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強龍適應癥】
除非用于某些內分泌疾病的替代治療,糖皮質激素僅僅是一種對癥治療的藥物。抗炎治療風濕性疾病作為短期使用的輔助藥物(幫助患者度過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創傷后骨
關節炎骨關節炎引發的滑膜炎
類風濕性關節炎,包括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個別患者可能需要低劑量維持治療)急性或亞急性滑囊炎上踝炎急性非特異性踺鞘炎急性痛風性關節炎銀屑病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膠原疾病(免疫復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維持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和狼瘡性腎炎)急性風濕性心肌炎全身性皮肌炎(多發性肌炎)結節性多動脈炎古德帕斯徹綜合征(GoodPasture’sSyndrome)皮膚疾病天皰瘡嚴重的多形紅斑(Stevens-Johnson綜合征)剝脫性皮炎大皰皰疹性皮炎嚴重的脂溢性皮炎嚴重的銀屑病蕈樣真菌病
蕁麻疹過敏狀態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規療法難以處理的嚴重的或造成機能損傷的過敏性疾。褐夤芟佑|性皮炎異位性皮炎血清病季節性或全年性過敏性鼻炎藥物過敏反應蕁麻疹樣輸血反應急性非感染性喉頭水腫(腎上腺素為首選藥物)眼部疾病嚴重的眼部急慢性過敏和炎癥,例如:眼部
帶狀皰疹虹膜炎、虹膜睫狀體炎脈絡膜視網膜炎擴散性后房色素層炎和脈絡膜炎視神經炎交感性眼炎胃腸道疾病幫助患者度過以下疾病的危重期:
潰瘍性結腸炎(全身治療)局限性回腸炎(全身治療)呼吸道疾病肺部肉瘤病鈹中毒與適當的抗結核化療法合用于暴發性或擴散性肺結核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呂弗勒氏綜合征(Loeffler’sSyndrom)吸入性肺炎水腫狀態用于無尿毒癥的自發性或狼瘡性腎病綜合征的利尿及緩解蛋白尿免疫抑制治療
器官移植治療血液疾病及
腫瘤血液疾病獲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成人自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癲(僅允許靜脈注射,禁忌肌肉注射)成人繼發性血小板減少幼紅細胞減少(紅細胞性貧血)先天性(紅細胞)再生不良性貧血腫瘤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療: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兒童急性白血病治療休克繼發于腎上腺皮質機能不全的休克,或因可能存在的腎上腺皮質機能不全而使休克對常規治療無反應(常用藥是氫化可的松;若不希望有鹽皮質激素活性,可使用甲潑尼龍)。對常規治療無反應的失血性、創傷性及手術性休克。盡管沒有完善的(雙盲對照)臨床研究,但動物實驗的資料顯示甲強龍可能對常規療法(例如:補液)無效的休克有效。同時請參閱[注意事項]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其它神經系統由原發性或轉移性腫瘤、或手術及放療引起的腦水腫
多發性硬化癥急性危重期急性脊髓損傷。治療應在創傷后8小時內開始。與適當的抗結核化療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網膜下腔阻塞或趨于阻塞的結核性腦膜炎累及神經或心肌的旋毛蟲病預防
癌癥化療引起的惡心、嘔吐內分泌失調原發性或繼發性腎上腺皮質機能不全急性腎上腺皮質機能不全以上疾病,氫化可的松或可的松為首選藥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質激素可與鹽皮質激素合用。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腎上腺機能不全的患者,在手術前和發生嚴重創傷或疾病時給藥尚不明確。先天性腎上腺增生非化膿性甲狀腺炎癌癥引起的高鈣血癥
