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家庭藥師
- 藥品通用名: 酒石酸伐尼克蘭片
- 家庭藥師規格:1.0mg*10片(戒煙維持裝)
- 家庭藥師單位:盒
- 家庭藥師價格
- 會員價格:
酒石酸伐尼克蘭片(家庭藥師)說明書簡要信息:
【家庭藥師適應癥】
家庭藥師適用于成人戒煙。
【家庭藥師用法用量】
劑量
家庭藥師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進行1周的劑量遞增,之后推薦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1mg;
第1~3日:
0.5mg,每日1次(白色片)
第4~7日:
0.5mg,每日2次(白色片)
第8日~治療結束:
1mg,每日2次(淡藍色片)
患者應設定戒煙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開始服用家庭藥師。
患者應服用家庭藥師治療12周。
對于經12周治療戒煙成功的患者,可考慮續加一個12周療程,劑量仍為每日2次,每次1mg。以維持戒煙狀態。
對于不能或不愿突然戒煙的患者,應考慮循序漸進的方法服用家庭藥師戒煙;颊邞谥委熐12周減少吸煙,并在治療期間結束時戒煙,然后患者應繼續再服用家庭藥師12周,以完成總共24周的治療(見[臨床試驗])。
對于非常希望戒煙和經先前的家庭藥師治療未成功戒煙的患者,或者治療后復吸的患者,再次嘗試使用家庭藥師戒煙可能獲益(見[臨床試驗])。
在戒煙治療中,復吸的風險在緊隨治療結束的期間內升高。在存在復吸高風險的患者中,可以考慮藥物逐漸減量。有戒煙意愿的患者和獲得更多建議和支持的患者,戒煙治療更易成功。
腎功能損傷患者
輕(估測肌酐清除率>50ml/min且≤80ml/min)至中度(估測肌酐清除率≥30ml/min且≤50ml/min)腎功能損傷患者,不需調整劑量。
中度腎功能損傷且無法耐受不良反應的患者,可將劑量降至每日1次,每次1mg。
重度腎功能損傷患者(估測肌酐清除率<30ml/min),推薦劑量為每日1次,每次1mg。給藥劑量應從每日1次,每次0.5mg開始,3天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mg。家庭藥師對于終末期腎病患者的臨床經驗有限,因此不推薦在該人群中應用家庭藥師(見[藥代動力學])。
肝功能損傷患者
肝功能損傷患者不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
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不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因老年患者更易發生腎功能減退,處方醫生應考慮老年患者的腎功能狀況。
夢游癥患者
如果患者出現夢游癥,應指示其停用家庭藥師并通知其醫生(見[注意事項])。
兒童患者
家庭藥師在兒科人群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確定。尚不推薦家庭藥師應用于該人群(見[藥代動力學])。
服用方法
家庭藥師應用水整片吞服,餐前餐后均可服用。
【家庭藥師注意事項】
1.戒煙效應
無論是否接受家庭藥師治療,戒煙本身引起的生理變化即可改變一些藥物的藥代動力學或藥效學,因此可能需要調整這些藥物的應用劑量(例如氨茶堿、華法林及胰島素)。吸煙誘導CYPIA2的活性,因此戒煙可能導致CYP1A2底物血漿水平升高。
2.神經精神癥狀和自殺
在家庭藥師上市后經驗中,出現了行為或思維改變、焦慮、精神病、情緒變動、攻擊行為、抑郁、自殺意念和行為以及自殺企圖的報告。
一項大型的隨機、雙盲、活性和安慰劑對照研究,比較了在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中,使用伐尼克蘭、安非他酮、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NRT)或安慰劑進行戒煙治療時出現嚴重精神神經事件的風險。主要安全性終點為上市后經驗中所報告的一系列復合精神神經不良事件。
與安慰劑組的主要復合終點相比較,在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中使用伐尼克蘭并未增加嚴重精神神經不良事件出現的風險(見[臨床試驗]針對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的精神神經安全性研究)。
抑郁情緒可能是一個尼古丁戒斷癥狀。抑郁,包括罕見的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
臨床醫生應該意識到,在嘗試通過治療或不通過治療來戒煙的患者中,均有出現嚴重的精神神經癥狀急癥的可能性。如果患者在接受伐尼克蘭治療時出現嚴重的精神神經癥狀,則應立即停用伐尼克蘭并聯系醫護人員,對治療進行重新評估。
精神疾病史
無論是否接受藥物治療,戒煙本身即與潛在精神疾。ㄈ缫钟舭Y)的惡化相關。
伐尼克蘭戒煙研究提供了與具有精神疾病史患者相關的數據(見[臨床試驗])。
在戒煙臨床試驗中,在不考慮治療的情況下,與沒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相比,有精神疾病史患者報告出現精神神經不良事件的頻率更高(見[臨床試驗])。
對于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應特別關注,并告知患者相關信息。
臨床研究分析
對包含1907位患者(伐尼克蘭組1130位,安慰劑組777位)的5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進行了薈萃分析,采用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評分量表(C-SSRS)評估自殺意念和行為。該薈萃分析包含一項針對具有精神分裂癥或分裂情感障礙史患者(N=127)的研究和另一項針對具有抑郁史患者(N=525)的研究。結果表明,使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自殺意念和/或行為的發生率與使用安慰劑的患者相比未增加,風險比(RR)為0.79(95%可信區間[C]:0.46,1.36),如表1所示。報告有自殺意念或行為的55位患者中,有48位(伐尼克蘭組24位,安慰劑組24位)來自包含具有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障礙或抑郁病史患者的兩項試驗。其他三項試驗中觀察到的事件較少(伐尼克蘭組4位,安慰劑組3位).
