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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石酸伐尼克蘭片(家庭藥師)
    • 藥品名稱: 家庭藥師
    • 藥品通用名: 酒石酸伐尼克蘭片
    • 家庭藥師規格:(0.5mg*11片)+(1.0mg*6片)(戒煙啟動裝)
    • 家庭藥師單位:盒
    • 家庭藥師價格
    • 會員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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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酒石酸伐尼克蘭片英文名稱:VareniclineTartrateTablets漢語拼音:JiushisuanfanikelanPian
    家庭藥師成分】
    家庭藥師主要成份為酒石酸伐尼克蘭化學名稱:7,8,9,10-四氫-6,10-亞甲基-6H-吡嗪酰胺[2,3-h][3]苯并氮雜卓-(2R,3R)-2,3-二羥基丁二酸鹽(1:1)化學結構式:分子式:C13H13N3·C4H6O6分子量:361.36
    家庭藥師性狀】
    家庭藥師為白色至類白色薄膜衣片(0.5mg規格)或淡藍色薄膜衣片(1.0mg規格),除去包衣后顯白色。
    家庭藥師適應癥】
    家庭藥師適用于成人戒煙。
    家庭藥師規格】
    (0.5mg*11片)+(1.0mg*6片)(戒煙啟動裝)
    家庭藥師用法用量】
    劑量家庭藥師用于口服。首先按如下方法進行1周的劑量遞增,之后推薦劑量為每日2次,每次1mg;第1~3日:0.5mg,每日1次(白色片)第4~7日:0.5mg,每日2次(白色片)第8日~治療結束:1mg,每日2次(淡藍色片)患者應設定戒煙日期并在此日期前1~2周開始服用家庭藥師。患者應服用家庭藥師治療12周。對于經12周治療戒煙成功的患者,可考慮續加一個12周療程,劑量仍為每日2次,每次1mg。以維持戒煙狀態。對于不能或不愿突然戒煙的患者,應考慮循序漸進的方法服用家庭藥師戒煙。患者應在治療前12周減少吸煙,并在治療期間結束時戒煙,然后患者應繼續再服用家庭藥師12周,以完成總共24周的治療(見[臨床試驗])。對于非常希望戒煙和經先前的家庭藥師治療未成功戒煙的患者,或者治療后復吸的患者,再次嘗試使用家庭藥師戒煙可能獲益(見[臨床試驗])。在戒煙治療中,復吸的風險在緊隨治療結束的期間內升高。在存在復吸高風險的患者中,可以考慮藥物逐漸減量。有戒煙意愿的患者和獲得更多建議和支持的患者,戒煙治療更易成功。腎功能損傷患者輕(估測肌酐清除率>50ml/min且≤80ml/min)至中度(估測肌酐清除率≥30ml/min且≤50ml/min)腎功能損傷患者,不需調整劑量。中度腎功能損傷且無法耐受不良反應的患者,可將劑量降至每日1次,每次1mg。重度腎功能損傷患者(估測肌酐清除率<30ml/min),推薦劑量為每日1次,每次1mg。給藥劑量應從每日1次,每次0.5mg開始,3天后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mg。家庭藥師對于終末期腎病患者的臨床經驗有限,因此不推薦在該人群中應用家庭藥師(見[藥代動力學])。肝功能損傷患者肝功能損傷患者不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老年患者老年患者不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因老年患者更易發生腎功能減退,處方醫生應考慮老年患者的腎功能狀況。夢游癥患者如果患者出現夢游癥,應指示其停用家庭藥師并通知其醫生(見[注意事項])。兒童患者家庭藥師在兒科人群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確定。尚不推薦家庭藥師應用于該人群(見[藥代動力學])。服用方法家庭藥師應用水整片吞服,餐前餐后均可服用。
    家庭藥師不良反應】
    無論是否接受戒煙治療,戒煙本身即伴隨多種癥狀。例如曾有報道試圖戒煙的患者出現煩躁不安、抑郁情緒、失眠、易激惹、挫折感、憤怒、焦慮、注意力無法集中、坐立不安、心率下降、食欲增加或體重增加等。家庭藥師臨床研究的設計及結果分析中未對所出現的不良事件與藥物或尼古丁戒斷相關性進行區分。不良藥物反應是根據上市前臨床II期以及臨床II期研究數據的評估而確定,并根據18項安慰劑對照的上市前和上市后研究(其中有大約5,000名患者接受了伐尼克蘭治療)的匯總數據進行更新。完成初始劑量遞增后,患者服用推薦劑量每日2次,每次lmg。報告最多的不良事件為惡心(28.6%)惡心多數發生在治療的早期,嚴重程度為輕至中度,很少導致治療的中斷。不良反應表下表中所列為治療組發生率高于安慰劑組的不良反應,均按照系統器官種類及發生頻率排列:十分常見(≥1/10),常見(≥1/100至<1/10),偶見(>1/1.000至<1/100)罕見(≥10.000至<1/,000)在每個頻率群中,不良反應按照嚴重性由高到低的順序列出。系統器官分類藥物不良反應感染與侵染很常見鼻咽炎常見支氣管炎、鼻竇炎少見真菌感染、病毒感染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罕見血小板計數減少代謝與營養異常常見體重增加、食欲減退、食欲增加罕見煩渴未知糖尿病、高血糖癥精神異常很常見夢境異常、失眠少見驚恐反應、思維異常、坐立不安、情緒波動、抑郁*、焦慮*、幻覺*、性欲增強、性欲減退罕見煩躁、思維遲鈍未知自殺意念、精神異常、攻擊性、行為異常、夢游癥神經系統異常很常見頭痛常見嗜睡、頭暈、味覺障礙少見癲癇發作、震顫、昏睡、感覺減退罕見腦血管意外、肌張力亢進、構音障礙、共濟失調、味覺減退、晝夜睡眠節律紊亂眼部異常少見結膜炎、眼痛罕見暗點、鞏膜脫色、瞳孔散大、畏光、近視、多淚耳及迷路異常少見耳鳴心臟異常少見心絞痛、心動過速、心悸、心率加快罕見房顫、心電圖ST段壓低、心電圖T波波幅減低未知心肌梗死血管異常少見血壓升高、潮熱呼吸系統、胸部及縱隔異常常見呼吸困難、咳嗽少見上呼吸道炎癥、呼吸道充血、發聲困難、過敏性鼻炎、咽喉刺激、鼻竇充血、上氣道咳嗽綜合征、鼻漏罕見喉痛、打鼾胃腸道異常很常見惡心常見胃食管返流性疾病、嘔吐、便秘、腹瀉、腹脹、腹痛、牙痛、消化不良、胃腸脹氣、口干少見便血、胃炎、排便習慣改變、噯氣、潰瘍性口炎、牙齦疼痛罕見嘔血、大便異常、舌苔厚膩皮膚及皮下組織異常常見皮疹、瘙癢少見紅斑、痤瘡、多汗、盜汗未知嚴重皮膚反應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多形性紅斑、血管神經性水腫肌肉骨骼與結締組織異常常見關節痛、肌痛、背痛少見肌肉痙攣、胸部肌肉骨骼疼痛罕見關節僵硬、肋軟骨炎腎臟與泌尿異常少見頻尿、夜尿癥罕見尿糖、多尿生殖系統及乳房異常少見月經過多罕見陰道分泌物、性功能障礙全身異常及給藥部位異常常見胸痛、疲勞感少見胸部不適、流感樣疾病、發熱、乏力、不適罕見寒冷感、囊腫檢查常見肝功能檢查異常少見精液分析異常、C-反應蛋白升高、血鈣降低、*依據上市后觀測隊列研究估計發生頻率上市后經驗:在家庭藥師上市后使用期間,有下述不良事件上報。