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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適應癥】
力比泰聯合順鉑用于治療無法手術的惡性胸膜間皮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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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用法用量】
力比泰應該在有抗
腫瘤化療應用經驗的合格醫師的指導下使用。力比泰只能用于靜脈滴注,其溶液的配制必須按照"靜脈滴注準備"的說明進行。
惡性胸膜間皮瘤:
力比泰聯合順鉑用于治療惡性胸膜間皮瘤的推薦劑量為每21天500mg/m2滴注力比泰超過10分鐘,順鉑的推薦劑量為75mg/m2滴注超過2小時,應在力比泰給藥結束30分鐘后再給予順鉑滴注。接受順鉑治療要有水化方案。具體可參見順鉑說明書。
預服藥物:
皮質類固醇-未預服皮質類固醇藥物的患者,應用力比泰皮疹發生率較高。
預服地塞米松(或相似藥物)可以降低皮膚反應的發生率及其嚴重程度。給藥方法:地塞米松4mg口服每日2次,
力比泰給藥前1天、給藥當天和給藥后1天連服3天。
維生素補充一為了減少毒性反應,力比泰治療必須同時服用低劑量葉酸或其他含有葉酸的復合維生素制劑。服用
時間:第一次給予力比泰治療開始前7天至少服用5次日劑量的葉酸,一直服用整個治療周期,在最后1次力比泰給藥后21天可停服;颊哌需在第一次力比泰給藥前7天內肌肉注射維生素B12一次,以后每3個周期肌注一次,以后的維生素B12給藥可與力比泰用藥在同一天進行。葉酸給藥劑量:350-1000μg,常用劑量是400μg:維生素B12劑量1000μg。(參見[注意事項]項下的"警告"部分)。
實驗室檢查監測扣推薦的劑量調整方法:
監測-所有準備接受力比泰治療的患者,用藥前需完成包括血小板計數在內的血細胞檢查,給藥后需監測血細胞
最低點及恢復情況,臨床研究時每周期的開始、第8天和第15天需檢查上述項目;颊弑仨氃谥行粤<毎1500/mm3,血小板≥100,000cells/mm3、肌酐清除率≥45mL/min時,才能開始力比泰治療。每周期治療需進行肝功能和腎功能的生化檢查。
推薦劑量調整方法一根據既往周期血細胞最低計數和最嚴重的非血液學毒性進行劑量調整;颊呷绻21天周期仍未從不良反應中恢復,治療應延遲進行。等待患者恢復后,按照表1、表2、表3的要求進行治療。
表1:血液學毒性所致力比泰(單藥或聯合用藥)和順鉑劑量調整
中性粒細胞最低值<500/mm3和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3 原劑量的75%(兩藥)
血小板最低值≤50,000/mm3無論中性粒細胞最低值如何 原劑量的50%(兩藥)
如果患者發生≥3度的非血液學毒性(不包括神經毒性)時(不包括3度轉氨酶上升),應停止力比泰治療,直至恢復到療前水平或稍低于療前水平。再次開始治療,按照表2的要求進行治療。
表2:非血液學毒性所致力比泰(單藥或聯合用藥)和順鉑的劑量調整a,b
力比泰劑量(mg/m2) 順鉑劑量(mg/m2)
除粘膜炎之外任何3度c或4度非血液學毒性 原劑量的75% 原劑量的75%
需要住院的腹瀉(不分級別)或3度、4度腹瀉 原劑量的75% 原劑量的75%
3度或4度粘膜炎 原劑量的50% 原劑量的100%
aNCI的CTC標準
b不包括神經毒性
c不包括3度轉氨酶升高
出現神經毒性,力比泰和順鉑的劑量調整見表3。如果出現3度或4度神經毒性,應停止治療。
表3:神經毒性所致力比泰(單藥或聯合用藥)和順鉑的劑量調整
CTC分級 力比泰劑量(mg/m2) 順鉑劑量(mg/m2)
0-1 原劑量的100% 原劑量的100%
2 原劑量的100% 原劑量的50%
如果患者經歷2次劑量調整后,再次出現3/4度血液學或非血液學毒性(不包括3度轉氨酶升高),應停止力比泰治療,如果出現3度或4度神經毒性,應立即停止治療。
老年患者--年齡≥65歲的患者除上述的劑量調整方案外無需特殊調整。
兒童--力比泰不推薦兒童應用,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腎功能不全患者--只要患者肌酐清除率≥45mL/min,按照所有患者的劑量調整方法進行,無特殊劑量調整方法。肌酐清除率低于45mL/min的劑量調整方法尚未確定。因此,當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或Tc99m-DPTA血清清除方法計算腎小球濾過率后算得的肌酐清除率<45mL/min時,不應給予力比泰治療。
[140-年齡]×實際體重(kg)
男性:--------------------------=mL/min
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男性肌酐清除率×0.85
肌酐清除率<80mL/min的患者,如果力比泰同時合并非甾體類抗炎藥應用應提高警惕密切監測。(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肝功能不全者--力比泰不經肝臟代謝。肝功能不全的劑量調整參見表2。(參見[注意事項]項下"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部分)。
配藥及給藥注意事項:
力比泰是一種抗腫瘤藥物,與其它有潛在毒性的抗腫瘤藥一樣,處置與配置力比泰時需特別小心,建議使用手套。如果力比泰注射液接觸到皮膚,立即用肥皂和水徹底清洗。如果力比泰注射液接觸到粘膜,用水徹底清洗。處置抗癌藥目前沒有統一的推薦標準。
力比泰不是糜爛劑,無特效解毒劑。到目前為止,有幾例力比泰注射液外滲的報告,但研究者均認為并不嚴重。力比泰外滲處理可按照對非糜爛劑處理的常規方法進行。
靜脈滴注準備:
1、配置過程應無菌操作。
2、計算力比泰用藥劑量及用藥支數。每支藥含有500mg力比泰。每支瓶中實際所含力比泰大于500mg以保證靜脈滴注時能達到標示量。
3、每支500mg藥品用20mL0.9%的氯化鈉注射液(不含防腐劑)溶解成濃度為25mg/mL的力比泰溶液,慢慢旋轉直至粉未完全溶解。完全溶解后的溶液澄清,顏色為無色至黃色或黃綠色都是正常的。力比泰溶液的pH值為6.6-7.8。且溶液需要進一步稀釋。
4、靜脈滴注前觀察藥液有無沉淀及顏色變化:如果有異樣,不能滴注。