【
甲強龍用法用量】
作為對生命構成威脅的情況的輔助藥物時,推薦劑量為30mg/kg,應至少用30分鐘靜脈注射。根據臨床需要,此劑量可在醫院內于48小時內每隔4-6小時重復一次(參閱[注意事項])。沖擊療法,用于疾病嚴重惡化和/或對常規治療(如:非甾體類抗炎藥,金鹽及青霉胺)無反應的疾病。建議方案:1.類風濕性關節炎:1g/天,靜脈注射,用1、2、3或4天1g/月,靜脈注射,用6個月。因大劑量皮質類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所以僅限在醫院內使用本治療方法,以便及時做心電圖及除顫。每次應至少用30分鐘給藥,如果治療后一周內病情無好轉,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療方案可重復。預防腫瘤化療引起的惡心及嘔吐建議方案:2.關于化療引起的輕至中度嘔吐:在化療前1小時、化療開始時及化療結束后,以至少5分鐘靜脈注射甲強龍250mg。在給予首劑甲強龍時,可同時給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強效果。3.關于化療引起的重度嘔吐:化療前1小時,以至少5分鐘靜脈給予250mg甲強龍,同時給予適量的滅吐靈或丁酰苯類藥物,隨后在化療開始時及結束時分別靜脈注射甲強龍250mg。急性脊髓損傷治療應在損傷后8小時內開始。對于在損傷3小時內接受治療的患者:初始劑量為每公斤體重30mg甲潑尼龍,在持續的醫療監護下,以15分鐘靜脈注射。大劑量注射后應暫停45分鐘,隨后以5.4mg/kg/小時的速度持續靜脈滴注23小時。應選擇與大劑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輸液泵。對于在損傷3~8小時內接受治療的患者:初始計量為每公斤30mg甲波尼龍,在持續的醫療監護下,以15分鐘靜脈注射。大劑量注射后應暫停45分鐘,隨后以5.4mg/kg/小時的速度持續靜脈滴注47小時。僅此適應癥能以此速度進行大劑量注射,并且應在心電監護并能提供除顫器的情況下進行。短時間內靜脈注射大劑量甲潑尼龍(以不到10分鐘的時間給予大于500mg的甲潑尼龍)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環性虛脫及心臟停搏。其它適應癥初始劑量從10mg到500mg不等,依臨床疾病而變化。大劑量甲潑尼龍可用于短期內控制某些急性重癥疾病,如:支氣管哮喘、血清病、蕁麻疹樣輸血反應及多發性硬化癥急性惡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劑量應至少用5分鐘靜脈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劑量應至少用30分鐘靜脈注射。根據患者的反應及臨床需要,間隔一段時間后可靜脈注射或肌肉注射下一劑量。皮質類固醇只可輔助,不可替代常規療法。嬰兒和兒童可減量,但不僅僅是依據年齡和體格大小,而更應考慮疾病的嚴重程度及患者的反應。每24小時總量不應少于0.5mg/kg。用藥數天后,必須逐量遞減用藥劑量或逐步停藥。如果慢性疾病自發緩解,應停止治療。長期治療的患者應定期作常規實驗室檢查,如:尿常規,飯后2小時血糖,血壓和體重,胸部X線檢查。有潰瘍史或明顯消化不良的患者應作上消化道X線檢查。中斷長期治療的患者也需要作醫療監護。甲強龍可通過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或靜脈滴注給藥,緊急情況的治療應使用靜脈注射。靜脈注射(肌肉注射)時,按指導方法配制溶液。關于使用雙室瓶的指導按下塑料推動器,使稀釋液流入下層瓶室。輕輕搖動藥瓶。除去塞子中心的塑料袢。用適當的消毒劑消毒頂部橡皮頭。將針頭垂直插入橡皮頭中心直至可以見到針尖,倒轉藥瓶并抽取藥液。關于使用小瓶的指導在無菌的環境下將滅菌注射用水加入含無菌粉末的小瓶。制備輸注溶液首先按指示制備溶液。起始治療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鐘(劑量小于或等于250mg)至少30分鐘(劑量大于250mg)靜脈注射甲潑尼龍;下一劑量可能減少并用同樣方法給藥。如果需要,該藥物可稀釋后給藥,方法為將已溶解的藥品與5%葡萄糖水溶液、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與0.45%氯化鈉的混合液混合。雙室瓶包裝配制后的溶液在12小時內物理和化學性質保持穩定,小瓶包裝配制后的溶液應馬上使用。
