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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適應癥】
臨床試驗證明腔內治療對惡性胸腔積液療效明顯,瘤內及全身用藥對實體瘤有一定療效,配合手術、放療或化療,用于惡性
腫瘤的輔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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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用法用量】
1.肌內或皮下注射:起始劑量為1KE,逐日或隔日遞增1KE,第5日增至2-5KE,第6日起每次均用2-5KE;視耐受情況,劑量可增至每日10KE(一般皮下注射量不宜超過0.5ml,充分搖勻后注射)。給藥滿30日為一個療程,根據病人情況,可考慮第二個療程,每周2~3次,每次2-5KE,連續4周。
2.瘤內或腫瘤邊緣注射:可先皮下注射每日或隔日一次,起始劑量為1KE,逐次遞增1KE,第5天增至2-5KE;對體表腫瘤病灶視腫瘤大小和病人情況掌握,瘤內或腫瘤邊緣多點注射,一次5-20KE,每周一次,視患者耐受情況可適當加大劑量,4周為一療程,兩次瘤內注射間隔期間應繼續肌內或皮下注射每日一次2-10KE。對腔內腫瘤病灶,瘤內注射可由有經驗的專科醫師借助器官鏡慎重進行。稀釋液量可根據病人情況由醫生掌握。
3.腔內注射:
3.1胸腔內注射:可先皮內或皮下注射每日1KE,逐日或隔日遞增至每日2-5KE后開始同時腔內注射,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鈉溶液溶解,每周1~2次,4周為1個療程。腔內注射后應讓病人變換體位,以增加藥液與病灶接觸面積。
3.2漿膜腔內注射:第一次1KE,第二次2KE,第三次5KE,維持量每次5-10KE,用10-20ml生理氯化鈉溶液溶解,懸浮后進行注射,每周2~3次,2周為1個療程,或遵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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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注意事項】
1.沙培林含有青霉素,使用時應注意觀察過敏反應的發生。如發生休克樣癥狀,應立即停藥對癥治療。停藥一周以上者,再使用本制品須重新做青霉素皮試,給藥劑量仍宜從小劑量開始,慎重用藥。
2.每一瓶制品溶解后,應按規定一次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腔內注射治療惡性胸水時,應先抽盡胸水。
4.一日內不要采用兩種途徑給藥,盡量在時間上交錯,保證用藥開始后每3日之內有一次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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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禁忌】
1.有青霉素過敏史者禁用。
2.患有心臟病、腎臟病、特別是患過
風濕性心臟病的患者禁用。
3.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有容易產生哮喘、皮疹、
蕁麻疹等情況這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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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性狀】
沙培林為白色疏松體,稍有異味,加生理氯化鈉溶液溶解后呈白色混濁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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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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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9980003
原批準文號:國藥準字(1998)魯亞S-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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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培林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國藥集團魯亞(山東)制藥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濟寧市紅星西路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