由于這些事件是由規模不確定的人群自發上報,因此無法估計事件的發生率或建立其與藥物之間的因果關系。在服用家庭藥師進行戒煙的患者中,上報事件包括抑郁、躁狂、精神異常、幻覺、偏執狂、妄想、殺人意念、攻擊性、敵意、焦慮和驚恐,以及自殺意念、自殺企圖與完成自殺(見[注意事項])。不管是否采用藥物治療進行戒煙,患者都可能出現尼古丁戒斷癥狀,及原有精神疾病的加重。并非所有患者都了解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也并不是所有患者都不再吸煙。服用家庭藥師進行治療的患者中有新發癲癇或原有癲癇惡化的上市后報告(見警示語和[注意事項])。患者在服用伐尼克蘭期間有酒精興奮作用增強的上市后報告。一些患者報告了神經精神癥狀,包括異常行為和有時發生攻擊性行為(見警示語和[注意事項])。有服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出現超敏反應的上市后報告,包括血管神經性水腫(見[注意事項])。有服用伐尼克蘭的患者出現罕見但嚴重的皮膚反應的上市后報告,包括Stevens-Johnson綜合征和多形性紅斑(見[注意事項])。有服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出現包括缺血性和出血性事件在內的心肌梗死(MI)和腦血管意外(CVA)的上市后報告。在大多數此類報告事件中,患者都有既往的心血管系統疾病和/或其他危險因素。雖然吸煙是引起心肌梗死和腦血管意外的危險因素,但是基于伐尼克蘭的使用和事件之間存在時間相關性,還不能排除伐尼克蘭的可能性。有服用伐尼克蘭的患者出現高血糖癥的報告。有服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出現夢游癥的報告,在一些病例中導致了對自身,他人或財產有害的行為(見[注意事項])。
    家庭藥師禁忌】
    對家庭藥師活性成份或任何輔料成份過敏者。
    家庭藥師注意事項】
    1.戒煙效應無論是否接受家庭藥師治療,戒煙本身引起的生理變化即可改變一些藥物的藥代動力學或藥效學,因此可能需要調整這些藥物的應用劑量(例如氨茶堿、華法林及胰島素)。吸煙誘導CYPIA2的活性,因此戒煙可能導致CYP1A2底物血漿水平升高。2.神經精神癥狀和自殺在家庭藥師上市后經驗中,出現了行為或思維改變、焦慮、精神病、情緒變動、攻擊行為、抑郁、自殺意念和行為以及自殺企圖的報告。一項大型的隨機、雙盲、活性和安慰劑對照研究,比較了在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中,使用伐尼克蘭、安非他酮、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NRT)或安慰劑進行戒煙治療時出現嚴重精神神經事件的風險。主要安全性終點為上市后經驗中所報告的一系列復合精神神經不良事件。與安慰劑組的主要復合終點相比較,在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中使用伐尼克蘭并未增加嚴重精神神經不良事件出現的風險(見[臨床試驗]針對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的精神神經安全性研究)。抑郁情緒可能是一個尼古丁戒斷癥狀。抑郁,包括罕見的自殺意念和自殺企圖。臨床醫生應該意識到,在嘗試通過治療或不通過治療來戒煙的患者中,均有出現嚴重的精神神經癥狀急癥的可能性。如果患者在接受伐尼克蘭治療時出現嚴重的精神神經癥狀,則應立即停用伐尼克蘭并聯系醫護人員,對治療進行重新評估。精神疾病史無論是否接受藥物治療,戒煙本身即與潛在精神疾病(如抑郁癥)的惡化相關。伐尼克蘭戒煙研究提供了與具有精神疾病史患者相關的數據(見[臨床試驗])。在戒煙臨床試驗中,在不考慮治療的情況下,與沒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相比,有精神疾病史患者報告出現精神神經不良事件的頻率更高(見[臨床試驗])。對于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應特別關注,并告知患者相關信息。臨床研究分析對包含1907位患者(伐尼克蘭組1130位,安慰劑組777位)的5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進行了薈萃分析,采用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評分量表(C-SSRS)評估自殺意念和行為。該薈萃分析包含一項針對具有精神分裂癥或分裂情感障礙史患者(N=127)的研究和另一項針對具有抑郁史患者(N=525)的研究。結果表明,使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自殺意念和/或行為的發生率與使用安慰劑的患者相比未增加,風險比(RR)為0.79(95%可信區間[C]:0.46,1.36),如表1所示。報告有自殺意念或行為的55位患者中,有48位(伐尼克蘭組24位,安慰劑組24位)來自包含具有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障礙或抑郁病史患者的兩項試驗。其他三項試驗中觀察到的事件較少(伐尼克蘭組4位,安慰劑組3位).表1.5項比較伐尼克蘭和安慰劑的臨床研究的薈萃分析中,經C-SSRS評估得出直殺意念和或行為的患者人數和風險比伐尼克蘭(N=1130)a安慰劑(N=777)具有自殺意念和/或行為的患者*[n(%)]**28(2.5)27(3.5)暴露量(患者年)325217風險比#(RR:95%Cl)0.79(0.46,1.36)*在這些事件中,每個治療組有一位患者報告了自殺行為**治療后30天內出現事件的患者;%未根據研究進行加權#每100患者年發生率的RR對18項雙盲、隨機、安慰劑對照的臨床研究(包括表1中所述的收集了C-SSRS的5項研究)進行了薈萃分析,以評估伐尼克蘭的精神神經安全性。