表1.5項比較伐尼克蘭和安慰劑的臨床研究的薈萃分析中,經C-SSRS評估得出直殺意念和或行為的患者人數和風險比
伐尼克蘭(N=1130) a安慰劑(N=777)
具有自殺意念和/或行為的患者*[n(%)]** 28(2.5) 27(3.5)
暴露量(患者年) 325 217
風險比#(RR:95%Cl) 0.79(0.46,1.36)
*在這些事件中,每個治療組有一位患者報告了自殺行為
**治療后30天內出現事件的患者;%未根據研究進行加權
#每100患者年發生率的RR
對18項雙盲、隨機、安慰劑對照的臨床研究(包括表1中所述的收集了C-SSRS的5項研究)進行了薈萃分析,以評估伐尼克蘭的精神神經安全性。該匯總分析包括8521位患者(伐尼克蘭組5072位,安慰劑組3449位),其中一些患者基線時患有精神疾病。結果表明,伐尼克蘭和安慰劑治療組患者的總精神神經不良事件(不包括失眠)發生率相似,風險比(RR)為1.01(95%CI:0.89-1.15),來自這18項試驗的匯總數據表明,伐尼克蘭組患者的各類不良精神事件發生率與安慰劑組患者相近。表2描述了最常報告(≥1%)的與精神科安全性有關的不良事件類別(不包括失眠和睡眠紊亂)。
表2.在18項臨床研究的匯總分析中,發生≥1%患者中的精神科不良事件
伐尼克蘭(N=5072)安慰劑(N=3449)
焦慮障礙和癥狀 253(5.0) 206(6.0)
抑郁情緒障礙和紊亂 179(3.5) 108(3.1)
情緒障礙和紊亂NEC* 116(2.3) 53(1.5)
*NEC=不另分類
計數(百分比)相當于報告事件的患者人數
觀察性研究
四項觀察性研究,每項研究包含經調整分析的10,000至30,000位伐尼克蘭使用者,比較了伐尼克蘭使用者與處方NRT或安非他酮使用者之間的嚴重神經精神癥狀(包括因神經精神疾病住院治療、致命和非致命的自我傷害)風險。所有研究都是回顧性隊列研究,納入了具有和不具精神病史的患者。所有研究均使用統計方法來控制混雜因素(包括對較健康的患者優先開處伐尼克蘭),但仍可能存在殘余混雜。
其中兩項研究發現,伐尼克蘭使用者與尼古丁貼片使用者之間因神經精神性疾病住院治療的風險無差異(第一項研究的危險比[HR]為1.14;95%可信區間[C]:0.56-2.34;第二項研究的危險比為0.76;95%Cl:0.401.46)。但是,兩項研究均未驗證用于根據病歷確定結果的診斷代碼。檢出這兩項研究的差異所需的檢驗效能不足。第三項研究報告,在急診就診或住院期間診斷出精神科不良事件的風險方面,伐尼克蘭使用者和安非他酮使用者之間無差異(HR0.85;95%CI:0.55-1.30)。安非他酮也與神經精神性不良事件有關。第四項研究顯示,與使用NRT的患者相比,使用伐尼克蘭的患者未見致命性和非致命性自殘風險較高的證據(HR為0.88;95%CI:0.52-1.49)。雖然在患者開始住何藥物治療后三個月期間發生的可發現的自殺較罕見(31.260位伐尼克蘭使用者中有兩例,81L345位NRT使用者中有六例),該研究也存在嚴重局限性。最重要的是,這些數據是在公眾知曉伐尼克蘭使用者的神經精神性不良事件報告后收集的。伐尼克蘭使用者出現可能使其處于神經精神不良事件風險中的合并情況較少,這表明具有神經精神病史的患者優先處方NRT,更健康的患者優先處方伐尼克蘭。
這些研究中檢查的結果不包括已報告的全部神經精神不良事件。
3、癲癇
在臨床研究和上市后經驗中,已有使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發生癲癇的報告。一些患者沒有癲癇病史,而另一些患者的癲癇病史則具有遠期性或得到良好控制。在大多數病例中,癲癇發生在治療的第一月內。在對有癲癇病史或存在其他可能降低癲癇發作閾值因素的患者處方伐尼克蘭之前,應權衡該潛在風險及收益。如果治療期間出現癲癇發作,建議患者停用伐尼克蘭并立即聯系醫護人員(見[不良反應])。
4、與酒精的相互作用
已有患者在服用伐尼克蘭期間酒精興奮作用增強的上市后報告。尚未證實這些事件與服用伐尼克蘭之間的因果關系。一些病例描述了異常行為和有時攻擊性行為,且事件常伴隨失憶。在服用伐尼克蘭期間,建議患者在不知曉伐尼克蘭是否會對他們的酒精耐受性產生影響的情況下減少酒精飲用量(見[不良反應])。
5、意外傷害