【
甲強龍注意事項】
特殊風險人群:對屬于下列特殊風險人群的患者應采取嚴密的醫療監護并應盡可能縮短療程。兒童:長期、每天分次給予糖皮質激素會抑制兒童的生長,這種治療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況。
糖尿病患者:引發潛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對胰島素和口服降糖藥的需求。高血壓患者:使動脈性
高血壓病情惡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緒不穩和精神病傾向可能會因服用皮質類固醇而加重。免疫抑制劑作用/感染易感性增高皮質類固醇可能會增加感染的易感性,可能掩蓋感染的一些癥狀,而且在皮質類固醇的使用過程中可能會出現新的感染。使用皮質類固醇可能會減弱抵抗力而無法使感染局限化。在人體任何部位出現的,由包括病毒、細菌、真菌、原生動物或蠕蟲生物體的任何一種病原體引發的感染,可能與皮質類固醇的單獨使用或者它與其它影響細胞或體液免疫、或者中性粒細胞功能的免疫抑制劑的聯合使用有關系。這些感染可能是輕度的,但也可以是嚴重的,有時甚至是致命的。隨著皮質類固醇劑量的增加,感染并發癥的發生率也會增加。正在服用抑制免疫系統藥物的人比健康個體更容易患感染。例如,水痘和麻疹,對正在使用皮質類固醇的未免疫性兒童或成人來說,會更加嚴重,甚至是致命的。同樣地,對于已知患有或懷疑患有寄生蟲感染的患者,如類圓線蟲(蟯蟲)感染,可能會導致類圓線蟲高度感染及伴隨廣泛幼蟲遷移的散播,常常伴有重度的小腸結腸炎和潛在致命的革蘭陰性菌敗血癥,應非常謹慎的使用皮質類固醇。禁止對正在接受皮質類固醇免疫抑制劑量治療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減毒活疫苗。滅活疫苗可能可用于正在接受皮質類固醇免疫抑制劑量治療的患者,但是這種疫苗的反應可能會被減弱甚至無效。這表明,正在接受非皮質類固醇免疫抑制劑量治療的患者可接受適用的免疫接種程序。一項為明確甲潑尼龍琥珀酸鈉對感染性休克的有效性而進行的研究發現,參加研究時已有血清肌酐水平升高或激素治療開始后有繼發感染的患者死亡率較高。皮質類固醇在活動性結核病中的使用應僅限于暴發性或擴散性結核病,皮質類固醇與適當的抗結核病療法聯合使用以控制病情。如果皮質類固醇用于潛伏性結核病或結核菌素陽性反應的患者時,必須密切觀察以防病情復發。這些患者在長期服用皮質類固醇期間,應接受化學預防治療。曾有正在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的患者發生卡波濟氏肉瘤的報道。皮質類固醇停藥可能會帶來臨床緩解。皮質類固醇在感染性休克中的作用一直存在爭議,早期研究報告了其有益的和不利的效應。最近,補充皮質類固醇顯示對那些表現出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的確診感染性休克患者是有益的,但是,并不推薦常規用于感染性休克。一項對短期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應用的系統綜述并不支持其使用。然而,薈萃分析和一項綜述建議,較長療程(5~11天)的低劑量皮質類固醇可能會降低死亡率,尤其是升壓藥依賴性的感染性休克患者的死亡率。免疫系統影響可能會發生過敏反應。因為正在經胃腸道外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的患者罕見有發生皮膚反應和嚴重過敏反應(如支氣管痙攣)/過敏樣反應,所以在給藥之前,特別是對有任何藥物過敏史的病人,應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內分泌影響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的患者經受不尋常的應激時,在應激情況發生前、發生時和發生后需要迅速增加皮質類固醇的劑量。