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泰特
- 藥品通用名: 注射用還原型谷胱甘肽
- 泰特規格:0.6g*5瓶
- 泰特單位:盒
- 泰特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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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還原型谷胱甘肽(泰特)說明書簡要信息:
【泰特適應癥】
用于:①化療患者:包括用順氯銨鉑、環磷酰胺、阿霉素、紅比霉素、博來霉素化療,尤其是大劑量化療時;②放射治療患者;③各種低氧血癥:如急性貧血,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癥,敗血癥等;④肝臟疾病:包括病毒性、藥物毒性、酒精毒性及其它化學物質毒性引起的肝臟損害。⑤亦可用于有機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輔助治療。
【泰特用法用量】
1.給藥途徑:①靜脈注射:將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滴注,或加入少于20ml的生理鹽水中緩慢靜脈注射;②肌肉注射給藥:將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肉注射。
2.用量:①化療患者:給化療藥物前15分鐘內將1.5g/m2泰特溶解于100ml生理鹽水中,于15分鐘內靜脈輸注,第2~5天每天肌注泰特600mg。使用環磷酰胺(CTX)時,為預防泌尿系統損害,建議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靜脈注射泰特,于15分鐘內輸注完畢;用順氯銨鉑化療時,建議泰特的用量不宜超過35mg/mg順氯銨鉑,以免影響化療效果。②肝臟疾病:每天肌肉注射泰特300mg或600mg。③其它疾病:如低氧血癥,可將1.5g/m2泰特溶解于1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輸注,病情好轉后每天肌肉注射300~600mg維持。
3.療程:肝臟疾病一般30天為一療程,其它情況根據病情決定。
【泰特注意事項】
①在醫生的監護下,在醫院內使用泰特。
②注射前必須完全溶解,外觀澄清、無色;溶解后的泰特在室溫下可保存2小時,0~5℃保存8小時。
③放在兒童不易觸及的地方。
【泰特禁忌】
對泰特有過敏反應者禁用。
【泰特性狀】
本藥為白色晶狀粉末,并配有3或4mL的溶劑。
【泰特有效期】
3年
【泰特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00117
【泰特生產企業】
BiomedicaFoscamaIndustriaChimicoFarmaceuticaS.p.A.
意大利福斯卡瑪生化制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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