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經治患者是指曾經核苷(酸)類似物治療持續3個月以上,且已停藥至少1個月的患者。根據患者是否按我國指南確定標準停藥可分為經治正規停藥患者和經治非正規停藥患者,后者的停藥原因包括因療效不明(或無效)、未達停藥標準或療程不夠、治療失敗或耐藥等。
停藥復發是指停藥后患者血清HBV DNA 再次檢出或反跳,可伴有ALT 升高。2010年
拉米夫定優化治療臨床應用新視點研討會會議紀要建議,對于拉米夫定正規治療達到停藥指征而停藥后復發的患者,仍可考慮給予拉米夫定再次治療。但對于非正規停藥的經治患者未作明確界定,也未提出明確處理意見。
專家會議經充分討論達成的共識如下:
① 對于拉米夫定經治正規停藥、但停藥后復發的患者,如血清HBV DNA<1.0×10^7 IU/ml,可選用拉米夫定再治療,并在治療過程中進行優化。如拉米夫定治療24周仍應答不佳,即血清HBV DNA≥500 IU/ml,應實施拉米夫定和
阿德福韋酯優化聯合治療。也可適當提前,如再治療12周時實施優化聯合治療。
② 對于拉米夫定經治正規停藥、但停藥后復發患者,如血清HBV DNA≥1.0×10^7 IU/ml,建議拉米夫定聯合阿德福韋酯治療。
③ 對于拉米夫定經治非正規停藥、停藥后復發患者,如有抗病毒治療指征,建議拉米夫定聯合阿德福韋酯治療。不推薦拉米夫定經治非正規停藥患者改用恩替卡韋治療。因有證據顯示,拉米夫定經治或發生耐藥的患者,改用恩替卡韋治療后的遠期耐藥均明顯增高。
拉米夫定優化治療慢性乙型肝炎相關文章:
核苷酸類似物優化治療中的若干問題
乙肝初治患者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專家共識:拉米夫定優化治療慢乙肝
代償性肝硬化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失代償性肝硬化的拉米夫定優化治療
乙肝聯合治療的治療終點和停藥策略
文章作者:上海長海醫院感染科 萬謨彬
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感染病科 翁心華
文章來源:《中華傳染病雜志》2012;7;30(7):38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