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病因未明,多起于青少年至30歲左右的青壯年,具有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的障礙,病程多遷延,復發率高。1年內復發率可達50%,也有報道為80%~90%。精神分裂癥的病因未明,其復發受多種因素影響。
1 患者一般情況與復發
患者的年齡、性別、職業、婚姻、文化程度、家庭背景、家族史及病前性格均與復發有關。得到多數學者公認的觀點是患者年齡越小,其復發率也越高。而婚姻、職業、家族史、文化程度與復發關系不大。男性患者傾向于關注突發生活事件、經濟收入、自身健康狀況而忽視早期癥狀,女性則傾向于關注家庭問題、同事關系、藥物治療。女性患者較男性患者更注重藥物治療的重要性,能堅持服藥,減少復發[1]。
2 疾病特點與復發
隱漸起病者較急性起病或亞急性起病者則可能更易復發。病程越短,復發率也低。反之則復發率高。有資料表明:病程在6個月以內者,復發率低。而1年以上病程者比3個月以內者復發率高1倍,起病5年以上的患者,復發率高達7 1%。有的研究表明: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復發率高,而單純型、青春型的復發率低。
3 遭遇生活事件
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性格多孤僻、內向、偏激、敏感多疑、好幻想等,患者在回歸社會后,由于疾病對其思維方式、情感、行為模式的影響,使他們更易遭遇負性生活事件,而缺乏應對能力,導致復發。
4 不正規用藥及停藥
提高抗精神病藥物維持治療的遵從醫囑性能降低精神分裂癥患者的復發,據統計,包括首次和多次發病在內,服用抗精神病藥組與安慰劑組相比,復發率有顯著差別(1年后兩者的復發率分別為26%和69%)。對精神分裂癥缺乏正確的認識是造成患者中斷治療的主要原因。許多患者及家屬認為長期服藥會對機體造成嚴重損害,對服藥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私自停藥;另外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患者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乏力、嗜睡、體重增加等副作用,直接影響患者的工作、學習和生活質量而自行減量或停藥;再有就是部分患者缺乏自知力拒絕服藥而停藥。這些是造成疾病復發的最主要原因。
5 季節與復發
臨床工作中,常常發現精神分裂癥發病多數集中在春秋兩季,俗有“青草起、枯草落”之稱。其原因可能與此期間人體內分泌的變化及氣候對人的精神影響有關。國內有研究提示[2],3月和10月復發住院者居多,說明春秋季是復發的高峰期。
6 物質濫用與復發
許多研究發現大約一半達到精神分裂癥診斷標準的患者同時也符合物質濫用的診斷標準。據報道,持續使用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質對于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結局是一個不利因素。多數研究認為精神分裂癥合并物質濫用者的復發率遠遠高于未合并物質濫用者。
7 復發的前驅癥狀
有關復發早期表現的研究發現,復發早期最常見的癥狀有:(1)情緒障礙:主要有煩躁、脾氣改變、易激動、言語增多、易怒、反應遲鈍等;(2)行為障礙:主要有動作增多、納呆、動作減少、發笑等;(3)植物神經功能障礙:主要有食欲減退、乏力、出虛汗、心慌、頭痛、頭暈等;(4)
睡眠障礙:以睡眠質量、入睡時間、睡眠障礙、日間功能、睡眠時間5個成分表現不良。
8 心理、家庭干預與復發
目前尚無理想的方法根治精神分裂癥,現已明確分裂癥較高的復發率給家庭和患者帶來較低的生活質量。精神分裂癥患者普遍存在著來自外部環境的易傷害性,其中來自于家庭成員的情緒氣氛和行為表現對患者的預后有著重要影響,家庭成員對患者的責難敵意及過度的情感介入往往是導致復發的重要原因。
心理干預能促進患者和家屬規則就醫、預防復發、增強服藥依從性和提高生活質量,促進患者康復。國內外許多對精神分裂癥患者家庭的研究表明,對患者家庭的心理教育,可減少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不良應激和家庭情緒表達,降低復發率[3,4]。
總之,治療遵從醫囑性是影響復發的重要因素,加強對患者及親屬的健康教育,普及相關知識,對預防精神分裂癥的復發十分重要。了解精神分裂癥患者復發的因素及早期表現,及早采取干預措施,將有利于精神分裂癥患者治療及康復,減少復發及精神殘疾,從而產生重大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