長期給予藥理劑量的皮質類固醇藥物可能會導致下丘腦-垂體-腎上腺(HPA)抑制(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引起的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的程度和持續時間在不同的患者各不相同,取決于給藥的劑量、頻率、給藥時間,以及糖皮質激素治療的療程。隔日治療可能會減小這一影響。此外,如果突然停用糖皮質激素,可能會發生由急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導致的致命性結果。因此,逐漸減少劑量可能會減少由藥物引起的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這種相對功能不全在治療停止后可能會持續數月,因此,在此期間出現任何應激情況,都應重新恢復激素治療。因為鹽皮質激素的的分泌可能受到損害,所以應同時給予鹽和/或鹽皮質激素。類固醇“停藥綜合征”似乎與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無關,也可能會在糖皮質激素突然停藥后出現。這種綜合征包括的癥狀諸如:厭食、惡心、嘔吐、嗜睡、頭痛、發熱、關節疼痛、脫屑、肌痛、體重減輕和/或低血壓。這些影響被認為是由于糖皮質激素濃度的突然變化,而不是因為皮質類固醇的水平低引起的。因為糖皮質激素能引發或加重庫欣綜合征,所以應避免對庫欣病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皮質類固醇在對患有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的患者效應具有增強效果。代謝和營養包括甲潑尼龍在內的皮質類固醇,能使血糖增加,使原有糖尿病惡化,是那些長期接受皮質類固醇治療的患者易患糖尿病。精神影響服用皮質類固醇時,可能會出現精神紊亂,表現為欣快、
失眠、情緒波動、人格改變以及重度抑郁直至明顯的精神病表現。此外,皮質類固醇可能會加劇原有的情緒不穩或精神傾向。全身性類固醇治療時可能會發生潛在的嚴重精神不良反應。在治療開始后的數天或數周內出現典型的癥狀。盡管可能需要針對性的治療,大多數反應在減少劑量或停藥后恢復。根據報道,在皮質類固醇停藥后會出現心理效應,但頻率尚不知曉。如果患者出現心理癥狀,特別是如果懷疑出現抑郁情緒或自殺意念,應鼓勵患者/看護者馬上就醫;颊/看護者應警惕可能在全身性類固醇劑量遞減/停藥過程中或者之后立即出現的精神錯亂。神經系統影響皮質類固醇應謹慎用于
癲癇患者。皮質類固醇應謹慎用于重癥肌無力患者。(另見下面章節肌肉骨骼影響中有關肌病的陳述。)雖然對照臨床試驗已表明皮質類固醇在多發性硬化癥急性惡化的加速緩解方面有效,但并未表明皮質類固醇會影響疾病的最終結果或自然病史。研究的確證明了要顯示明顯的效果,有必要使用相對較高劑量的皮質類固醇。已有與鞘內/硬腦膜外給藥途徑相關的嚴重醫療事件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在使用皮質類固醇的患者中已有關于硬腦膜外脂肪過多癥的報告,一般在以高劑量長期用藥時發生。眼部影響因為可能會引起角膜穿孔,所以皮質類固醇應謹慎用于眼部
單純皰疹患者。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可能會引發后房囊下
白內障和核性白內障(尤其在兒童中)、眼球突出或者眼內壓增高,可能會導致可能損害視神經的
青光眼。也可能增加正在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的眼部繼發性真菌和病毒感染。皮質類固醇治療還與中心性漿液性脈絡膜視網膜病變相關,該病變可能導致視網膜脫離。全身性使用和局部外用皮質類固醇時可能報告視覺障礙。如果患者出現視物模糊或其他視覺障礙的癥狀,應該考慮將患者轉診至眼科醫生處以評價可能的原因,可能包括白內障、青光眼或罕見疾病,例如中心性漿液性脈絡膜視網膜病變(CSCR),這些疾病在全身性使用和局部外用皮質類固醇后已有報道。心臟影響糖皮質激素對心血管系統具有不良反應,例如血脂異常和高血壓,如果高劑量且長期使用,可能會使原有心血管危險因素的患者易于發生心血管不良反應。因此皮質類固醇應謹慎用于這類患者,如果需要,應注意風險修正以及增加心臟檢測。低劑量和隔日療程法可能會減少皮質類固醇治療的并發癥發生率。據報道,快速靜脈注射大劑量甲潑尼龍琥珀酸鈉(10分鐘內給藥量超過0.5g)會引發心律失常、和/或循環虛脫、和/或心臟停搏。已有報道,給予大劑量甲潑尼龍琥珀酸鈉的過程中或者之后發生心動過緩,且可能與滴注速度或時間無關。