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海南舉行的《規范慢性
乙肝治療的宣傳》專家研討會上,一項針對京、滬、穗等6大城市9家主流平面媒體2004年度發布的2189條
乙肝廣告的調查顯示,竟然有超過50%的廣告將"轉陰"、"治愈"、"根除"作為治療目標!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肝病科主任魏來教授指出,
乙肝藥物的療效得靠真憑實據,目前臨床上具有科學證據證實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藥物只有5種:干擾素(包括聚乙干擾素)、
拉米夫定和
阿德福韋酯、恩替卡韋和胸腺肽α。但沒有一種藥物能達到“轉陰”、“治愈”、“根除”的效果。
循證醫學才能提供真憑實據
魏來教授說,任何一個藥物,到底有效沒效,需要循證醫學的證據,也就是說,用事實來說話、用大規模的臨床試驗來說話。如果給藥物療效劃分“信用”等級,經過科學嚴謹、設計很好臨床試驗的藥物“信用等級”最高,按照這標準,虛假醫藥廣告中所宣稱的能達到“轉陰”、“治愈”、“根除”效果的“特效藥”根本就沒有可信度。
魏教授指出,如果一個藥物要能得到比較好的循證醫學證據支持,就必須進行科學嚴謹、設計很好的臨床藥物試驗,也就是隨機的、雙盲的、對照的、多中心的、有足夠樣本數的藥物試驗,就是按照試驗目的,隨機挑選相關病人,把病人分為兩個組,一組是使用安慰劑或者其他已經證實抗病毒療效的藥物,一組使用新的藥物治療,而且在評估藥物療效的時候,病人和醫生都不知道使用的到底是安慰劑、傳統藥物還是新的藥物,這樣得出的結果才會比較公正。此外,還要多中心的,不能說一個研究中心得出的結論就能推而廣之,而要綜合全國乃至全球多家臨床藥物試驗的結果,得出客觀的結論。當然,足夠的樣本數也非常重要,就是說,參與藥物臨床試驗的患者要足夠地多,這樣才不會出現統計學上的偏差。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和感染病學分會現在正在聯合制定最新的《慢性乙型肝炎指南》,將向大家推薦一些經過循證醫學研究的、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治療的抗病毒藥物。
得到臨床療效證據的藥物只有5種
魏教授明確地指出,關于乙肝治療藥物,大量的循證醫學已經證實:
一、目前沒有一個藥物能達到“大
小三陽都轉陰”的理想效果。魏教授說,如果有藥物宣稱能使“大小三陽都轉陰”,這在當前無疑是沒有證據的胡言亂語。目前已經批準用于臨床的抗
乙肝病毒治療藥物有限,療效還未能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可以說,目前的
乙肝病毒藥物治療的基本目標是持續抑制
乙肝肝炎病毒復制,并防止病情加重和發展為
肝硬化、肝衰竭和肝細胞癌,而并非“大小三陽都轉陰”。
二、目前得到臨床療效證據的抗乙肝病毒藥物只有5種:干擾素(包括聚乙干擾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恩替卡韋、胸腺肽α。
其中干擾素屬于免疫調節劑,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和恩替卡韋則屬于核苷(酸)類似物。大量的臨床藥物試驗表明,干擾素的優點是一旦獲得病毒學應答,持續的應答率比較高,療程明確。
拉米夫定等核苷(酸)類似物在減少乙肝病毒活動性復制方面效果顯著,而且見效快,1—3周就可以見到乙型肝炎病毒DNA濃度下降,甚至低于檢測水平,服藥期間療效好,服藥12周,轉氨酶復常率達60%;能顯著改善肝臟的炎癥性病變,減少肝纖維化的進展,并使乙型肝炎e抗原(HBeAg)的血清轉換率增加,隨治療時間延長,療效遞增,在進行長期治療時耐受性良好。
三、核苷(酸)類似物抗乙肝病毒藥物耐受性較好,不良反應發生率較小,不過,長期使用拉米夫定可能會導致耐藥率的增高。干擾素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稍高,患者用藥期間可能會發生發熱、流感樣癥狀等不適。
是否聯用乙肝藥物有待循證醫學證據
魏教授指出,干擾素是第一個獲準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治療的藥物,而在核苷類似物藥物中,拉米夫定是第一個經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以及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批準的口服抗乙肝病毒藥物。由于拉米夫定問世時間早,很長一段時間都是臨床藥物研究的"寵兒",又由于其臨床相對比較安全,應用較為廣泛。
魏教授舉了一個例子,做臟器或者骨髓移植的病人,如果同時患有乙肝,移植前一定要接受抗病毒治療。該選擇哪一種藥物呢?
雖然核苷類似物藥物都能治療普通的慢性乙型肝炎,但是,可供移植病人選擇的藥物就只有拉米夫定,為什么?原來,只有拉米夫定進行過移植乙肝病人的藥物試驗,只有它擁有治療這類病人的“證據”。
隨著新的有效的抗HBV藥物的出現,目前乙肝病人可供選擇的治療藥物越來越多,單一藥物治療,療效有限,能不能聯用兩種或者更多的藥物來提高療效呢?魏教授指出,根據現有的循證醫學證據,聯合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尚無肯定的結論,包括哪幾種藥物聯合、如何聯合、可能發生何種不良反應,都應該根據循證醫學原則,應用雙盲、隨機對照的臨床試驗方法進行進一步的科學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