5、力比泰滴液配好后應用0.9%氯化鈉注射液(不含防腐劑)稀釋至100mL,靜脈滴注超過10分鐘。
6、配好的力比泰溶液,置于冰箱冷藏或置于室溫(15-30℃),無需避光,其物理及化學特性24小時內保持穩定。按照上述方法配制的力比泰溶液,不含抗菌防腐劑。不用部分丟棄。力比泰只建議用0.9%的氯化鈉注射液(不含防腐劑)溶解稀釋。力比泰不能溶于含有鈣的稀釋劑,包括美國藥典林格氏乳酸鹽注射液和美國藥典林格氏注射液。其他稀釋液和其他藥物與力比泰能否混合尚未確定,因此不推薦使用。
【
力比泰注意事項】
警告
腎功能減低的患者
力比泰主要通過尿路以原藥形式排除體外。如果患者肌酐清除率≥45mL/min,力比泰無需劑量調整。對于肌酐清除率<45mL/min的患者,無足夠患者的研究資料來給予推薦劑量。因此,對于肌酐清除率<45mL/min的患者,不應給予力比泰治療。(參見[用法用量]中的"推薦劑量調整方法")。
臨床研究中,曾有一位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9ml/min)的患者,未接受葉酸和維和素B12補充治療,接受單藥力比泰的治療后,死于藥物相關毒性。
骨髓抑制
力比泰可以引起骨髓抑制,包括中性粒細胞、血小板減少和貧血(參見[不良反應])。骨髓抑制是常見的劑量限制性毒性,應根據既往治療周期中出現的最低中性粒細胞、血小板值和最嚴重非血液學毒性來進行劑量調整。(參見[用法用量]中的"推薦劑量調整方法")。
葉酸及維生素B12的補充治療
接受力比泰治療同時應接受葉酸和維生素B1的補充治療,可以預防或減少治療相關的血液學或胃腸道不良反應。(參加[用法用量]部分)。臨床研究顯示,給予葉酸和維生素B1補充治療的患者,接受力比泰治療時總的不良反應發生率降低,包括3/4度的血液學毒性以及非血液學毒性,例如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性發熱和3/4度粒細胞減少性感染。
注意事項
一般注意事項
力比泰應在有抗腫瘤藥物應用經驗的合格醫師指導下使用。應在有足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醫療機構進行力比泰治療,這也可以保證并發癥的及時處理。臨床研究中看到的治療相關不良反應均是可以恢復的。給藥前未給予類皮質激素預處理的患者易出現皮疹。地塞米松(或相似藥物)預處理可以降低皮膚反應的發生率及嚴重程度。(參見[用法用量]部分)
力比泰是否導致體液儲留例如胸水或腹水還不清楚。對于臨床有明顯癥狀的體液儲留患者,可以考慮力比泰用藥前進行體腔積液引流。
實驗室檢查
所有準備接受力比泰治療的患者,用藥說需完成包括血小板計數在內的血細胞檢查和血生化檢查,給藥后需監測血細胞最低點及恢復情況,臨床研究時每周期的開始,第8天和第15天需檢查上述項目。患者需在中性粒細胞≥1500/mm3,血小板≥100,000cells/mm3、肌酐清除率≥45ml/min時,才能開始力比泰治療。
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膽紅素>1.5倍正常上限的患者不納入力比泰臨床研究:無肝轉移的患者,如果轉氨酶>3.0倍正常上限,不納入力比泰臨床研究;有肝轉移的患者,如果轉氨酶在3.0和5.0倍正常上限之間,納入力比泰臨床研究。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調整見表2。(參見[藥代動力學]項下的"特殊人群"部分)。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力比泰主要通過腎臟排泄。與腎功能正;颊呦啾。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總體清除率下降,AUC增加。有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順鉑與力比泰聯合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參見[藥代動力學]項下的"特殊人群"部分)。
藥物與實驗室檢查的相互作用
尚未確定。
尚沒有研究證明服用力比泰是否對患者駕駛和操作機器造成影響,然而研究證明力比泰可能導致疲勞,如果有這種情況發生,患者應被告知小心駕駛和操作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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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禁忌】
力比泰禁用于對培美曲塞或藥品其他成份有嚴重過敏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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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性狀】
力比泰為白色至淡黃色或綠黃色冷凍干燥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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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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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4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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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比泰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ELILILLYANDCOMPANY
生產地址:Indianapolis,IN4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