除非絕對必要時,全身性皮質類固醇應謹慎用于充血性心臟衰竭病。血管影響類固醇應謹慎用于高血壓患者。曾報告過使用皮質類固醇會發生包括靜脈血栓栓塞在內的血栓癥。因此皮質類固醇應慎用于已患有或可能患上血栓栓塞疾病的患者。胃腸道影響高劑量的皮質類固醇可能引發急性胰腺炎。對于皮質類固醇本身是否與治療過程中出現的消化性潰瘍有關,沒有達成普遍的共識。但是,糖皮質激素治療可能會掩蓋消化性潰瘍的癥狀,以至于發生穿孔或者出血而無明顯的疼痛。糖皮質激素治療可能掩蓋腹膜炎或與胃腸系統疾病有關的其他體征或癥狀,例如穿孔、梗阻或胰腺炎。與NSAIDs聯合用藥時,發生胃腸道潰瘍的風險升高。非特異潰瘍性結腸炎患者,如果有即將穿孔、膿腫、或其它化膿性感染、憩室炎、新近腸吻合術、或者活躍的或潛在的消化性潰瘍的可能,應謹慎使用皮質類固醇。肝膽影響周期性脈沖式靜脈注射甲潑尼龍(通常初始劑量≥1g/天)可能導致包括急性肝炎或肝酶升高在內的藥物性肝損傷。曾報告過罕見的肝毒性病例。發作時間可能為數周或更長。在大部分的病例報告中,治療停止后觀察到不良事件的消退。因此,需要采取適當的監護。肌肉骨骼影響已有報道,高劑量皮質類固醇的使用會引發急性肌肉病,最常發生在患有神經肌肉傳遞障礙(例如,重癥肌無力)的患者身上,或者發生在正在同時接受抗膽堿能藥物如神經肌肉阻斷藥(例如,泮庫溴銨)治療的患者身上。急性肌病是全身性的,可能累及眼部和呼吸系統的肌肉,并可能導致四肢癱瘓?赡軙l生肌酸激酶的升高。皮質類固醇停藥后的臨床改善或恢復可能需要幾周到幾年時間。
骨質疏松癥是一種常見的但不常識被識別的副作用,與長期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有關。骨質疏松癥慎用糖皮質激素。腎和泌尿系統異常皮質類固醇應謹慎用于患有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檢查氫化可的松或可的松的平均劑量和大劑量能夠引起血壓升高、鹽和水潴留以及增加鉀的排泄。除非大劑量使用,合成的衍生物較少發生這些作用。限制鹽的攝入量和補充鉀可能是必要的。所有皮質類固醇都會增加鈣的排泄。損傷、中毒和操作并發癥一項多中心研究結果表明,甲潑尼龍琥珀酸鈉不應用于顱腦損傷的常規治療。研究結果顯示與安慰劑相比,給予甲潑尼龍琥珀酸鈉的患者在創傷后2周或6個月內死亡率增加。與甲潑尼龍琥珀酸鈉治療的因果關系尚未確定。其它因為糖皮質激素治療的并發癥與用藥劑量大小和療程有關,所以必須對每個病例就劑量和療程以及采用每日給藥或者間歇治療做出風險/效益決定。應盡可能使用低劑量的皮質類固醇來控制治療情況,而且當可能減少劑量時,應逐步減少。通常情況下應盡量縮短療程。長期治療建議在醫療監護下進行(參見[用法用量])。長期治療后停藥也應在醫療監護下進行(逐量遞減,評估腎上腺皮質的功能)。腎上腺皮質機能不全最重要的癥狀為無力、體位性低血壓及抑郁。避免在三角肌注射,因為此部位皮下萎縮發生率高。據報道,同時服用甲潑尼龍和環孢菌素會引起驚厥。因為上述兩種藥物會互相抑制對方的代謝,所以服用任一藥物時引起的驚厥和其它副反應在同時服用兩種藥物時更易發生。應用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后,已有嗜鉻細胞瘤危象的報道,這種危象可致命。僅在進行適當的風險/獲益評估后,皮質類固醇方可應用于疑似或確認的嗜鉻細胞瘤患者。阿司匹林和非類固醇抗炎藥應慎與皮質類固醇聯合用藥。一項多中心研究結果表明,甲潑尼龍琥珀酸鈉不應常規用于治療顱腦損傷。在該研究中,甲潑尼龍琥珀酸鈉組患者損傷后2周的死亡率高于安慰劑組(相對風險1.18)。但死亡率的增加與甲潑尼龍琥珀酸鈉治療之間的因果關系尚未確立。和含有可比司他(Cobicistat)的產品在內的CYP3A抑制劑聯合用藥時,可能會增加全身性副作用的風險。因此應避免這種聯合用藥,除非判斷治療的益處大于系統性皮質類固醇副作用的潛在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患者應監測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副作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牛乳過敏:注射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40mg規格含有牛源性乳糖作為輔料,因此可能含有微量的牛乳蛋白(牛乳過敏原)。