該匯總分析包括8521位患者(伐尼克蘭組5072位,安慰劑組3449位),其中一些患者基線時患有精神疾病。結果表明,伐尼克蘭和安慰劑治療組患者的總精神神經不良事件(不包括失眠)發生率相似,風險比(RR)為1.01(95%CI:0.89-1.15),來自這18項試驗的匯總數據表明,伐尼克蘭組患者的各類不良精神事件發生率與安慰劑組患者相近。表2描述了最常報告(≥1%)的與精神科安全性有關的不良事件類別(不包括失眠和睡眠紊亂)。表2.在18項臨床研究的匯總分析中,發生≥1%患者中的精神科不良事件伐尼克蘭(N=5072)安慰劑(N=3449)焦慮障礙和癥狀253(5.0)206(6.0)抑郁情緒障礙和紊亂179(3.5)108(3.1)情緒障礙和紊亂NEC*116(2.3)53(1.5)*NEC=不另分類計數(百分比)相當于報告事件的患者人數觀察性研究四項觀察性研究,每項研究包含經調整分析的10,000至30,000位伐尼克蘭使用者,比較了伐尼克蘭使用者與處方NRT或安非他酮使用者之間的嚴重神經精神癥狀(包括因神經精神疾病住院治療、致命和非致命的自我傷害)風險。所有研究都是回顧性隊列研究,納入了具有和不具精神病史的患者。所有研究均使用統計方法來控制混雜因素(包括對較健康的患者優先開處伐尼克蘭),但仍可能存在殘余混雜。其中兩項研究發現,伐尼克蘭使用者與尼古丁貼片使用者之間因神經精神性疾病住院治療的風險無差異(第一項研究的危險比[HR]為1.14;95%可信區間[C]:0.56-2.34;第二項研究的危險比為0.76;95%Cl:0.401.46)。但是,兩項研究均未驗證用于根據病歷確定結果的診斷代碼。檢出這兩項研究的差異所需的檢驗效能不足。第三項研究報告,在急診就診或住院期間診斷出精神科不良事件的風險方面,伐尼克蘭使用者和安非他酮使用者之間無差異(HR0.85;95%CI:0.55-1.30)。安非他酮也與神經精神性不良事件有關。第四項研究顯示,與使用NRT的患者相比,使用伐尼克蘭的患者未見致命性和非致命性自殘風險較高的證據(HR為0.88;95%CI:0.52-1.49)。雖然在患者開始住何藥物治療后三個月期間發生的可發現的自殺較罕見(31.260位伐尼克蘭使用者中有兩例,81L345位NRT使用者中有六例),該研究也存在嚴重局限性。最重要的是,這些數據是在公眾知曉伐尼克蘭使用者的神經精神性不良事件報告后收集的。伐尼克蘭使用者出現可能使其處于神經精神不良事件風險中的合并情況較少,這表明具有神經精神病史的患者優先處方NRT,更健康的患者優先處方伐尼克蘭。這些研究中檢查的結果不包括已報告的全部神經精神不良事件。3、癲癇在臨床研究和上市后經驗中,已有使用伐尼克蘭治療的患者發生癲癇的報告。一些患者沒有癲癇病史,而另一些患者的癲癇病史則具有遠期性或得到良好控制。在大多數病例中,癲癇發生在治療的第一月內。在對有癲癇病史或存在其他可能降低癲癇發作閾值因素的患者處方伐尼克蘭之前,應權衡該潛在風險及收益。如果治療期間出現癲癇發作,建議患者停用伐尼克蘭并立即聯系醫護人員(見[不良反應])。4、與酒精的相互作用已有患者在服用伐尼克蘭期間酒精興奮作用增強的上市后報告。尚未證實這些事件與服用伐尼克蘭之間的因果關系。一些病例描述了異常行為和有時攻擊性行為,且事件常伴隨失憶。在服用伐尼克蘭期間,建議患者在不知曉伐尼克蘭是否會對他們的酒精耐受性產生影響的情況下減少酒精飲用量(見[不良反應])。5、意外傷害在服用家庭藥師的患者中,有關于交通事故、未遂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傷害的上市后報告。在有些病例中患者報告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期間出現嗜睡、頭暈、意識喪失或注意力難以集中,從而導致損傷或引起可能造成損傷的擔心。應建議患者,在未了解服用家庭藥師可能會對他們產生什么樣的影響的情況下,應謹慎從事駕駛、操作機器或其它具有潛在危險的活動。6.心血管事件一項關于伐尼克蘭治療的心血管(CV)風險綜合評價表明,患者發生潛在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可能增加。但是,必須權衡這些擔心與戒煙的健康獲益。在隨機對照試驗(CRT)和其薈萃分析中,CV事件整體上較罕見;然而,與安慰劑組相比,伐尼克蘭組的非致死性心肌梗死(MI)和非致死性卒中發生率較高。伐尼克蘭組的全因死亡率和CV死亡率較低。本研究被收錄于一項在多種臨床人群中開展的15項伐尼克蘭藥效試驗的薈萃分析中,該分析顯示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風險比增加至1.95;然而,結果并無統計學意義(95%CI:0.79,4.82)。在大規模上市后神經精神安全性結果試驗中,對試驗中和在28周非治療延伸期間的患者進行一項裁定MACE事件分析。在試驗中,MACE事件很少發生,因此,這些結果并未在實質上有助于理解伐尼克蘭的CV風險。告知患者在出現新的或惡化的心血管疾病癥狀時應聯系其醫護人員,如出現MI或卒中的體征或癥狀應立即尋求醫療救助。7.夢游癥使用伐尼克蘭的患者曾有夢游癥的報告。一些病例描述了對自身、他人或財產的有害行為。如果患者出現夢游癥,應告知其停用伐尼克蘭并通知其醫生(見[不良反應])。8.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超敏反應有服用家庭藥師治療的患者出現超敏反應的上市后報告,包括血管神經性水地(見[不良反應])臨床癥狀包括面部、口部(舌頭、嘴唇、牙齦)、四肢以及頸部(咽和喉部)腫脹。此外,還有少見的危及生命的血管神經性水腫的報告,由于導致呼吸功能障礙需要緊急醫療處理。應告知患者,在出現這些癥狀的情況下停止服用家庭藥師并立即尋求醫療救助。10.惡心在家庭藥師的治療中,惡心是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惡心通常是輕至中度,且是一過性的,但是對于有些患者而言,惡心會持續數月。惡心的發生率與給藥劑量有關。起始階段劑量滴定對于減少惡心的發生是有利的。在劑量逐步增加后給予患者每次1mg、每日兩次的最大推薦劑量時,惡心的發生率為30%,安慰劑對照組惡心的發生率為10%。在起始階段劑量逐步增加后,給予患者每次0.5mg,每日兩次伐尼克蘭,惡心的發生率為16%,安慰劑組為11%。在12周給予患者每次1mg、每日兩次伐尼克蘭的研究中,大約有3%的患者由于惡心中止治療。如病人無法耐受,建議減小劑量。11.藥物濫用和依賴低于1/1000的患者在家庭藥師臨床研究中報告欣快感。更高劑量(大于2mg)的家庭藥師較易引起胃腸道不適,如惡心和嘔吐。臨床研究中未發現需不斷增加劑量以維持治療效果的證據,這提示家庭藥師不會產生耐受。突然停服,不超過3%的患者會出現易激惹和睡眠紊亂。這提示在某些患者中,伐尼克蘭可能產生輕度軀體依賴,但與成癮無關。在一項實驗室的人類濫用傾向研究中,單劑口服1mg的伐尼克蘭未在吸煙者中產生明顯的積極或消極的主觀反應。在非吸煙者中,Img伐尼克蘭會產生某些積極主觀反應的增加,但同時伴隨消極的不良反應,特別是惡心的增加。單劑口服3mg伐尼克蘭,無論對吸煙者還是非吸煙者均會產生不適的主觀反應。
