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病的治療是一個綜合過程,合理地應用藥物,使其有效地發揮最大的作用并避免其不良反應是治療疾病的基本要求[1~3]。
1 根據疾病的情況不同選擇用藥
疾病的發展總是有個過程,因此,應根據不同病期或不同疾病來選擇相應的藥物、劑型及濃度,才能達到預期的治療目的。以濕疹為例,一般認為急性期患者有糜爛滲出者,外用應以濕敷或浸泡為主,間期可外搽氧化鋅油為輔;無糜爛滲出有紅斑及少數小水皰者,可用撲粉、洗劑等。對亞急性期可外用乳劑。慢性期可外用軟膏、醑劑。在急性期和亞急性期一般禁用刺激性軟膏。
2 抗組胺藥的應用
此類藥物大多數均有與組胺相同的基本結構,因而能與組胺競爭受體,使組胺不能與相應的受體結合,從而起到抗過敏、抑制中樞及輕微的阿托品樣作用和局麻作用。但是抗組胺藥物并不能破壞組胺,沒有和組胺相對抗的作用,也不能阻止或減少組胺的釋放。它在臨床應用中最大的副作用表現為嗜睡,但患者的個體差異較大,應用此藥前應向患者交代,以防誤解或產生不良后果。對駕駛員、高空或高速作業者,工作時不宜使用。若用于上述職業的患者治療時,可選用特非拉丁或息斯敏等藥物。一般人工
蕁麻疹以安泰樂為首選,慢性蕁麻疹用多慮平較好。多慮平是常用的抗抑郁藥,它對組胺H1受體親和力是其他H1拮抗藥物的800倍。同時應當注意的是抗組胺藥也可引起變態反應。
3 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
在皮膚病的治療中此類藥的用量是比較大的,尤其是外用為多。但是如果不加選擇地隨意應用,也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后果。皮質激素藥物雖具有明顯的抗炎、抗毒、抗過敏作用,并且還有抑制結締組織增生、減低組織反應的作用,但它的作用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同時在臨床中應用不恰當時,可以助長
痤瘡桿菌的生長,也激活真菌使病情加重;長期應用還可引起皮膚、肌肉的萎縮,產生色素沉著或缺失。另外,對胎兒也有致畸作用;不管局部還是全身長期的應用均可能發生
白內障或
青光眼;有時也會引起變態反應,故應高度重視。應當指出,在此類藥物應用過程中某些病情好轉只是現象,一定程度上掩蓋了病情,這是特別危險的。皮質類固醇激素在皮損內注射,對治療
瘢痕疙瘩、神經性炎、結節性癢疹均適用。但也應注意皮膚萎縮的副作用,不過一般停藥后大多是可以恢復的,故應掌握適當的療程、劑型。
4 爭取患者的合作
治療效果的好壞與患者的合作程度有著極大的關系。用藥前的醫囑對疾病的治愈起著較大的作用。所以用藥前醫生應向患者細致而全面交代,包括給患者做必要的用藥示范。在用藥過程中一旦發生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停藥,改用其他藥物。一些過敏性疾病的治療應盡力爭取患者的合作,盡力找出過敏原并加以去除,這樣能促使疾病痊愈。如慢性濕疹患者,若患者長期嗜酒,那么無論如何治療,效果都不會理想的。故在臨床上濕疹、多形性紅斑、蕁麻疹這些與過敏因素有關的患者應設法勸阻患者禁酒、忌煙、避免食用花粉、菌類及產品等。而對瘙癢性疾病的患者,則應避免食用辛辣的調味劑,不要搔抓,以防繼發細菌感染,加重病情。
5 各種影響藥物作用的因素
它包括給藥途徑、時間和次數以及配伍用藥。藥物配伍在皮膚病的治療中極為重要,例如酮康唑就不能與抗膽堿能藥、解酸藥及H2受體拮抗藥、碳酸鈣等合用。因為酮康唑的吸收必須依賴足夠的胃酸分泌,所以應避免與抑制胃液分泌藥物配伍應用。皮膚科的用藥一般以外用為多,但外用藥在發揮局部作用的同時,也能發生吸收作用而影響機體其他部位的功能,所以在用藥時應嚴加注意。嬰兒由于皮膚柔嫩、吸收良好,應避免因藥物濃度過高、藥物性質強烈所致的皮膚損傷和藥液吸收過量而引起的中毒。外用藥的用藥次數不宜過多,一般每天以2~3次為好,涂藥也不宜太厚,因皮膚吸收力有限。若需促進藥物深達時,外用軟膏后無皮膚破損,可稍稍用力揉搓以利藥物滲入,也可用無毒塑料薄膜包扎,但不要長時間連續包封,以防止細菌真菌感染。不管藥物內服還是外用都應注意用藥的個體化,注意某些人對一些藥物的高敏感性。對皮膚敏感性強的患者,要選擇溫和無刺激的藥物或先用低濃度,再逐步提高濃度。新藥或易致敏的藥物可先小面積使用,如無不良反應再大面積使用。刺激性強的藥物,勿用于皮膚薄嫩處。
6 劑型選擇和給藥次序
在應用外用藥物治療時,需要掌握藥物劑型、藥物性質、治療原則3個環節。外用藥物的劑型繁多,不同的劑型,其作用及適用范圍常有差異,因此用藥前應根據病種、病情及季節的不同合理選擇、靈活應用。慢性神經性
皮炎可以軟膏、乳劑、硬膏為主,而水劑或粉劑效果就差。季節不同,劑型的選擇也不同。一般認為秋冬季以使用乳膏、軟膏為宜,水劑與搽劑療效就差,而夏季若使用軟膏其效果就較差,故使用乳劑或搽劑。根據疾病的不同性質和階段外用藥的使用有時也存在一定的次序即次序給藥。如鱗屑性手癬患者外用5%水楊酸和克霉唑霜,一般認為,應先使用5%水楊酸軟膏以起到角質剝脫作用,再使用克霉唑劑才能起到良好的治療效果,反之則差。
參考來源:《中華現代皮膚科學雜志》2005年第2卷第3期;《皮膚病治療中的合理用藥》;郭世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