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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夫汀適應癥】
主要用作葉酸拮抗劑(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芐啶等)的解毒劑。達夫汀臨床常用于預防甲氨蝶呤過量或大劑量治療后所引起的嚴重毒性作用。當口服葉酸療效不佳時,也用于口炎性腹瀉、營養不良、妊娠期或嬰兒期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但對維生素B12缺乏性貧血并不適用。近年應用亞葉酸鈣作為結腸、
直腸癌的輔助治療,與氟尿嘧啶聯合應用,可延長存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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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夫汀注意事項】
(1)當患者有下列情況者,達夫汀應謹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療: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腸道梗阻、胸腔滲液或腎功能障礙。有上述情況時,甲氨蝶呤毒性較顯著,且不易從體內排出;病情急需者,達夫汀劑量要加大。
(2)接受大劑量甲氨蝶呤而用達夫汀“解救”者應進行下列各種實驗室監察:
①治療前觀察肌肝廓清試驗;
②甲氨蝶呤大劑量后每12~24小時測定血漿或血清甲氨蝶呤濃度,以調整達夫汀劑量和應用時間;當甲氨蝶呤濃度低于5×10-8mol/L時,可以停止實驗室監察;
③甲氨蝶呤治療前及以后每24小時測定血清肌酐量,用藥后24小時肌酐量大于治療前50%,指示有嚴重腎毒性,要慎重處理;
④甲氨蝶呤用藥前和用藥后每6小時應監測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時用碳酸氫鈉和水化治療,在注射當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補液量在3000ml/m2)以防腎功能不全;
⑤達夫汀不宜與甲氨蝶呤同時用,以免影響后者抗葉酸作用,一次大劑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時再啟用達夫汀,劑量應要求血藥濃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濃度。
(3)達夫汀可同時與乙胺嘧啶或甲氧芐啶應用以預防后者引起的繼發性巨幼細胞性貧血。
(4)達夫汀應避免光線直接照射及熱接觸。過期藥物不得應用。
(5)達夫汀不宜用于治療維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否則無助于神經系統損害的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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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夫汀性狀】
達夫汀為黃色的疏松塊狀物或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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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夫汀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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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夫汀生產企業】
哈爾濱三聯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