    家庭藥師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風險總結有中等量的孕婦數據:顯示伐尼克蘭沒有致畸或胎兒/新生兒毒性。動物研究顯示家庭藥師具有生殖毒性。以防萬一,懷孕期間盡量避免使用伐尼克蘭(見[臨床試驗])。妊娠期間吸煙對母體、胎兒和新生兒都存在風險(見[臨床注意事項])。在動物研究中,在器官形成期以相當于人體最大推薦劑量(MRHD)時暴露量50倍的暴露量給藥時,伐尼克蘭未導致嚴重畸形,但導致胎兔體重降低。此外,器官形成期到哺乳期,按相當于MRHD時人體暴露量的36倍的母體暴露量向妊娠大鼠給予伐尼克蘭對子代產生了發育毒性。與不吸煙的孕婦相比,妊娠期間吸煙的孕婦所產嬰兒患唇腭裂的預計背景風險增加了大約30%。對于所指人群,其他重大出生缺陷和流產的背景風險未知。在美國普通人群中,臨床確認妊娠中的重大出生缺陷和流產的預計背景風險分別為2-4%和15-20%。臨床注意事項與疾病相關的母體和/或胚胎/胎兒風險妊娠期間吸煙導致出現唇腭裂、胎膜早破、前置胎盤、胎盤早剝、宮外孕、胎兒生長受限和低體重、死產、早產和妊娠期縮短、新生兒死亡、嬰兒猝死綜合征以及嬰兒肺功能減退的風險增加。尚不清楚妊娠期間使用伐尼克蘭戒煙是否會降低這些風險。哺乳期風險總結尚無關于母乳中是否存在伐尼克蘭、對母乳喂養嬰兒的影響及對乳汁生成的影響的信息。在動物研究中,伐尼克蘭存在于哺乳大鼠的乳汁中(見數據)。不過,由于種屬之間存在泌乳生理差異,動物數據不能可靠地預測母乳中的藥物水平。缺乏哺乳期間的臨床數據使得無法明確確定伐尼克蘭對哺乳期間嬰兒的風險;不過,應綜合考慮母乳喂養對發育和健康益處、母體對伐尼克蘭的臨床需求以及伐尼克蘭或潛在的母體狀況對母乳喂養嬰兒的任何潛在不良影響。臨床注意事項由于尚無關于母乳中是否存在伐尼克蘭和對母乳喂養嬰兒的影響的數據,哺乳期婦女應監測其嬰兒是否出現癲癇發作和過度嘔吐,這些是成人中曾出現的可能在母乳喂養的嬰兒中具有臨床相關性的不良反應。生育尚無伐尼克蘭影響生育能力的臨床數據。根據在大鼠上進行的雄性和雌性生殖力研究,非臨床數據提示伐尼克蘭對人類生殖力無害(見[藥理毒理])。
    家庭藥師兒童用藥】
    參見[用法用量]
    家庭藥師老年用藥】
    參見[用法用量]
    家庭藥師藥物相互作用】
    基于伐尼克蘭的特性及目前的臨床經驗,家庭藥師與其它藥物間未發現有臨床意義的相互作用。無需調整家庭藥師及以下合并用藥的劑量。體外研究顯示對于主要由細胞色素P450代謝的化合物,伐尼克蘭改變其藥代動力學參數的可能性不大,由于不到10%的伐尼克蘭經代謝清除,已知影響細胞色素P450系統的活性物質,不大可能影響伐尼克蘭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見[藥代動力學]),因此不需調整家庭藥師的劑量。體外研究顯示,治療濃度的伐尼克蘭對人腎臟轉運蛋白無抑制作用。因此伐尼克蘭不太可能影響通過腎臟分泌清除的活性物質(如二甲雙胍一如下所示)二甲雙胍:伐尼克蘭不影響二甲雙肌的藥代動力學參數。二甲雙胍亦不影響伐尼克蘭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西咪替丁:同時應用伐尼克蘭及西咪替丁,伐尼克蘭的腎臟清除率降低,其全身暴露量提高29%。腎功能正常的受試者或輕、中度腎功能損傷患者同時應用兩藥不需調整劑量。對于重度腎功能損傷患者,應避免兩藥同時應用。地高辛:伐尼克蘭不改變地高辛的穩態藥代動力學參數。華法林:伐尼克蘭不改變華法林的藥代動力學參數。凝血酶原時間(以INR計)不受伐尼克蘭影響。戒煙本身可能改變華法林的藥代動力學參數。酒精:酒精與伐尼克蘭潛在相互作用的臨床資料有限。與其它戒煙治療同時應用:安非他酮:伐尼克蘭不改變安非他酮的穩態藥代動力學參數。尼古丁替代療法(NRT):將伐尼克蘭與透皮NRT同時給予吸煙者12天,研究最后一日檢測的平均收縮壓明顯降低(平均2.6mmHg),該變化具有顯著統計學意義。該研究中,聯合治療組惡心、頭痛、嘔吐、頭暈、消化不良及疲勞的發生率高于單獨應用NRT治療組。尚未研究家庭藥師與其它戒煙療法聯合應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家庭藥師藥物過量】
    上市前臨床研究中未見藥物過量的報告。一旦發生過量,應按要求給予標準支持治療。研究顯示對于終末期腎病患者,伐尼克蘭可經透析清除(見[藥代動力學])但尚無透析治療藥物過量的經驗。
    家庭藥師臨床試驗】
    臨床有效性和安全性3項針對長期吸煙者(≥10支卷煙/日)的臨床研究表明,家庭藥師戒煙治療有效。2619名受試者接受家庭藥師每日2次,每次1mg的治療(第一周進行劑量遞增),669名受試者接受安非他酮每日2次,每次150mg治療(同樣進行劑量遞增),684名受試者接受安慰劑治療。對照臨床研究兩項設計相同的前瞻性雙盲臨床研究比較了家庭藥師(每日2次,每次1mg)、安非他酮緩釋劑(每日2次,每次150mg)及安慰劑的戒煙效果。在為期52周的研究中,患者先接受12周治療,隨后為40周的無治療階段。這兩項研究的主要終點是經一氧化碳(CO)檢測證實的第9~12周的4周持續戒煙率(4W-CQR)。主要終點的結果顯示家庭藥師優于安非他酮和安慰劑,并具有統計學意義。兩項研究的一個關鍵次要終點是40周的無治療階段后,第52周的持續戒斷率(CA)。持續戒斷率定義為9至52周間未吸煙(一口煙未吸)且呼出氣一氧化碳測量值不大于10ppm的受試者占所有受試者的比例。