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帕可
- 藥品通用名: 氨磺必利片
- 帕可規格:0.2g*20片
- 帕可單位:盒
- 帕可價格
- 會員價格:
百濟新特藥房提供氨磺必利片(帕可)說明書,讓您了解氨磺必利片(帕可)副作用、氨磺必利片(帕可)效果、不良反應等信息。百濟新特藥房—全國連鎖專科藥房,醫保定點藥房,消費者信得過商店,專家指導用藥,
氨磺必利片(帕可)說明書如下:
【
帕可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
氨磺必利片英文名稱:AmisulprideTablets
漢語拼音:AnhuangbiliPian
【
帕可成份】
化學名稱:4-氨基-N-[(1-乙基-2-吡咯烷)甲基]-5-乙基磺酰-2-甲氧基苯甲酰胺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7H27N3O4S
分子量:369.48
【
帕可性狀】
帕可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
帕可適應癥】
氨磺必利片用于治療以陽性癥狀(例如譫妄幻覺認知障礙)和/或陰性癥狀(例如反應遲緩情感淡漠及社會能力退縮)為主的急性或慢性
精神分裂癥,也包括以陰性癥狀為特征的精神分裂癥。
【
帕可規格】
(1)50mg(2)0.2g
【
帕可用法用量】
通常情況下若每天劑量小于或等于400mg,應一次服完,若每天劑量超過400mg應分為兩次服用。
急性期
對于急性精神病發作,推薦劑量為400mg/天至800mg/天根據個體情況最大劑量可到1200mg/天超1200mg/天尚未廣泛評價安全性,因此不要使用。開始治療時不需要特殊的劑量滴定。在治療期間,應該根據個體反應調整劑量。
陽性及陰性癥狀混合階段
治療初期,應主要控制陽性癥狀劑量可為400-80mg/天。
然后根據病人的反應調整劑量至最小有效劑量。
維持治療
任何情況下均應根據病人的情況將維持劑量調整到最小有效劑量然后根據病人的反應調整劑量至最小有效劑量。
陰性癥狀占優勢階段
推薦劑量為50至300mg/天。劑量應根據個人情況進行調整最佳劑量約為100mg/天。
腎臟損害
由于氨磺必利通過腎臟排泄故對于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為30-60ml/min的患者,應將劑量減半。對于肌酐清除率為10-30ml/min的患者,應將劑量減至三分之一。
由于缺乏充足的資料,故氨磺必利不推薦用于患有嚴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10ml/min)(見禁忌)肝功能不全由于氨磺必利代謝較少對于患有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需調整劑量(見禁忌)。
肝臟損害
由于氨磺必利代謝較少,肝臟損害患者不需調整劑量。
【
帕可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發生率分級采用CIOMS標準,非常罕見≥10%;常見≥1%且≤10%;不常見≥0.1%且≤1%;罕見≥0.01且≤0.1%;非常罕見<0.01%,未知(不能從已知數據作出評估)
臨床試驗數據:
在對照臨床試驗中觀察到以下不良反應。應注意在有些情況下難以將不良事件與基礎疾病的癥狀加于區分。
神經系統異常
非常常見:
可出現錐體外系綜合癥(震顫、肌張力亢進、流涎、靜坐不能、運動功能減退)。使用維持劑量時,這些癥狀通常處于中等程度,無需停藥,使用抗膽堿能類抗震顫麻痹藥物治療癥狀即可部分緩解癥狀。
在以50-300mg/天的劑量治療以陰性癥狀為主的精神分裂癥患者時,與劑量有關的錐體外系癥狀發生率較低。
常見:
可出現急性肌張力障礙(痙攣性斜頸,眼球轉動危象,牙關緊閉等癥狀),無需停藥,只需服用抗膽堿能類抗震顫麻痹藥物即可恢復。
嗜睡。
不常見:
遲發性運動障礙。曾有報道,服用氨磺必利可引起遲發性運動障礙,尤其是延長服藥后,主要癥狀為不自主的舌或臉部運動。抗膽堿能類抗震顫麻痹藥物對此種癥狀無治療作用,還有可能加重癥狀。
癲癇發作。
精神異常:常見失眠癥、焦慮、激動、性高潮障礙。
胃腸道異常:常見便秘、惡心、嘔吐、口干。
內分泌異常:常見氨磺必利導致血中催乳素水平升高,可引起以下臨床癥狀:乳溢,閉經,男子乳腺發育,乳房腫脹,
陽痿,女性的性冷淡。停止治療可恢復。
代謝和營養異常:不常見:高血糖(見[注意事項])。
心血管異常:
常見:低血壓。
不常見:心動過緩。
檢查
常見:體重增加
不常見:肝酶升高,主要為轉氨酶。
免疫系統異常:
不常見:過敏反應。
上市后數據:
以下為藥品上市后通過自發性報告收集到的不良反應數據。
神經系統異常:
精神鎮靜類藥物的惡性綜合征(見[注意事項]),發生率未知。
