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成年的精神分裂癥患者都面臨著戀愛和結婚的問題。神分裂癥患者的婚戀、生育問題,不僅是患者及其親屬的問題,也是個社會性問題。目前,我國約有600余萬精神分裂癥患者,正確處理好他們的婚姻、戀愛和生育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那么,精神分裂癥患者能否結婚、生育呢?對此問題,遺傳流行病學調查顯示,精神分裂癥患者親屬中的患病率高于一般人群數倍,血緣關系越近,患病率越高。很多尚在治療中、復發頻繁的未治愈者,不具備料理個人和家庭生活家庭生活的能力,不能很好地教養子女和處理好各種人際關系,所以,精神分裂癥患者不宜結婚生育。
精神分裂癥有一定的遺傳傾向,不利于優生,故對其生育問題應慎之又慎,權衡利弊。多數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生育能力是正常的,在對待生育問題上,還應考慮以下方面:
(1)是否具有撫育子女的能力;
(2)疾病的遺傳傾向;
(3)對其自身疾病的治療與康復應無影響;
(4)抗精神病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如何避免這樣的影響。
對一些精神癥狀雖然已經消失,但是患者病情的穩定性特別差的情況,不要急于婚戀,一定要等病情穩定3-5年后再考慮。如果孕婦在懷孕期間被確診為患精神分裂癥,建議終止妊娠,經過有效的治療,能夠很好的控制病情后,再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懷孕。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精神分裂癥患者的個體情況千差萬別,在治療、以及是否適合生育的問題上,最好找有經驗的專業醫生進行詳細的咨詢,再做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