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化妝品種類繁多,患化妝品
皮炎的人也較多,化妝品皮炎是一種特殊類型接觸性皮炎,由接觸化妝品或染發劑所致,2002年8月—2004年8月我院門診治療39例,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本組39例均為我科門診患者,男3例,女36例;年齡16~52歲,平均25.5歲;病程2 d~6個月,平均5 d。致敏化妝品包括洗面奶、祛斑面膜、祛斑霜、唇膏、染發液、洗發液等。其中急性皮炎型31例(79.5%),潛伏期為1~7d,表現為接觸部位界限清楚的水腫性紅斑、丘疹、水皰及滲出;色素沉著型3例(7.7%),潛伏期2~4個月,發病緩慢其中面頰部2例,額部1例;
痤瘡樣型3例(7.7%),潛伏期7~27 d,均為油性皮膚,以丘疹痤瘡損害為主;唇炎型2例(5.1%),潛伏期1~2d,口唇干燥灼熱,少許脫屑,重者腫脹、滲出。
12 治療 囑患者立即停用化妝品,避免一切不良刺激。常規口服西替利嗪10 mg 1次/d,維生素C 0.2 g 3次/d。皮疹僅有紅斑丘疹者, 毛巾冷敷4次/d, 15 min/次; 急性期面部腫脹、 滲出或水皰者加用小劑量激素(潑尼松10 mg 3次/d)3~5 d;病情嚴重者,靜脈滴注10%葡萄糖酸鈣20 ml,地塞米松10 mg,連用3 d,同時面部用3%硼酸溶液開放性冷濕敷。7 d 為1療程。
13 結果 痊愈(皮疹完全消退,癢感消失)33例,占84.6%,顯效(皮疹消退60%以上,癢感有所減輕)3例,占7.7%,好轉(皮疹消退30%以上,癢感有所減輕)3例,占7.7%,無效0例(皮疹未消退,癢感未減輕),有效率(痊愈加顯效)92.3%。隨訪2月,除3例在1月后恢復外,其他均在1~2周內恢復。治療中未發現明顯副作用。
2 討論
化妝品皮炎依據發病前有明確的新化妝品接觸史,皮損主要發生在化妝品應用部位,病情變化與化妝品使用情況密切相關,皮膚斑貼試驗結果陽性等容易確診。化妝品引起皮炎的原因主要分為原發性刺激、變態反應和光敏反應三類。化妝品中的染料、香料、脫色劑、避光劑、制汗劑等對皮膚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同時也作為抗原或半抗原引起皮膚變態反應,這種反應與個體差異有關。另外,部分化妝品的化學成分還具有光敏性,可使皮膚對紫外線的敏感性增強,使皮膚出現紅斑,甚至色素沉著。因此,在選擇化妝品時應注意品種、劑型、使用方法,尤其是對一些兼治
粉刺、祛斑、脫毛等特殊化妝品應先進行小面積試用,可在耳后或前臂內側皮膚少量涂用,觀察48~72 h,無反應方可使用。由于人種皮膚的差異,對歐美進口的化妝品更要謹慎使用。
參考來源:《臨床軍醫雜志》2004年12月33卷6期;《化妝品皮炎39例臨床分析》;劉輝,徐宏,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