心臟異常:QT間期延長和室性心律失常,例如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室性心動過速,可導致心室纖維性顫動或者心臟停搏、猝死(見[注意事項])。發生率未知。
血管異常:靜脈血栓栓塞,包括肺栓塞,有時是致死的,以及深靜脈血栓(見警告部分)。發生率未知。
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血管性水腫、蕁麻疹,發生率未知。
【
帕可禁忌】
帕可禁用下列情況:
·已知對藥品中某成分過敏者;
·有報道:接受抗多巴胺能藥物(包括苯丙酰胺類藥物)治療的嗜鉻細胞瘤患者,曾出現過嚴重的
高血壓。因此,嗜絡細胞瘤患者禁用帕可。
·患有催乳素依賴性
腫瘤,如垂體腺瘤和
乳腺癌;
·嚴重腎臟損害(肌酐清除率<10ml/min)。
·帕可禁止與以下藥物聯合應用:
——可能引起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的藥物:Ia類(奎尼丁,氫化奎尼丁,丙吡胺)及Ⅲ類(胺碘酮,索他洛爾,多非利特,伊布利特)抗心律失常藥物,某些精神抑制藥物(硫利達嗪,氯丙嗪,左美丙嗪,三氟拉嗪,氰美馬嗪,舒必利,硫必利,匹莫齊特,氟哌啶醇,氟哌利多)其它藥物諸如:芐普地爾,西沙必利,二苯馬尼,靜脈用紅霉素,咪唑斯汀,靜脈用長春胺,鹵泛群,噴他咪丁,司氟沙星,莫西沙星等。(見藥物相互作用)
——左旋多巴:(見藥物間相互作用)。
【
帕可注意事項】
警告
·惡性綜合癥:與其他精神鎮靜藥物一樣,可能發生惡性綜合癥,表現為高熱、肌強直、植物神經功能紊亂、意識障礙、磷酸肌酸激酶水平升高。高熱時,尤其對于那些服用高劑量藥物的病人,應停止包括帕可在內的所有抗精神病治療。
·與其他抗多巴胺藥物一樣,對帕金森病患者處方氨磺必利時也應該謹慎,因為可能引起該病惡化。只有在不能避免精神鎮靜劑治療時才可使用氨磺必利。
·延長QT間期
氨磺必利延長QT間期,與劑量相關,這種作用可增加發生嚴重室性心律失常的風險,例如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若有心動過緩,低鉀血癥,先天性或獲得性QT間期延長(合并用藥也可延長QT間期),發生嚴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險性增加。
如果臨床情況允許,給藥前應先確定病人沒有以下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
-心動過緩,心率<55次/分;
-電解質失衡,尤其是低鉀血癥;
-先天性QT間期延長;
-目前所進行的藥物治療可導致明顯的心動過緩(<55次/分),低鉀血癥,心內傳導減慢或QT間期延長。
對于準備接受長期精神鎮靜藥物治療的病人,心電圖(ECG)應作為早期評價的一部分。
·中風
在患有癡呆和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老年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隨機化臨床試驗中,觀察到腦血管事件的風險提高3倍。這一風險升高的機制不明。不能排除與其他精神病藥物合用或者在其他患者人群中的提高風險的可能性。在有中風風險因素的患者中應慎用氨磺必利。
·老年癡呆患者
接受抗精神藥物治療的癡呆相關精神病老年患者死亡風險增加。盡管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臨床試驗中死亡原因各種各樣,但是大部分死亡看起來都是心血管(例如心衰、猝死)或感染(例如肺炎)性質的。觀察性研究表明與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相似,常規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也可能引起死亡。由于一部分患者的特征不明,所以在觀察性研究中死亡率上升的結果歸因于抗精神病藥物的程度還不確定。
·靜脈血栓栓塞
抗精神病藥治療曾經報告靜脈血栓栓塞病例,有事實上、致死的。因此,在有靜脈血栓栓塞風險因素的患者中應慎用帕可。(見[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患者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曾報告高血糖,其中包括氨磺必利,因此明確診斷
糖尿病或者有糖尿病風險因素的患者如果開始使用氨磺必利,應該適當檢測血糖。
·精神鎮靜類藥物可降低癲癇發作的閾值。所以對于有驚厥史的病人,服用氨磺必利應仔細監控。
