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力太
- 藥品通用名: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 力太規格:100ml:20g
- 力太單位:瓶
- 力太價格
- 會員價格: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力太)說明書簡要信息:
【力太適應癥】
適用于需要補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腸外營養,包括處于分解代謝和高代謝狀況的患者。
【力太用法用量】
力太是一種高濃度溶液,不可直接輸注。在輸注前,必須與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輸液相混合,然后與載體溶液一起輸注。1體積的力太應與至少5體積的載體溶液混合(例如:100ml力太應加入至少500ml載體溶液),混合液中力太的最大濃度不應超過3.5%。
劑量根據分解代謝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腸外營養每天供給氨基酸的最大劑量為2g/kg體重,通過力太供給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應計算在內。通過力太供給的氨基酸量不應超過全部氨基酸供給量的20%。
每日劑量:1.5-2.0ml/kg體重,相當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體重(例如:70kg體重病人每日需力太100-140ml)。
每日最大劑量:2.0ml/kg體重。
加入載體溶液時,用量的調整:
當氨基酸需要量為1.5g/kg體重/天時,其中1.2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力太提供。
當氨基酸需要量為2g/kg體重/天時,其中1.6g氨基酸由載體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力太提供。
輸注速度依載體溶液而定,但不應超過0.1g氨基酸/kg體重/小時。
力太連續使用時間不應超過三周。
【力太注意事項】
1、力太使用過程中應監測患者的堿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轉氨酶(ALT)、門冬氨酸轉氨酶(AST)和酸堿平衡。
2、對于代償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議定期監測肝功能。
3、力太加入載體溶液時,必須保證它們具有可配伍性,保證混合過程是在潔凈的環境中進行,還應保證溶液完全混勻。
4、不要將其它藥物加入混勻后的溶液中。
5、力太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貯藏。
6、力太滲透壓摩爾濃度為900-1180mOsmol/kg。
【力太禁忌】
嚴重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鐘)或嚴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力太性狀】
力太為無色澄明液體。
【力太有效期】
36個月
【力太批準文號】
50ml:10g國藥準字H20058281
100ml:20g國藥準字H20053409
【力太生產企業】
費森尤斯卡比華瑞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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