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樂衛瑪
- 藥品通用名: 甲磺酸侖伐替尼膠囊
- 樂衛瑪規格:4mg*30粒
- 樂衛瑪單位:盒
- 樂衛瑪價格
- 會員價格:
甲磺酸侖伐替尼膠囊(樂衛瑪)說明書簡要信息:
【樂衛瑪適應癥】
樂衛瑪適用于:
1.既往未接受過全身系統治療的不可切除的肝細胞癌患者。
樂衛瑪關鍵研究排除了可接受局部治療的肝細胞癌患者,此類患者尚無可用的研究數據。
2.進展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放射性碘難治性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
【樂衛瑪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
肝細胞癌
對于體重<60kg的患者,樂衛瑪推薦日劑量為8mg(2粒4mg膠囊),每日一次;對于體重≥60kg的患者,樂衛瑪推薦日劑量為12mg(3粒4mg膠囊),每日一次。應持續治療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毒性反應。
分化型甲狀腺癌
樂衛瑪推薦日劑量為24mg(2粒10mg膠囊和1粒4mg膠囊),每日-一次。應持續治療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毒性反應。
給藥方法
樂衛瑪為口服使用。樂衛瑪應在每天固定時間服用,空腹或與食物同服均可(參見[藥代動力學])。
樂衛瑪應整粒吞服,也可以將樂衛瑪(不能將其打開或壓碎)與一湯匙水或蘋果汁在玻璃杯中混合,形成混懸劑。膠囊必須在液體中停留至少10分鐘,攪拌至少3分鐘以溶解膠囊殼,然后吞服混懸劑。飲用后,必須將相同量的水或蘋果汁(一湯匙)加入玻璃杯中,攪拌數次,然后喝完玻璃杯中所有的液體。
如果患者遺漏一次用藥且無法在12小時內服用,無需補服,應按常規用藥時間進行下一次服藥。
在對樂衛瑪進行劑量調整(暫停、減量)之前,應積極治療惡心、嘔吐和腹瀉等不良反應;應積極治療胃腸毒性反應,以減少腎功能不全或腎衰竭發生的風險(參見[注意事項])。
監測、劑量調整和停藥
可能需要暫停給藥、調整劑量或停止樂衛瑪治療來管理某些不良反應。輕度至中度不良反應(例如1級或2級)一般無需暫停給藥,除非積極治療后,患者仍不耐受。重度(例如3級)或不能耐受的不良反應需要暫停用藥直至不良反應改善至0-1級或基線。根據不良反應進行劑量調整的詳細信息參見表1,在肝細胞癌患者中監測、劑量調整和停藥的詳細信息參見表2,在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中監測、劑量調整和停藥的詳細信息參見表3
特殊人群
老年患者
不需要根據年齡調整起始劑量,在年齡>75歲的患者中的研究數據有限(關于肝細胞癌和分化型甲狀腺癌的詳細劑量說明,請參見下文)。
肝細胞癌
75歲及以上的患者、白人患者、女性患者或更嚴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似乎對樂衛瑪的耐受性較低。
除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或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以外,所有肝細胞癌患者應以推薦起始劑量8mg(2粒4mg膠囊,體重<60kg)或12mg(3粒4mg膠囊,體重≥60kg)開始治療,之后應根據個體耐受性進一步調整劑量。
分化型甲狀腺癌
75歲及以上的患者、亞洲人種患者、伴有合并癥(例如高血壓、肝功能不全或腎功能不全)或體重低于60kg的患者似乎對樂衛瑪的耐受性較低。
除重度肝功能不全或腎功能不全患者以外,所有分化型甲狀腺癌患者(參見下文)應以推薦劑量24mg開始治療,之后應根據個體耐受性進一步調整劑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細胞癌
在入組肝細胞癌臨床研究的患者中,對于輕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A),無需根據肝功能調整劑量,目前在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B)的研究數據有限,輕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醫生指導下慎用樂衛瑪并嚴密監測肝功能。尚無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患者的研究數據,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議服用樂衛瑪。
分化型甲狀腺癌
對于輕度(Child-PughA)或中度(Child-PughB)肝功能不全患者,無需根據肝功能調整起始劑量。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C)中,推薦起始劑量為14mg每日一次。可能需要根據個體耐受性進一步調整劑量。
腎功能不全患者
肝細胞癌
對于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無需根據腎功能調整劑量。目前尚無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數據,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議服用樂衛瑪。
分化型甲狀腺癌
對于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無需根據腎功能調整起始劑量。對于重度腎功能不全患者,推薦起始劑量為14mg每日一次。可能需要根據個體耐受性進一步調整劑量。未對終末期腎病惠者進行研究,因此不建議這些患者服用樂衛瑪。
