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羅氏芬
- 藥品通用名: 注射用頭孢曲松鈉
- 羅氏芬規格:1.0g
- 羅氏芬單位:瓶
- 羅氏芬價格
- 會員價格:
注射用頭孢曲松鈉(羅氏芬)說明書簡要信息:
【羅氏芬適應癥】
對羅氏芬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膿毒血癥,腦膜炎,播散性萊姆病(早、晚期),腹部感染(腹膜炎、膽道及胃腸道感染),骨、關節、軟組織、皮膚及傷口感染,免疫機制低下病人之感染,腎臟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統感染,包括淋病,術前預防感染。
【羅氏芬用法用量】
標準劑量: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羅氏芬的通常劑量是1~2克,每日一次(每24小時)。
危重病例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之感染,劑量可增至4克,每日一次。
新生兒、嬰兒及12歲以下兒童:建議以下劑量每日使用一次。
新生兒(14天以下)每日劑量為按體重20~50毫克/千克,不超過50毫克/千克,無需區分早產兒及足月嬰兒。
嬰兒及兒童(15天至12歲)每日劑量按體重20~80毫克/千克。
體重50千克或以上的兒童,應使用通常成人劑量。
靜脈用量按體重50毫克/千克以上時,輸注時間至少要30分鐘以上。
老年病人:按成人推薦劑量用藥,無須變更。
療程:療程取決于病程。與一般抗菌素治療方案一樣,在發熱消退或得到細菌被清除的證據以后,應繼續使用羅氏芬至少48至72小時。
聯合用藥:在試驗條件下,羅氏芬與氨基糖甙類抗菌素對許多革蘭陰性桿菌的協同作用已被證實。雖然不總能預測出這種聯合用藥的增強作用,但對于象綠膿桿菌等所致的嚴重的危及生命的感染,應當考慮聯合用藥。由于這兩種藥物具有物理不相容性,故在使用推薦劑量時應分開用藥。
特殊用藥指導腦膜炎:嬰兒及兒童細菌性腦膜炎,開始治療劑量每千克體重100毫克(不超過4克),每日一次,一旦確認了致病菌及藥敏試驗結果,則可酌情減量,以下療程已被證實是有效的:
腦膜炎奈瑟氏菌4天
流感嗜血桿菌6天
肺炎鏈球菌7天
萊姆病:兒童及成人按體重50毫克/千克,最大劑量2克,每日一次,共14天。
淋病:治療淋病(產青霉素酶及不產青霉素酶菌株)羅氏芬的推薦劑量為肌肉注射250毫克單劑。術前預防性用藥:預防污染或非污染手術之術后感染,根據感染的危險程度,推薦在術前30~90分鐘,注射羅氏芬1~2克單劑。對結直腸手術者以羅氏芬單獨使用或與5-硝基咪唑(如甲硝唑)聯合用藥(但分開使用)已被證實是有效的。
肝、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病人,如其肝功能無受損則無須減少羅氏芬用量,僅對末期前腎功能衰竭病人(肌肝清除率<10毫升/分鐘),每日羅氏芬用量不能超過2克。肝功能受損病人,如腎功能完好亦無須減少劑量。嚴重的肝、腎功能障礙者,應定期檢測羅氏芬的血藥濃度。
正在接受透析治療的病人,無須在透析后另加劑量,但由于這類病人的藥物清除率可能會降低,故應進行血藥濃度監測,以決定是否需要調整劑量。
用藥方法新配制的溶液能在室溫下保持其物理及化學穩定性達6小時或在5℃環境下保持24小時,但按一般原則,配制后的溶液應立刻使用。依其濃度及保存時間的不同,溶液呈現為淡黃色到琥珀色。但這些有效成份的特性對藥效及耐受性方面并無意義。
肌肉注射:羅氏芬0.25克或0.5克溶于1%鹽酸利多卡因2毫升中,1克溶于3.5毫升中用于肌肉注射,以注射于相對大些的肌肉為好,不主張在一處的肌肉內注射1克以上劑量。
利多卡因溶液絕對不能用于靜脈注射。
靜脈注射:羅氏芬0.25克或0.5克溶于5毫升滅菌注射用水中,1克溶于10毫升中用于靜脈注射,注射時間不能少于2~4分鐘。
靜脈滴注:靜脈滴注時間至少要30分鐘,羅氏芬2克溶于40毫升以下其中一種無鈣靜脈注射液中如:氯化鈉溶液,0.45%氯化鈉+2.5%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10%葡萄糖,5%葡萄糖中加6%葡聚糖,6~10%羥乙基淀粉靜脈注射液,滅菌注射用水等。由于可能會產生藥物間的不相容性,故不能將羅氏芬混合或加入含有其他抗菌藥物之溶液中。亦不能將其稀釋于以上列出的溶液之外的其他液體中。
【羅氏芬注意事項】
警惕與其他頭孢類抗生素一樣,盡管已獲得病人的全部病史,但亦不排除過敏性休克之可能性,過敏性休克需要緊急處理。包括頭孢曲松在內的幾乎所有的抗菌素都曾有發生偽膜性腸炎的報道,所以,對使用抗菌素的腹瀉病人考慮到這一診斷是非常重要的。與其他抗生素一樣,也可能會遇到羅氏芬不敏感的嚴重感染。通常繼發于使用超過所推薦的標準劑量之后,膽囊超聲圖會誤診為膽囊結石之陰影。這些會隨著羅氏芬治療的結束或中止用藥而消失,陰影是由于頭孢曲松鈣鹽沉積所致。極少的情況下以上檢查所見會伴有癥狀,對這些伴有癥狀的病人,建議進行保守的非手術治療。對伴有癥狀的病人,應由臨床醫師判定是否停用羅氏芬。羅氏芬對新生兒、嬰兒及兒童的安全性和藥效已在用量及使用方法一節中闡明。研究表明,如同其他頭孢類抗生素一樣,頭孢曲松也會從血漿白蛋白中置換出膽紅素。羅氏芬慎用于治療患有高膽紅素血癥的新生兒。羅氏芬不應用于可能發展為腦黃疸的新生兒(尤其是早產兒)。長期使用羅氏芬時,應定期測定血象。
用羅氏芬進行治療時,可能對診斷性試驗有影響,庫姆斯氏試驗極少會呈假陽性表現。如同其他抗菌素一樣,羅氏芬也可能使血半乳糖試驗出現假陽性結果;同樣地,無酶法測定尿糖也可能出現假陽性結果。因此,在使用羅氏芬期間,應以酶法測定尿糖。
不相容性羅氏芬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鈣的溶液中使用。據論著報道,羅氏芬與氨苯喋啶、萬古霉素、氟康唑以及氨基糖甙類抗菌素具有不相容性。
穩定性配制之羅氏芬溶液,可在室溫下保持其理化穩定性6小時;蛟+5℃條件下保持24小時。
【羅氏芬禁忌】
已知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
【羅氏芬性狀】
羅氏芬為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
【羅氏芬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羅氏芬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83036
【羅氏芬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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