據報道,對牛乳蛋白過敏的患者在使用甲強龍治療急性過敏性疾病時曾發生嚴重的變態反應,包括支氣管痙攣和嚴重過敏反應。已知或疑似對牛乳過敏的患者不得使用注射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40mg規格(參見[禁忌])。對于使用注射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40mg規格治療急性過敏性疾病的患者,如果癥狀惡化或出現新的過敏癥狀,應考慮牛乳蛋白過敏反應(參見[禁忌])。應停用注射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40mg規格,并對患者的病癥進行相應治療。如用藥時發現不良反應/不良事件應告知醫生。甲強龍適用苯甲醇作為溶媒,禁止用于兒童肌內注射。運動員慎用。苯甲醇可能導致過敏反應。在新生兒中,苯甲醇靜脈給藥與嚴重不良事件和死亡有關(“喘息綜合征”)。苯甲醇可能產生毒性的最低劑量未知。除非醫生建議,苯甲醇不得用于新生兒(4周以下)。由于幼兒體內蓄積導致風險增加,除非醫生或藥劑師建議,苯甲醇在幼兒(3歲以下)中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大劑量使用時應謹慎,并只在必要時使用,特別是孕婦或哺乳期婦女或伴有肝臟或腎臟損傷的患者,因為有蓄積和毒性的風險(代謝性酸中毒)。對駕駛和使用機器能力的影響對于皮質類固醇對駕駛或使用機器能力的影響尚未做出系統性評價。使用皮質類固醇治療后可能出現不良反應,例如,頭暈、眩暈、視覺障礙和疲勞感。患者如果受到影響不應駕車或操作機器。甲強龍輔料中包含牛源性乳糖,因此可能含有微量的牛乳蛋白(牛乳過敏原)。據報道,對牛乳蛋白過敏的患者在使用甲強龍治療急性過敏性疾病時曾發生嚴重的變態反應,包括支氣管痙攣和嚴重過敏反應。已明確對牛乳過敏的患者禁用甲強龍(參見[禁忌]),疑似對牛乳過敏的患者慎用甲強龍,尤其是兒童。對于使用甲強龍治療急性過敏性疾病的患者,如果癥狀惡化或出現新的過敏癥狀,應考慮牛乳蛋白引起的過敏反應(參見[禁忌]),應停用甲強龍,并對患者的病癥進行相應治療。
【
甲強龍禁忌】
在下列情況下禁止使用甲潑尼龍琥珀酸鈉:全身性霉菌感染的患者。已知對甲潑尼龍或者配方中的任何成分過敏的患者。甲潑尼龍琥珀酸鈉40mg制劑禁用于已知或疑似對牛乳過敏的患者(參見[注意事項])。鞘內注射途徑給藥的使用。硬腦膜外途徑給藥的使用。禁止對正在接受皮質類固醇類免疫抑制劑量治療的患者使用活疫苗或減毒活疫苗。相對禁忌癥特殊危險人群:對屬于下列特殊危險人群的患者應采取嚴密的醫療監護并應盡可能縮短療程(同時參閱[注意事項]和[不良反應]):兒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壓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顯癥狀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結核;或有明顯癥狀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皰疹及帶狀皰疹。為避免相容性和穩定性問題,應盡可能將甲強龍與其它藥物分開給藥。甲強龍禁用于已明確對牛乳過敏的患者。
【
甲強龍性狀】
甲強龍40mg規格為雙室瓶,下室為白色至類白色凍干塊狀物或粉末,上室為無色澄明液體。甲強龍125mg規格為雙室瓶,下室為白色至類白色凍干塊狀物或粉末,上室為無色澄明液體。甲強龍500mg規格為白色凍干塊狀物或粉末。
【
甲強龍有效期】
24個月
【
甲強龍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7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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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強龍生產企業】
PfizerManufacturingBelgium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