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藥物的時候,我們都是非常想要了解藥物的主治功能、見效快慢等信息,但是也千萬別忘記去了解藥物的使用方法,尤其是一些溶劑藥物,這些藥物都是需要專業(yè)的使用方法的。譬如
泰特,我們在使用之前必須先了解這種藥物的使用方法。
泰特為白色晶狀粉末,并配有3或4mL的溶劑。泰特主要適用于①化療患者:包括用順氯銨鉑、環(huán)磷酰胺、阿霉素、紅比霉素、博來霉素化療,尤其是大劑量化療時;②放射治療患者;③各種低氧血癥:如急性貧血,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癥,敗血癥等;④肝臟疾病:包括病毒性、藥物毒性、酒精毒性及其它化學物質毒性引起的肝臟損害。⑤亦可用于有機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輔助治療。
泰特的用法用量為1.給藥途徑:①靜脈注射:將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滴注,或加入少于20ml的生理鹽水中緩慢靜脈注射;②肌肉注射給藥:將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肉注射。2.用量:①化療患者:給化療藥物前15分鐘內將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鹽水中,于15分鐘內靜脈輸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600mg。使用環(huán)磷酰胺(CTX)時,為預防泌尿系統(tǒng)損害,建議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靜脈注射本品,于15分鐘內輸注完畢;用順氯銨鉑化療時,建議本品的用量不宜超過35mg/mg順氯銨鉑,以免影響化療效果。②肝臟疾病:每天肌肉注射本品300 mg或600mg。③其它疾病:如低氧血癥,可將1.5g/m2 本品溶解于 100ml生理鹽水中靜脈輸注,病情好轉后每天肌肉注射300~600mg維持。3.療程:肝臟疾病一般30天為一療程,其它情況根據病情決定。
在注射泰特的時候應當注意:①在醫(yī)生的監(jiān)護下,在醫(yī)院內使用本品。②注射前必須完全溶解,外觀澄清、無色;溶解后的本品在室溫下可保存 2小時,0~5 ℃保存8小時。③放在兒童不易觸及的地方。
了解到一些藥物的正確用法,也是可以盡量避免一些藥物使用過量的情況出現,當然,對于一些需要專業(yè)使用的藥物,還是應當在醫(yī)生的幫助下進行正確使用,若您相關的需要,可以聯(lián)系d400-101-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