兒童患者
目前尚無樂衛瑪用于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患者的臨床數據,不建議服用樂衛瑪。
【樂衛瑪注意事項】
高血壓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高血壓的報告,該事件通常發生在治療早期(參見[不良反應])。在接受侖伐替尼治療之前,血壓(BP)應得到良好控制。如果已知患者患高血壓,則應在侖伐替尼治療之前接受穩定劑量的降壓治療至少1周。已有高血壓控制不良的嚴重并發癥(包括主動脈夾層)的報告。早期檢出高血壓并予以有效管理對減少侖伐替尼給藥暫停和減量很重要。血壓升高確診后,應盡快開始降壓藥治療。在侖伐替尼治療1周后應監測血壓,之后兩個月內每2周監測一次,其后每月監測一次。應根據患者的臨床狀況個性化選擇降壓治療方案,并遵循標準治療。對于既往血壓正常的患者應當在觀察到血壓升高時開始使用一種降壓藥進行單藥治療。對于已經接受降壓藥治療的患者,如果適當,可以增加當前藥物的劑量,或者加入一種或幾種不同類型的降壓藥。必要時,按表7中的建議管理高血壓。蛋白尿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蛋白尿的報告,該事件通常發生在治療早期(參見[不良反應])。應定期監測尿蛋白。如果采用尿試紙法檢出蛋白尿≥2XxX,則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如果發生腎病綜合征,應停用侖伐替尼。腎衰竭和腎功能不全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發生腎功能不全和腎衰竭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確定的主要風險因素是胃腸毒性所致的脫水和/或血容量不足。應當積極治療胃腸毒性,以降低腎功能不全或腎衰竭發生的風險。必要時暫停給藥、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心臟功能障礙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發生心力衰竭(<1%)和左心室射血分數降低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的心臟失代償相關臨床癥狀或體征,必要時暫停給藥、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可逆性后部腦病綜合征(PRES)/可逆性后部白質腦病綜合征(RPLS)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PRES(也稱為RPLS)的報告(<1%;參見[不良反應])。PRES是一種神經系統疾病,表現為頭痛、癲癇發作、嗜睡、意識模糊、精神功能改變、失明和其他視力或神經系統紊亂。可能存在輕度至重度高血壓。有必要進行磁共振成像以確定PRES的診斷。應采取適當措施控制血壓(參見[注意事項])。有PRES體征或癥狀的患者可能有必要暫停給藥、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肝臟毒性在REFLECT試驗中接受侖伐替尼治療的HCC患者中,與索拉非尼治療的患者相比,肝臟相關不良反應包括肝性腦病和肝衰竭(包括致死反應)的報告頻率更高(參見[不良反應])。更嚴重的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和/或基線時更大肝臟腫瘤負荷的患者發生肝性腦病和肝衰竭的風險更高。75歲及以上患者也更頻繁發生肝性腦病。在發生疾病進展的患者中報告了大約半數的肝衰竭事件和三分之一的肝性腦病事件。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的HCC患者中的數據非常有限,目前尚無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C)的HCC患者的數據。由于侖伐替尼主要通過肝代謝消除,因此預期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暴露預期增加。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推薦進行總體安全性的密切監測(參見[用法用量]和[不良反應])。開始治療前應監測肝功能,之后治療期間最初2個月每2周監測一次,隨后每月監測一次。HCC患者應監測其肝功能是否惡化(包括肝性腦病)。若發生肝臟毒性,可能有必要中斷給藥、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動脈血栓栓塞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動脈血栓栓塞(腦血管意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和心肌梗死)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尚未有在過去6個月內發生過動脈血栓栓塞的患者中進行侖伐替尼研究,因此此類患者應謹慎用藥。應根據個體患者的獲益/風險評估,采取治療決定。動脈血栓事件后應停用侖伐替尼。出血臨床試驗中發生了嚴重的腫瘤相關出血,包括致死性出血事件(參見[不良反應])。由于侖伐替尼治療后有腫瘤皺縮/壞死相關重度出血的潛在風險,因此應考慮大血管(如頸動脈)的腫瘤侵襲/浸潤程度。一些出血病例繼發于腫瘤收縮和瘺形成,例如氣管食管瘺。一些有或無腦轉移的患者中已經報告了致死性顱內出血病例。也報告了除腦以外部位的出血(例如氣管、腹內、肺)。報告了1名HCC患者發生1例肝臟腫瘤出血致命病例。肝硬化患者中食管靜脈類曲張的篩查和隨后治療應在開始使用侖伐替尼治療前按照標準治療進行。