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耐特適應癥】
1、用于腎細胞癌、黑色素癌、
乳腺癌、
膀胱癌、
肝癌、
直腸癌、
淋巴癌、
肺癌等惡性
腫瘤的治療,用于癌性胸腹水控制,也可以用于淋巴因子激活的殺傷細胞的培養。
2、用于手術前后及放療、化療后的腫瘤患者的治療,可增強機體免疫功能。
3、用于先天或后天免疫缺陷癥的治療。提高病人細胞免疫功能和抗感染能力。
4、各種自身免疫病的治療,如
類風濕性
關節炎、
系統性紅斑狼瘡、干燥綜合癥等。
5、對某些病毒性、桿菌性疾病,胞內寄生菌感染性疾病,如
乙型肝炎、麻風病、肺結核、白色念球菌感染等具有一定的治療作用。
【
歐耐特用法用量】
歐耐特應在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推薦方案:
1、腫瘤全身治療:rhIL-250-200萬單位/100-250ml生理鹽水,靜脈滴注,每日1-2次,每周5日,4周為一療程。
2、胸腹腔內注射:rhIL-250-200萬單位/20ml生理鹽水,胸腔或腹腔,3-5日一次,3-5次為一療程。
3、動脈導管注射:rhIL-250-200萬單位/100-250ml生理鹽水,肝動脈導管注射,每周2-3次,3周為一療程。
4、局部注射:rhIL-250-200萬單位/5-10ml生理鹽水,分多點注射到瘤內或瘤體周圍,3-5天一次,4周為一療程。
5、皮下注射:rhIL-210-20萬單位/次,每日1-2次,每周5日,6周為一療程。
【
歐耐特注意事項】
1、歐耐特必須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慎重使用。
2、藥瓶有裂縫、破損者不能使用。歐耐特加生理鹽水溶解后為透明液體,如遇有渾濁、沉淀等現象,不宜使用。藥瓶開啟后,應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使用歐耐特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大劑量,應嚴格掌握安全劑量。
4、藥物過量可引起毛細血管滲漏綜合癥,表現為低血壓、末梢水腫、暫時性腎功能不全等,應立即停用,對癥處理。
【
歐耐特禁忌】
1、對歐耐特成分有過敏史的病人。
2、高熱、嚴重心臟病、低血壓者、嚴重心腎功能不全者、肺功能異常或進行過
器官移植者。
【
歐耐特性狀】
歐耐特為白色無菌凍干粉末狀,易溶于水,溶解后呈透明液體,無肉眼可見不溶物。
【
歐耐特有效期】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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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耐特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0980093
【
歐耐特生產企業】
北京瑞得合通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