在服用家庭藥師的患者中,有關于交通事故、未遂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傷害的上市后報告。在有些病例中患者報告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期間出現嗜睡、頭暈、意識喪失或注意力難以集中,從而導致損傷或引起可能造成損傷的擔心。應建議患者,在未了解服用家庭藥師可能會對他們產生什么樣的影響的情況下,應謹慎從事駕駛、操作機器或其它具有潛在危險的活動。
6.心血管事件
一項關于伐尼克蘭治療的心血管(CV)風險綜合評價表明,患者發生潛在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可能增加。但是,必須權衡這些擔心與戒煙的健康獲益。在隨機對照試驗(CRT)和其薈萃分析中,CV事件整體上較罕見;然而,與安慰劑組相比,伐尼克蘭組的非致死性心肌梗死(MI)和非致死性卒中發生率較高。伐尼克蘭組的全因死亡率和CV死亡率較低。本研究被收錄于一項在多種臨床人群中開展的15項伐尼克蘭藥效試驗的薈萃分析中,該分析顯示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風險比增加至1.95;然而,結果并無統計學意義(95%CI:0.79,4.82)。在大規模上市后神經精神安全性結果試驗中,對試驗中和在28周非治療延伸期間的患者進行一項裁定MACE事件分析。在試驗中,MACE事件很少發生,因此,這些結果并未在實質上有助于理解
伐尼克蘭的CV風險。告知患者在出現新的或惡化的心血管疾病癥狀時應聯系其醫護人員,如出現MI或卒中的體征或癥狀應立即尋求醫療救助。
7.夢游癥
使用伐尼克蘭的患者曾有夢游癥的報告。一些病例描述了對自身、他人或財產的有害行為。如果患者出現夢游癥,應告知其停用伐尼克蘭并通知其醫生(見[不良反應])。
8.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超敏反應
有服用家庭藥師治療的患者出現超敏反應的上市后報告,包括血管神經性水地(見[不良反應])臨床癥狀包括面部、口部(舌頭、嘴唇、牙齦)、四肢以及頸部(咽和喉部)腫脹。此外,還有少見的危及生命的血管神經性水腫的報告,由于導致呼吸功能障礙需要緊急醫療處理。應告知患者,在出現這些癥狀的情況下停止服用家庭藥師并立即尋求醫療救助。
10.惡心
在家庭藥師的治療中,惡心是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惡心通常是輕至中度,且是一過性的,但是對于有些患者而言,惡心會持續數月。惡心的發生率與給藥劑量有關。起始階段劑量滴定對于減少惡心的發生是有利的。在劑量逐步增加后給予患者每次1mg、每日兩次的最大推薦劑量時,惡心的發生率為30%,安慰劑對照組惡心的發生率為10%。在起始階段劑量逐步增加后,給予患者每次0.5mg,每日兩次伐尼克蘭,惡心的發生率為16%,安慰劑組為11%。在12周給予患者每次1mg、每日兩次伐尼克蘭的研究中,大約有3%的患者由于惡心中止治療。如病人無法耐受,建議減小劑量。
11.藥物濫用和依賴
低于1/1000的患者在家庭藥師臨床研究中報告欣快感。更高劑量(大于2mg)的家庭藥師較易引起胃腸道不適,如惡心和嘔吐。臨床研究中未發現需不斷增加劑量以維持治療效果的證據,這提示家庭藥師不會產生耐受。突然停服,不超過3%的患者會出現易激惹和睡眠紊亂。這提示在某些患者中,伐尼克蘭可能產生輕度軀體依賴,但與成癮無關。
在一項實驗室的人類濫用傾向研究中,單劑口服1mg的伐尼克蘭未在吸煙者中產生明顯的積極或消極的主觀反應。在非吸煙者中,Img伐尼克蘭會產生某些積極主觀反應的增加,但同時伴隨消極的不良反應,特別是惡心的增加。單劑口服3mg伐尼克蘭,無論對吸煙者還是非吸煙者均會產生不適的主觀反應。
【家庭藥師禁忌】
對家庭藥師活性成份或任何輔料成份過敏者。
【家庭藥師性狀】
家庭藥師為白色至類白色薄膜衣片(0.5mg規格)或淡藍色薄膜衣片(1.0mg規格),除去包衣后顯白色。
【家庭藥師有效期】
24個月
【家庭藥師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233180
【家庭藥師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江蘇嘉逸醫藥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旺路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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