研究1及研究2的4周持續戒煙率(9~12周)及持續戒斷率(9~52周)見下表:研究1(n=1022)研究2(n=1023)4WCQRCAWk9~524WCQRCAWk9~52酒石酸伐尼克蘭片44.4%22.1%44.0%23.0%安非他酮29.5%16.4%30.0%15.0%安慰劑17.7%8.4%17.7%10.3%比值比酒石酸伐尼克蘭片與安慰劑3.91p<0.00013.13p<0.00013.85p<0.00012.66p<0.0001比值比酒石酸伐尼克蘭片與安非他酮1.96p<0.00011.45p=0.06401.89p<0.00011.72p=0.0062患者報告的吸煙渴求程度、戒斷癥狀及吸煙的強化作用研究1及研究2的藥物治療階段,隨機至治療組的受試者對吸煙的渴求程度及戒斷癥狀均較安慰劑組顯著減少。強化作用可使治療過程中患者的吸煙行為持續存在,與安慰劑比較,家庭藥師亦顯著降低了吸煙的強化作用。在無治療的長期隨訪階段,未評價伐尼克蘭對吸煙的渴求程度、戒斷癥狀及吸煙強化作用的影響。戒煙狀態維持研究第三項研究評價了后續的12周治療對維持戒煙狀態的益處。患者(n=1,927)首先接受為期12周的開放治療,每日2次,每次1mg。第12周結束時,停止吸煙的患者再經隨機分組,或者繼續服用家庭藥師每日2次,每次1mg,或者服用安慰劑治療12周,總研究期為52周。研究的主要終點為雙盲治療階段第13~24周經一氧化碳檢測證實的持續戒斷率(CA)。關鍵次要終點為第13~52周的持續戒斷率(CA)。該研究顯示,后續12周的伐尼克蘭治療(每次1mg,每日2次)有利于維持戒煙狀態,與服用安慰劑相比有顯著差異。家庭藥師較安慰劑的持續戒煙優勢一直保持至第52周。主要結果匯總于下表:服用伐尼克蘭和安慰劑治療的患者持續戒斷率酒石酸伐尼克蘭片n=602安慰劑n=604差異(95%可信區間)比值比(95%可信區間)CA*wk13-2470.6%49.8%20.8%(15.4%,26.2%)2.47(1.95,3.15)CA*wk13-5244.0%37.1%6.9%(1.4%,12.5%)1.35(1.07,1.70)*CA:持續戒斷率目前黑人服用家庭藥師的臨床經驗有限,尚未確定家庭藥師在該人群中的療效。在第1周至第5周之間靈活設定戒煙日伐尼克蘭的療效和安全性在第1周至第5周之間靈活設定戒煙日的吸煙者中進行了評價。在這項為期24周的研究中,患者接受12周的治療,隨后進行12周的無治療隨訪。第9周到第12周的4周持續戒煙率(4WCQR)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分別為53.9%和19.4%(差異=34.5%,95%可信區間:27.0%~42.0%)和從第9周到第24周的持續戒斷(CA)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分別為35.2%和12.7%(差異=22.5%,95%可信區間:15.8%~29.1%)。患者如在1~2周內自己不愿或不能設定戒煙日,可先接受治療并在5周內設定戒煙日。在家庭藥師復治患者中的研究在一項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中,研究對象為494名曾經嘗試使用家庭藥師戒煙但或戒煙失敗、或治療后復吸的患者,在這些患者中對家庭藥師進行了評價。該試驗排除那些在之前治療中有不良事件疑慮的患者參與。按1:1的比例將患者隨機分配到家庭藥師組(1mg,每天兩次)(n=249)或安慰劑組(n=245)接受12周的治療,并在治療后接受長達40周隨訪。本研究招募的患者在進入本研究的至少三個月之前曾嘗試服用家庭藥師戒煙(總治療持續時間至少為兩周),且之后已吸煙至少四周。經一氧化碳檢測證實,家庭藥師治療組與安慰劑組相比,第9周到第12周戒斷率和第9周到第52周的戒斷率較高。主要結果匯總于下表:服用伐尼克蘭和安慰劑治療的患者持續戒斷率家庭藥師n=249安慰劑N=245比值比(95%可信區間)p值CA*wk9-1245.0%11.8%7.08(4.34,11.55)p<0.0001CA*wk9-5220.1%3.3%9.00(3.97,20.41)p<0.0001*CA:持續戒斷率循序漸進的戒煙方法在一個52周、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臨床研究中,在不能或不愿意在四周內戒煙、但愿意在戒斷前12周內逐漸減少吸煙量的1510例患者中對伐尼克蘭進行了評價。患者被隨機分配到伐尼克蘭組(lmg,每日兩次)(n=760)或安慰劑(n=750)進行為期24周的治療,并隨訪至52周。至前四周治療結束,患者被指導至少減少50%的吸煙量,從第四周治療到第八周再減少50%,在12周達到完全戒斷的目標。最初的12周減量階段后,患者繼續治療12周。與安慰劑相比,家庭藥師治療的患者有顯著較高的持續戒斷率。主要結果匯總如下表:家庭藥師n=760安慰劑N=750比值比(95%可信區間)p值CA*WK15-2432.1%6.9%8.74(6.09,12.53)P<0.0001CA*WK21-5227.0%9.9%4.02(2.94,5.50)p<0.001*CA:持續戒斷率此項研究中家庭藥師的安全性與上市前研究一致。合并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在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臨床研究中,在患有穩定型心血管疾病(除高血壓外)的患者中對伐尼克蘭進行了評價,這些患者已于2個月前被確診患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被隨機分配到伐尼克蘭組(1mg,每天兩次)(n=353)或安慰劑組(n=350)進行為期12周的治療,隨后是40周的無治療隨訪期。4周持續戒煙率(CQR)分別為伐尼克蘭組47.3%,安慰劑組14.3%;9-52周的持續戒斷率(CA)分別為伐尼克蘭組19.8%,安慰劑組7.4%。死亡和嚴重心血管事件由獨立的盲態委員會進行裁定。在治療期間(或治療后30天內)每組頻率≥1%的裁定事件有:非致死性心肌梗死(伐尼克蘭組1.1%,安慰劑組0.3%)和因心絞痛住院治療(伐尼克蘭組0.6%,安慰劑組1.1%)。在持續到52周的無治療隨訪期,裁定的事件包括:需要冠狀動脈血運重建(伐尼克蘭組2.0%,安慰劑組0.6%),因心絞痛住院治療(伐尼克蘭組1.7%,安慰劑組1.1%),新確診的周圍血管疾病(PVD)或因周圍血管疾病住院治療(伐尼克蘭組1.1%,安慰劑組0.6%)。一些需要冠狀動脈血運重建的患者接受了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處理和心絞痛住院治療。超過52周的研究中,伐尼克蘭組0.3%的患者發生了心血管死亡,而安慰劑組為0.6%。針對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的心血管安全性評估一項在有和無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中進行的研究(親本研究;見