·由于藥物主要通過腎臟排泄,所以對于患有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減少服藥劑量(見[用法用量])。對于患有嚴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沒有相關的臨床數據(見[禁忌])。
·由于老年人對藥物的高敏感性(可產生鎮靜或低血壓癥狀),所以老年人服藥時應特別注意。
曾經發生突然停用高劑量的抗精神病藥時出現停藥癥狀。氨磺必利曾報告發生不自主運動異常(例如靜坐不能、肌張力障礙和運動障礙)。因此,建議對氨磺必利逐漸停藥。
由于帕可含乳糖,帕可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癥、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綜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
對司機和機械操作者的作用
即使是按照推薦方法使用,氨磺必利也可能引起嗜睡,從而影響駕駛機動車或操作機械的能力(見[不良發應])。
【
帕可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
在動物中,氨磺必利沒有顯示生殖毒性。觀察到與藥物藥理作用(調節催乳素的作用)相關的生育力下降。沒有發現氨磺必利有致畸作用。
妊娠期婦女暴露于氨磺必利的臨床資料非常有限,銀次,妊娠期使用氨磺必利的安全性尚不確定。除非益處超過潛在風險,否則不建議在妊娠期間使用帕可。如果在妊娠期間使用氨磺必利,新生兒可能顯示氨磺必利的不良反應,因此應該考慮適當的檢測。
哺乳
由于沒有該藥是否通過乳汁分泌的資料,所以,哺乳期間應禁止服用本藥。
【
帕可兒童用藥】
由于尚未確定氨磺必利在青春期至18歲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氨磺必利用于青春期精神分裂癥的資料有限,所以,不建議在青春期至18歲的青少年中使用氨磺必利;青春期之前的兒童禁用氨磺必利(見[禁忌])。
【
帕可老年用藥】
由于老年人對藥物的高敏感性(可產生鎮靜或低血壓癥狀),所以老年人服藥時應注意。
藥代動力學研究數據顯示,對于年齡高于65歲的老年人,單次給藥50mg,其Cmax,T1/2和AUC的值可升高10-30%。
【
帕可藥物相互作用】
配伍禁忌
1)可能引起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的藥物;
-Ⅰa類抗心律失常藥物,例如奎寧丁、氫化奎尼丁、丙吡胺。
-Ⅲ類抗心律失常藥物,例如胺碘酮、索他洛爾、多菲利特、伊布利特。
-某些精神鎮靜藥物,例如硫利達嗪、氯丙嗪、左美丙嗪、三氟拉嗪、氰美馬嗪、舒比利、硫比利、舒托必利、匹莫齊特、氟哌啶醇、氟哌利多。
其他藥物例如芐普地爾、西沙比利、美沙酮、二苯馬尼、靜脈用紅霉素、咪唑斯汀、靜脈用長春胺、鹵泛群、噴他咪丁、司氟沙星、莫西沙星。
2)左旋多巴
左旋多巴與精神抑制藥物具有相互拮抗作用。
3)除用于治療帕金森氏病患外,帕可禁止與左旋多巴以外的多巴胺能激動劑(金剛烷胺,無水嗎啡,溴隱亭,卡麥角林,恩他卡棚,利蘇力特,培高利特,
吡貝地爾,
普拉克索,喹那高利,羅匹尼羅)聯合應用。
多巴胺能激動劑與精神抑制藥物具有相互拮抗作用。
遇到由精神抑制藥物誘發的錐體外系綜合征時,不要使用多巴胺能激動劑治療,而要使用抗膽堿能藥物。
不推薦聯合用藥:
1)氨磺必利能增強酒精對中樞作用。
2)增強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風險或能延長QT時間的藥物。
a)引起心動過緩的藥物:例如β-阻滯劑,引起心動過緩的鈣通道阻滯劑:例如地爾硫卓和維拉帕米、可樂定、胍法辛;洋地黃。
b)引起低血鉀的藥物:降低血鉀的利尿劑,刺激性輕瀉藥,靜脈兩用性霉素B,糖皮質激素,替可克肽。應糾正低血鉀。
c)精神鎮靜類藥物:例如匹莫齊特、氟哌啶醇、丙咪嗪抗抑郁劑,鋰。
需慎重考慮的聯合用藥:
1)CNS抑制劑:包括阿片類麻醉藥、止痛藥、H1抗組胺鎮靜劑、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和其他抗焦慮劑、可樂定和衍生物。
2)抗高血壓藥物和其他降血壓藥物。
【
帕可藥物過量】
癥狀和體征:
曾有報告藥物已知的藥理學作用加劇。這些包括困倦、鎮靜、低血壓和錐體外系癥狀和昏迷。
藥物過量致死的報告主要見于帕可與其他精神藥物聯合使用時。
處理:
如果發生急性用藥過量,應該考慮使用多種藥物的可能性。
因為透析對氨磺必利作用很小,所以血液透析對于清除藥物可能無效。
對于氨磺必利沒有特殊的解毒劑。所以應給于適當的支持性處理,密切監測生命機能和連續的心臟監測(由于有QT間期延長的風險)直到患者恢復為止。
如果發生錐體外束癥狀,應該給予抗膽堿能藥物。
【
帕可藥理毒理】
藥效學特征