若發生出血,可能需要暫停給藥、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胃腸穿孔和胃腸瘺形成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胃腸穿孔或胃腸瘺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大多數情況下,胃腸穿孔和胃腸瘺發生于有風險因素的患者中,例如既往接受過手術或放療的患者。若發生胃腸穿孔或胃腸瘺,可能有必要暫停給藥、調整劑量或停藥(參見[用法用量])。非胃腸瘺接受侖伐替尼治療的患者中,瘺發生風險可能增加。在臨床試驗和上市后經驗中觀察到涉及胃或腸以外的身體部位的瘺形成或擴大病例(例如氣管瘺、氣管-食管瘺、食管瘺、皮膚瘺、女性生殖道瘺)。既往手術和放療可能是促成風險因素。瘺患者中不應開始侖伐替尼治療,以免惡化。食管瘺或氣管支氣管瘺及任何4級瘺患者應永久停用侖伐替尼(參見[用法用量]);有關采用暫停給藥或減小劑量來管理其他事件的信息有限,但在某些情況下觀察到惡化,應謹慎。與同類別的其他藥物一樣,侖伐替尼可能對傷口愈合過程產生不利影響。QT間期延長與安慰劑治療患者相比,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報告的QT/QTc間期延長發生率更高(參見[不良反應])。應當監測所有患者的心電圖,并特別關注有先天性長QT綜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緩慢型心律失常的患者,以及接受已知延長QT間期的藥物包括Ia和III類抗心律失常藥的患者。若QT間期延長大于500ms,則應暫停侖伐替尼。當QTc間期延長緩解至≤480ms或基線時,應以減小的劑量重新開始侖伐替尼治療。電解質紊亂(例如低鉀血癥、低鈣血癥或低鎂血癥)可增加QT間期延長的風險,因此在開始治療之前應對所有患者的電解質異常進行監測和糾正。治療期間應考慮定期監測心電圖和電解質(鎂、鉀和鈣)。應至少每月監測血鈣水平,并在侖伐替尼治療期間根據需要更換鈣劑。應根據嚴重程度、是否存在心電圖變化和低鈣血癥的持續性按需進行侖伐替尼的給藥暫停或劑量調整。腹瀉侖伐替尼治療患者頻繁報告了腹瀉,該事件通常發生在治療早期(參見[不良反應])。應立即進行腹瀉的醫學管理,以防止脫水。如果在進行了治療的情況下4級腹瀉仍持續存在,則應停用侖伐替尼。促甲狀腺激素抑制受損/甲狀腺功能障礙侖伐替尼治療患者中已有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的報告(參見[不良反應])。應在侖伐替尼治療開始前及治療期間定期監測甲狀腺功能。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應根據標準醫學實踐進行治療,以維持甲狀腺功能正常。侖伐替尼會損害外源性甲狀腺抑制(參見[不良反應])。應定期監測促甲狀腺激素(TSH)水平,并根據患者的治療目標調整甲狀腺激素給藥以達到適當的TSH水平。傷口愈合并發癥尚未實施侖伐替尼對傷口愈合影響的正式研究。接受侖伐替尼治療的患者中已有傷口愈合延遲的報告。接受大型外科手術的患者應考慮暫停侖伐替尼治療。關于大型外科手術后侖伐替尼再次用藥的時機,臨床經驗有限。因此,應基于對傷口愈合良好的臨床判斷,以決定是否在大型外科手術后重新使用侖伐替尼。胚胎-胎兒毒性根據其作用機制和動物生殖研究毒性數據,妊娠女性服用侖伐替尼時可能會對胎兒造成傷害。在動物生殖研究中,于大鼠及兔器官形成時期經口給予劑量低于推薦臨床劑量的侖伐替尼可導致胚胎毒性、胎仔毒性和致畸性。應告知妊娠女性其對胎兒的潛在風險。建議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侖伐替尼治療期間和末次劑量后至少30天內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參見[藥理毒理])特殊人群對除高加索人或亞洲人以外種族的患者以及≥75歲患者的研究有限。考慮到老年患者、女性患者、肝腎功能受損患者對侖伐替尼的耐受性降低,這些患者中應謹慎使用侖伐替尼(參見[不良反應])。沒有關于索拉非尼或其他抗癌治療后立即使用侖伐替尼的數據,除非治療之間有足夠的洗脫期,否則可能存在累加毒性的潛在風險。臨床試驗中的最短洗脫期為4周。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由于有副作用(例如疲乏和頭暈),侖伐替尼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有輕微影響。出現上述癥狀的患者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時應謹慎。
【樂衛瑪禁忌】
對樂衛瑪任何成分過敏者。哺乳期婦女(參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樂衛瑪性狀】
樂衛瑪內容物為白色至類白色顆粒。
【樂衛瑪有效期】
48個月
【樂衛瑪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J20200044
【樂衛瑪生產企業】
公司名稱:EisaiGmbH地址:EuropeanKnowledgeCentre,MosquitoWay,Hatfield,HertfordshireAL109SN,UnitedKingdom生產廠:EisaiCo.,Ltd.地址:1Kawashimatakehaya-machi,Kakamigahara-shi,Gifu-ken,501-6195,Japan
這有甲磺酸侖伐替尼膠囊(樂衛瑪)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咨詢專科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