    一項在有和無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中進行的研究(親本研究;見[臨床試驗])評估了伐尼克蘭的心血管安全性,其非治療擴展研究(心血管安全性評估研究)也進行了此評估,該擴展研究納入了6293名完成親本研究(N=8058)受試者中的4595人,并隨訪這些受試者至第52周。在親本研究中接受治療的所有受試者中,根據弗雷明漢評估(Framingham
    )評估了伐尼克蘭的心血管安全性,其非治療擴展研究(心血管安全性評估研究)也進行了此評估,該擴展研究納入了6293名完成親本研究(N=8058)受試者中的4595人,并隨訪這些受試者至第52周。在親本研究中接受治療的所有受試者中,根據弗雷明漢評估(FraminghamScore)有1749(21.7%)人具有中度心血管風險,644(8.0%)人具有高度心血管風險。主要心血管終點是達到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MACE)的時間。MACE定義為治療期間的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或非致死性卒中。死亡和心血管事件由獨立的盲態委員會進行判定。下表顯示治療期間、治療期加30天以及至研究結束時所有治療組的MACE發生率以及相比安慰劑的風險比。在接受12周以內治療及接受1年以內隨訪的吸煙者中,和安慰劑相比,伐尼克蘭、安非他酮和NRT沒有導致心血管不良反應事件風險升高,但由于總體事件數量相對較少,無法完全排除導致此風險升高的可能性。合并輕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患者在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臨床研究中,酒石酸伐尼克蘭(1mg,每天兩次)對輕、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經得到證實。在52周的研究周期中,患者接受12周的治療,隨后是一段40周的無治療隨訪期。該研究的主要研究終點是經CO檢測證實的第9周到第12周的4周持續戒煙率(4WCQR),另一個關鍵的次要研究終點是從第9周到第52周的持續戒斷(CA)。酒石酸伐尼克蘭的安全性(包括肺部的安全性)與已有的正常人群中進行的臨床研究的安全性是一致的。4周持續戒煙率(第9周到第12周)和持續戒斷(第9周到第52周)的結果見下表:有重度抑郁史受試者中進行的研究伐尼克蘭的療效在一項安慰劑對照的隨機試驗中得到了確證,該項試驗研究對象共納入525名過去兩年曾患重度抑郁癥的患者或者當前正在接受穩定的抑郁癥治療的受試者。該群體的戒煙率與已報道的一般群體的戒煙率接近。在第9-12周,伐尼克蘭治療組的持續戒煙率為35.9%,而安慰劑組則為15.6%(比值比3.35(95%CI2.16-5.21))。在第9-52周,兩組的持續戒煙率分別為20.3%和10.4%(比值比2.36(95%CI1.40-3.98))。伐尼克蘭組受試者十分常見(≥10%)的不良事件為惡心(27.0%,安慰劑組為10.4%)、頭痛(16.8%,11.2%)、夢境異常(11.3%,8.2%)、失眠(10.9%,4.8%)和易激惹(10.9%,8.2%)。精神病量表結果顯示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之間無差異,而且在研究期間兩組均沒有出現抑郁癥整體惡化或其他精神病癥狀。合并穩定的精神分裂癥或情感分裂型精神障礙疾病患者的研究在128名患有穩定的精神分裂癥或情感分裂型精神障礙疾病并接受安定藥物治療的患者中進行了一項評價伐尼克蘭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雙盲臨床研究。患者以2:1的比例隨機分配到伐尼克蘭組(每次1mg,每日2次)或安慰劑組接受為期12周的治療,隨后是12周的無治療隨訪期。伐尼克蘭組中患者十分常見的不良事件為:惡心(23.8%,安慰劑組14.0%)、頭痛(10.7%,安慰劑組18.6%)和嘔吐(10.7%,安慰劑組9.3%)。在報告的神經不良事件中,在兩組報告均≥5%的唯一的事件是失眠,伐尼克蘭組的比率高于安慰劑組(伐尼克蘭組9.5%,安慰劑組4.7%)。總體而言,兩組經精神量表測量后,沒有出現精神分裂癥的惡化,也沒有出現外錐體束征的整體變化。與安慰劑組比較,在入組之前(病史)和藥物治療結束之后(在最后一次給藥后的第33天至85天),伐尼克蘭組報告的自殺意念或行為的患者比例較高。在藥物治療階段,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的患者自殺相關事件的發生率相似(伐尼克蘭組11%,安慰劑組9.3%)。在伐尼克蘭組,藥物治療期間和治療后無治療期發生自殺相關事件的患者比例沒有變化;在安慰劑組,發生自殺相關事件的患者比例在治療后的無治療期出現降低。雖然沒有出現自殺,但是伐尼克蘭組治療的一名患者企圖自殺,該患者的病史中出現過數次類似的行為。該單一的戒煙臨床研究數據有限,不足以證實精神分裂癥或情感分裂型精神障礙疾病患者的安全性。針對具有和不具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的精神神經安全性研究在一項針對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精神疾病組,N=4074)和沒有精神疾病史的受試者(非精神疾病組,N=3984)的隨機、雙盲、活性和安慰劑對照研究中評估伐尼克蘭。受試者年齡介于18-75歲,每天吸煙10支或以上,按1:1:1:1的比例隨機分配到伐尼克蘭1mg,每日2次組、安非他酮緩釋片150mg,每日2次組,采用劑量遞減方式的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NRT)21mg/天組或安慰劑組治療12周,之后是12周的治療后隨訪。主要安全性終點為以下一系列復合精神神經(NPS)不良事件:嚴重的焦慮、抑郁、感覺異常或敵意事件,和/或中度或重度的激越、攻擊性、妄想、幻覺、殺人意念、躁狂、驚恐、偏執、精神病、自殺意念、自殺行為或完成自殺事件。