再服藥,其它條件全部相同。以后比較了他們的復發情況,發現繼續服藥組的復發率還不到停止服藥組復發率的一半,而且即使有復發,癥狀也較輕,容易控制。因此,繼續服藥十分必要。
一般認為,繼續服藥的每日劑量是急性期治療劑量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如果劑量不太大,可以每天晚上臨睡前服藥一次。但各人的情況不同,需要維持的劑量及給藥次數也不一樣。所以,最好叮囑患者定時去醫院隨訪,在?漆t師指導下進行治療。
維持用藥的時間因人而異,由于病情緩解后的2~3年內復發機會最大,所以,一般主張至少維持用藥2~3年。如果2~3年內情況良好,沒有任何反復,可試行逐漸停藥觀察。如在維持治療階段內病情不夠穩定,有波動,則應在醫師指導下將藥物劑量增大,待癥狀消失后再減至維持劑量。而維持用藥的時間則需相應延長,從復發控制起再繼續用藥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