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系統回顧了1998~2005年8年間,經治的在我院皮膚科門診和住院部就診的117例藥物性
皮炎(以下簡稱藥疹)病例,頗有體會。筆者認為,準確判斷、及時處置和規范治療,是有效治療各型藥疹的關鍵。現將資料總結分析如下。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經治的117例藥疹病例中,門診患者84例,住院患者33例。117例中,年齡最大83歲,最小3歲,平均38歲;男61例,女56例;治療時間最長51天,最短7天。117例藥疹中表現為麻疹型49例,猩紅熱型37例,
蕁麻疹型14例,固定型藥疹13例,濕疹型3例,紅皮病型1例。伴有明顯藥物熱和外周血象升高者37例。
1.2 診斷標準 (1)出現皮疹前20天內有明確的用藥史[1],尤其在發皮疹前7天內有用頭孢菌素類、青霉素類、解熱止痛劑、磺胺、抗
癲癇藥物、氨基苷類、四環素類、喹諾酮類或抗結核藥等藥物史。(2)有明確的皮膚損害或皮膚黏膜損害。(3)排除麻疹、猩紅熱及食用魚、蝦等異種動物蛋白的誘因[2]。(4)其他全身表現,如發熱、血象升高等。
1.3 治療方法 (1)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藥物,(2)如果患者無確切感染灶,即使有發熱、血象升高等表現,也盡量不用抗生素;(3)補液,維持水電解質平衡,促進殘留藥物排泄;(4)一般抗過敏藥物,如抗組胺藥、H2受體阻滯劑、鈣劑與維生素C等;(5)對較重的藥疹,及時規范使用糖皮質激素,并防治其副作用。
1.4 結果觀察 117例患者均按上述方案治療,其中用激素的患者81例。117例中,在住院部治療的51例,全部在門診治療的66例。治療后見效不明顯而中途轉院的2例,占有1.7%;有效而中途出院的3例,占2.6%;在我院完全治愈的112例,占95.7%。
2 討論
藥疹是臨床常見病之一,近年來有增多趨勢,治療的關鍵一是準確判斷,二是果斷停用可疑藥物,三是選用合理的治療方案。對較重的藥疹,及時規范使用激素是很重要的[1]。見效差而中途轉院的2例患者中,1例是嚴重濕疹樣出血型藥疹,另1例為本身有
糖尿病的患者,應引起重視。
參考來源:《中華現代皮膚科學雜志》2005年10月2卷5期;《藥物性皮炎117例治療體會》;何春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