下表顯示了非精神疾病組中,按治療組分類的復合NPS不良事件主要終點比率和相比安慰劑組的風險差(RD)(95%CI)。此外,此表顯示了嚴重復合NPS不良事件終點的子集:AE:不良事件;NRT=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所有治療組中復合終點的事件率都很低,且相比安慰劑組,各個活性治療組的復合終點的事件率均類似或更低。相比安慰劑組,在非精神疾病組中使用伐尼克蘭、安非他酮和NRT并未引起復合主要終點中NPS不良事件發生風險顯著升高(95%CI低于或包括零)。治療期間和非治療的隨訪期間,基于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量表(C-SSRS),在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出現自殺意念和/或行為的受試者百分比相似,如下表所示:NRT=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有一例完成自殺病例,出現在非精神疾病組采用安慰劑治療的受試者接受治療期間。下表顯示了精神疾病組中,按治療組分類的復合NPS不良事件主要終點比率和相比安慰劑組的風險差(RD)(95%CI)。同時還顯示該終點的個別事件。此外,此表顯示了嚴重復合NPSAE終點的子集AE:不良事件;a級=重度不良事件;b級=中度和重度不良事件;NRT=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與非精神疾病組相比,精神疾病組中各個治療組患者報告的事件更多,且相較于安慰劑組,各個活性治療組在復合終點的事件發生率均較高。但是,相比安慰劑組,在精神疾病組中使用伐尼克蘭、安非他酮和NRT并未引起復合主要終點中NPS不良事件發生風險顯著升高(95%CI包括零)。治療期間和非治療的隨訪期間,基于哥倫比亞自殺嚴重程度量表(C-SSRS),在精神疾病組的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中出現自殺意念和/或行為的受試者百分比相似,如下表所示:NRT=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在精神疾病組中沒有自殺完成的報告。本研究中使用伐尼克蘭治療的受試者最常報告的不良事件與在上市前研究中觀察到的相似。在這兩組中,使用伐尼克蘭治療的受試者相較使用安非他酮、NRT貼片和安慰劑治療的受試者,經一氧化碳檢測證實的第9周至第12周戒斷率和第9周至第24周戒斷率顯示出統計學優勢(見下表所示)。主要療效結果匯總于下表:CA=持續戒斷率;CI=置信區間;NRT=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精神神經安全性薈萃分析和觀察性研究通過臨床試驗數據分析,沒有證據顯示與安慰劑相比伐尼克蘭可增加嚴重精神神經事件的風險。此外,與使用NRT或安非他酮的患者相比,獨立的觀察性研究也不支持使用伐尼克蘭的患者的嚴重精神神經事件風險的增加。中止治療因不良事件中止治療患者的比例,伐尼克蘭組為11.4%,安慰劑組為9.7%。在這些患者中,伐尼克蘭組常見不良事件的治療中止比例為:惡心(2.7%,安慰劑組0.6%)、頭痛(0.6%,安慰劑組1.0%)、失眠(1.3%,安慰劑組1.2%)及夢境異常(0.2%,安慰劑組0.2%)。妊娠隊列研究一項基于人群的隊列研究將子宮內暴露于伐尼克蘭的嬰兒(N=335)與妊娠期吸煙的母親所生嬰兒(N=78,412)及不吸煙的母親所生嬰兒(N=806,438)進行比較。該研究中,相比妊娠期吸煙的母親所生嬰兒,子宮內暴露于伐尼克蘭的嬰兒具有較低的先天畸形(3.6%對比4.3%)、死產(0.3%對比0.5%)、早產(7.5%對比7.9%)、小于胎齡(12.5%對比17.1%)和胎膜早破(3.6%對比5.4%)的發生率。亞洲人的臨床研究在一項由中國、新加坡和泰國共15個中心參加的臨床試驗中,采用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試驗設計比較了家庭藥師與安慰劑的戒煙效果及安全性。研究周期共24周,包括12周的治療階段和12周的無治療隨訪階段。大約有330例受試者按1:1的比例隨機接受伐尼克蘭或安慰劑治療(1周的劑量遞增后,每次1mg,每日2次,服用11周)。在第12周訪視時,停止服藥,進入無治療隨訪階段至第24周。研究的主要終點:經CO檢測證實的第9~12周(包括第12周)的4周持續戒煙率(CQR)。兩個關鍵的次要療效終點:從第9周到第24周的持續戒斷率(CA);從第9周到第24周的長期戒煙率(LTQR)。其它次要療效終點:第12周和第24周的7天時點戒煙率,第24周的4周時點戒煙率。療效結果:主要療效終點經CO測量證實的4周持續戒煙率,伐尼克蘭治療組(50.3%)顯著高于安慰劑組(31.6%)(p=0.0003)。關鍵次要療效指標第9~24周持續戒斷(CA)和第24周長期戒煙率(LTQR)以及其它次要療效指標在伐尼克蘭組和安慰劑組之間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見下表:注釋:7天時點戒煙率的定義為:訪視前1周內保持戒煙狀態的患者比例。4周時點戒煙率的定義為:訪視前4周內保持戒煙狀態的患者比例。
    家庭藥師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伐尼克蘭是煙堿型乙酰膽堿受體α4β2亞型的選擇性部分激動劑,對神經中該受體具有高度親和力。伐尼克蘭與α4β2受體結合產生激動作用,同時阻斷尼古丁與該受體結合,這是伐尼克蘭發揮戒煙作用的機制。體外電生理學研究及體內神經化學研究顯示,伐尼克蘭與神經α4β2煙堿型乙酰膽堿受體結合并激發受體介導的活動,但該作用顯著弱于尼古丁。伐尼克蘭能阻斷尼古丁對α4β2受體的活化作用,從而激活中腦邊緣多巴胺系統,而這正是吸煙強化-獎賞作用的潛在神經機制。伐尼克蘭對α4β2受體具有高度選擇性,與該受體亞型的結合力強于與其它常見煙堿型受體(α3β4>500倍,α7>3500倍,α1βγδ>20,000倍)、非煙堿型受體及轉運蛋白(>2000倍)的結合力。此外,伐尼克蘭與5-HT3受體具有中等親和力(Ki=350nM)。