氨磺必利為苯胺替代物類精神抑制藥,選擇性地與邊緣系統的D2、D3多巴胺能受體結合。帕可不與血清素能受體或其它組胺、膽堿能受體,腎上腺素能受體結合。
動物實驗中,與紋狀體相比,高劑量氨磺必利主要阻斷邊緣系統中部的多巴胺能神經元。此種親和力可能是氨磺必利精神抑制作用大于其錐體外系作用的原因。
低劑量氨磺必利主要阻斷突觸前D2/D3多巴胺能受體,可以解釋其對陰性癥狀的作用。
在與氟哌啶醇進行比較的雙盲試驗中,共入選191名患有急性精神分裂癥的病人。與氟哌啶醇相比,氨磺必利可顯著改善病人的繼發性陰性癥狀。
臨床前安全性研究結果
氨磺必利的毒理學特性主要是與此化合物的藥理作用有關。重復給藥未發現與毒性相關的靶器官。此化合物無致畸性和致突變性。動物致癌試驗顯示:在嚙齒類動物中可產生激素依賴性腫瘤。但在人體上無臨床相關性。
【
帕可藥代動力學】
在人體中,氨磺必利有兩個吸收峰:第一個吸收峰到達較快,于服藥后1小時到達,第二個吸收峰于服藥后3至4小時到達。
服藥50mg后,相對兩個吸收峰的血藥濃度分別為393和544ng/ml。
分布容積為5.8l/kg。血漿蛋白結合率低(16%),在與蛋白結合方面無藥物相互作用。絕對生物利用度為48%。
氨磺必利代謝較少:可檢測到兩個無活性的代謝物,占排泄物的4%。
重復給藥,氨磺必利在體內不蓄積,各藥代動力學參數不改變。
口服消除半衰期約為12小時。
氨磺必利多以原形從尿中排泄。經靜脈注射給藥,50%藥物以原形從尿中排泄,大部分是在服藥后24小時內(尿中排泄量的90%)。
腎臟清除率約為330ml/min。
高糖飲食可明顯降低氨磺必利的AUC,Tmax和Cmax值,高脂飲食不改變這些參數。在治療期間,這些參數的改變所產生的影響還不清楚。
肝功能不全
由于氨磺必利的代謝量很小,所以對于肝功能不全的病人不需調整劑量。
腎功能不全
雖然總清除率降低2.5到3倍,但對于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消除半衰期并不改變。
對于患有輕度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氨磺必利的AUC提高一倍,對于患有中度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氨磺必利的AUC可提高約10倍。
我們現有的數據僅限于此,對于高于50mg以上劑量的研究還沒有相關的數據。
氨磺必利極少能通過透析排除。
老年患者
藥代動力學研究數據顯示,對于年齡高于65歲的老年人,單次給藥50mg,其Cmax,T1/2和AUC的值可升高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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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可貯藏】
避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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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可包裝】
鋁塑包裝。
(1)50mg:10片/板,10片/盒、20片/盒、50片/盒。
(2)0.2g:10片/板,10片/盒、20片/盒、50片/盒。
【
帕可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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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可執行標準】
YBH016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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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可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230;國藥準字H20113231
【
帕可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齊魯制藥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濟南市工業北路2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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