毒理研究遺傳毒性:伐尼克蘭Ames試驗、哺乳動物CHO/HGPRT試驗、人淋巴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生殖毒性:在生育力和早期胚胎發育試驗中,雄性大鼠與雌性大鼠經口給予伐尼克蘭琥珀酸鹽劑量達15mg/kg/天(根據AUC,雄性大鼠與雌性大鼠分別相當于人最大推薦劑量1mg每日2次日暴露量的67倍與36倍)時未見生育力損害。在胚胎—胎仔發育毒性試驗中,妊娠大鼠與家兔于器官形成期經口給予伐尼克蘭琥珀酸鹽劑量分別達15與30mg/kg/天(根據AUC,分別相當于人最大推薦劑量1mg每日2次日暴露量的36倍與50倍)未見致畸作用。妊娠家兔經口給予伐尼克蘭琥珀酸鹽劑量達30mg/kg/天可見胎仔重量減輕;劑量為10mg/kg/天(根據AUC相當于人最大推薦劑量1mg每日2次日暴露量的23倍)時未見該現象。在圍產期毒性試驗中,妊娠大鼠從器官形成期至哺乳期經口給予伐尼克蘭琥珀酸鹽劑量達15mg/kg/天可見子代生育力降低,聽覺驚嚇反應增強。劑量為3mg/kg/天(根據AUC,相當于人最大推薦劑量1mg每日2次日暴露量的9倍)時未見改變。致癌性:CD-1小鼠經口給予伐尼克蘭劑量達20mg/kg/天(根據AUC約為人最大推薦日暴露量的47倍)連續2年,未見腫瘤發生率增加。SD大鼠經口給予伐尼克蘭劑量為1、5、15mg/kg/天連續2年。在雄性大鼠(n=65只/性別/劑量組)中,可見中、高劑量組冬眠瘤發生率增加(中劑量5mg/kg/天根據AUC約為人最大推薦日暴露量的23倍,1例;高劑量15mg/kg/天根據AUC約為人最大推薦日暴露量的67倍,2例)。尚未確立該發現與人體的臨床相關性。雌性大鼠未見腫瘤發生率增加。
    家庭藥師藥代動力學】
    吸收:伐尼克蘭一般在口服給藥后3~4小時達到血漿峰濃度。健康志愿者多次口服給藥后,血藥濃度可在4天內達到穩態。口服給藥吸收完全,系統生物利用度高。
    吸收:伐尼克蘭一般在口服給藥后3~4小時達到血漿峰濃度。健康志愿者多次口服給藥后,血藥濃度可在4天內達到穩態。口服給藥吸收完全,系統生物利用度高。食物影響:伐尼克蘭口服生物利用度不受食物和給藥時間的影響。分布:伐尼克蘭分布于包括腦組織的各種組織中。穩態表觀分布容積平均為415升(%CV=50)。伐尼克蘭血漿蛋白結合率低(≤20%),且與年齡及腎功能無關。在嚙齒動物,伐尼克蘭能通過胎盤并在乳汁中分泌。生物轉化:伐尼克蘭代謝率很低,92%以原型藥物經尿排出,不足10%以代謝產物排出。尿中的少量代謝產物包括伐尼克蘭-N-氨基甲酰葡萄糖苷酸及羥基伐尼克蘭。體循環中與伐尼克蘭相關的物質91%為原型藥物。體循環中的少量代謝產物包括伐尼克蘭-N-氨基甲酰葡萄糖苷酸及N-轉葡糖基伐尼克蘭。體外研究顯示伐尼克蘭不抑制細胞色素P450酶(IC50>6,400ng/ml)。經抑制實驗檢測的P450酶包括:1A2,2A6,2B6,2C8,2C9,2C19,2D6,2E1及3A4/5。研究亦顯示,在人類離體肝細胞中,伐尼克蘭未誘導細胞色素P450酶1A2及3A4的活性。因此,對于主要由細胞色素P450酶所代謝的化合物,伐尼克蘭改變其藥代動力學參數的可能性不大。排泄:伐尼克蘭的清除半衰期約為24小時,其腎臟排泄主要通過腎小球濾過及腎小管借助于有機陽離子轉運蛋白OCT2的主動分泌。線性/非線性:單次給藥(0.1-3mg)或重復給藥(1-3mg/日)時,伐尼克蘭具有線性動力學特征。特殊人群的藥代動力學:特定藥代動力學研究及群體藥代動力學分析所顯示,伐尼克蘭的藥代動力學參數不因年齡、種族、性別、吸煙狀況或合并用藥的不同而發生有顯著臨床意義的變化。肝功能損傷:因伐尼克蘭基本不經肝臟代謝,肝功能損傷患者應用該藥時其藥代動力學參數不受影響(見[用法用量])。腎功能損傷:對于輕度腎功能損傷的受試者(估測肌酐清除率>50ml/min且≤80ml/min),伐尼克蘭藥代動力學參數無變化。與腎功能正常受試者(估測肌酐清除率>80ml/min)比較,對于中度腎功能損傷(估測肌酐清除率≥30ml/min且≤50ml/min)的患者,伐尼克蘭全身暴露量增加1.5倍。對于重度腎功能損傷(預期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受試者,伐尼克蘭的全身暴露量增加2.1倍。對于患有終末期腎病(ESRD)的受試者,伐尼克蘭可經血液透析有效清除(見[用法用量])。老年患者:腎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65~75歲),伐尼克蘭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與年輕成年受試者類似(見[用法用量])。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請參考[用法用量]。兒科患者:青少年:已在12-17歲(含)進行了單劑量和多劑量的藥代動力學研究,在日劑量0.5mg到2mg的研究范圍內,藥代動力學參數基本與劑量成比例。體重>55kg的青少年患者中,采用藥時曲線下面積(AUC0-24)評價穩定的伐尼克蘭全身暴露量,其結果與相同劑量的成人人群相當。若劑量為每日兩次0.5mg,體重≤55kg的青少年患者的穩定伐尼克蘭日暴露量平均高于成人(高約40%)。家庭藥師在兒科患者人群中的療效及安全性尚未確證,尚不推薦家庭藥師應用于該人群(見[用法用量])。
    家庭藥師貯藏】
    密封,25℃以下保存。
    家庭藥師包裝】
    戒煙啟動裝(鋁塑包裝)■0.5mgx11片和1mgx6片/盒■0.5mgx11片和1mgx14片/盒■0.5mgx11片和1mgx42片/盒戒煙維持裝(鋁塑包裝)0.5mg:7片/盒、11片/盒、14片/盒、28片/盒、56片/盒1.0mg:7片/盒、10片/盒、14片/盒、20片/盒、28片/盒、56片/盒、112片/盒
    家庭藥師有效期】
    24個月
    家庭藥師執行標準】
    YBH00382023
    家庭藥師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233181
    家庭藥師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江蘇嘉逸醫藥有限公司生產地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通旺路29號
    家庭藥師上市許可持有人】
    江蘇嘉逸醫藥有限公司
    這有酒石酸伐尼克蘭片(家庭藥師)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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