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珂適應癥】
達珂適用于IPSS評分系統為中危-1、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復治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患者,包括原發性和繼發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亞型:難治性貧血,難治性貧血伴環形鐵粒幼細胞增多,難治性貧血伴原始細胞增多,難治性貧血伴原始細胞增多-轉化型,慢性粒-單核細胞
白血病。
【
達珂用法用量】
達珂治療期間須進行全血和血小板計數以監測臨床反應和毒性,至少應保證在每個給藥周
期前進行監測。在開始治療前還應檢測肝臟生化和血清肌酐。必須在具有化療藥物使用經驗的
醫生的監督下使用達珂。
對于MDS治療,推薦兩種給藥方案:3天或5天給藥方案。無論哪種方案,推薦至少治療
4個周期。然而,緩解可能在治療4個以上周期后獲得。如果患者能持續獲益或表現出疾病穩定,即無明顯的疾病進展,則可以持續用藥。
4個治療周期后,如果患者的血液學指標(如血小板計數、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未恢復至
治療前水平,或出現疾病進展(如外周原始細胞計數上升、骨髓原始細胞計數增加),認為患
者未獲得受益,應考慮其他替代療法。
通常不推薦預先使用預防惡心和嘔吐的藥物,但根據需求,可以給予預防治療。
3天方案
達珂推薦劑量為15mg/m2
,連續靜脈輸注3小時以上,每8小時一次,連續3天(即每個
治療周期給藥9次)。根據患者的臨床緩解和觀察到的毒性,每6周重復一個周期。每日總劑
量不得超過45mg/m2
,每個治療周期的總劑量不得超過135mg/m2
。如果遺漏一次給藥,應盡快
重新給予治療。
5天方案
達珂推薦劑量為20mg/m2
,連續靜脈輸注1小時以上,每天重復一次,連續5天(即每個
治療周期給藥5次)。根據患者的臨床緩解和觀察到的毒性,每4周重復一個周期。每日總劑
量不得超過20mg/m2
,每個治療周期的總劑量不得超過100mg/m2
。如果遺漏一次給藥,應盡快
重新給予治療。可以在門診使用該用藥方案。
骨髓抑制和相關并發癥的管理
治療或未治療的MDS患者均常見骨髓抑制及其相關的不良事件(血小板減少癥、貧血、
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骨髓抑制的并發癥包括感染和出血。對于出
現骨髓抑制和相關并發癥的患者,按照如下所述進行劑量調整。
-5天方案
為了最優化患者獲益,該用藥方案不推薦降低劑量,按照如下所述延遲給藥:
?前3個周期的劑量調整
第1個周期內,常見3級和4級血細胞減少,這不一定代表MDS疾病進展。治療前存
在的血細胞減少可能在第3個周期之后才出現改善。
前3個周期內,中度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情況下(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1000/μL),為
了最優化患者獲益,應在標準治療間隔期內盡一切嘗試,以維持足量治療。根據機構指南,
可以同時預防性給予抗菌藥物,直至粒細胞計數恢復至大于500/μL。在此期間,醫生應同
時考慮早期給予生長因子的必要性,以預防或治療MDS患者的感染。
與之相似,中度血小板減少的情況下(血小板計數<25000/μL),為了最優化患者獲益,
應在標準治療間隔期內盡一切嘗試,以維持足量治療。出血的情況下,同時給予血小板輸
注。
?3個周期之后的劑量調整
如果出現下列至少可能與治療相關的毒性事件,應延遲給藥:
?嚴重的骨髓抑制相關的并發癥(給予充分的抗感染治療后感染未緩解,給予充
分的治療后出血未緩解)。
?骨髓抑制延長,定義為開始一個療程的治療后,在無疾病進展證據的情況下,
骨髓細胞過少(≤5%集簇)長達6周或6周以上。
如果恢復(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1000/μL,血小板計數>50000/μL)需要8周以上,則
患者應停止治療,在第8周結束后的7天內進行疾病進展評估(通過骨髓穿刺評估)。對
于已經接受了至少6個周期治療且持續獲益的患者,在無疾病進展的情況下,根據治療醫
生的判斷,可以延遲8周后給藥。
-3天方案
?前3個周期的劑量調整
第1個周期內,常見3級和4級血細胞減少,這不一定代表MDS疾病進展。治療前存
在的血細胞減少可能在第3個周期之后才出現改善。
前3個周期內,中度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情況下(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1000/μL),為
了最優化患者獲益,應在標準治療間隔期內盡一切嘗試,以維持足量治療。根據機構指南,
可以同時預防性給予抗菌藥物,直至粒細胞計數恢復至大于500/μL。在此期間,醫生應同
時考慮早期給予生長因子的必要性,以預防或治療MDS患者的感染。
與之相似,中度血小板減少的情況下(血小板計數<25000/μL),為了最優化患者獲益,
應在標準治療間隔期內盡一切嘗試,以維持足量治療。出血的情況下,同時給予血小板輸
注。
?3個周期之后的劑量調整
如果經過前一個周期的達珂治療,血液學恢復(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1000/μL,血小板
>50000/μL)需要超過6周,且認為持續的血細胞減少與達珂治療相關,則下一周期的治療應延
遲,且劑量應按以下原則進行調整。已經發生的劑量降低應在化療期間維持,不可以再次升高
劑量。
?恢復時間超過6周,但少于8周–達珂給藥應延遲2周,且重新開始治療劑量
減少到11mg/m2
,每8小時一次(33mg/m2
/天,99mg/m2
/周期)。
?恢復時間超過8周,但少于10周–達珂給藥應延遲2周以上,重新開始時劑量
應減少到11mg/m2
,每8小時一次(33mg/m2
/天,99mg/m2
/周期),然后在后
續周期中,根據臨床情況予以維持。
?恢復時間超過10周–患者應停止治療,在第10周結束后的7天內進行疾病進
展評估(通過骨髓穿刺評估)。然而,對于已經接受了至少6個周期治療且持
續獲益的患者,在無疾病進展的情況下,根據治療醫生的判斷,可以延遲10
周后給藥。
對于非血液學毒性的管理
在第一個達珂治療周期后,如果出現以下非血液學毒性,應暫停達珂用藥直至毒性消失:1)
血清肌酐≥2mg/dL;2)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總膽紅素≥2倍正常值上限(ULN);3)活
動性或未控制的感染。
特殊人群
兒童患者:兒童患者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肝臟損害患者:尚未在肝臟損害患者中進行研究。尚未對肝臟損害患者的劑量調整必要性
進行評估。如果發生肝功能惡化,應對患者進行密切監視(見注意事項和藥代動力學)。
腎臟損害患者:尚未在腎臟損害患者中進行研究。然而,包括輕中度腎臟損害患者的臨床
試驗數據顯示,不需要對劑量進行調整。嚴重腎臟損害患者被排除在這些試驗之外(見藥代
動力學)。
配制和給藥方法
達珂經靜脈輸注給藥。不要求中央靜脈插管。
達珂為單次使用制劑。應避免皮膚與溶液接觸,必須佩戴保護手套。必須采用處理抗癌藥
物的標準程序。
達珂應當在無菌條件下用10mL無菌注射用水(USP)重溶,配制成每mL約含5.0mg地
西他濱,pH6.7~7.3的溶液。重溶后溶液立即再用0.9%的氯化鈉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
乳酸林格氏液進一步稀釋成終濃度為0.1~1.0mg/mL的溶液。如果不能在15分鐘內開始使用,
則應當用低溫注射液(2°C~8°C)稀釋制備,并貯存在2°C~8°C,最多不超過7小時。
如果溶液和包裝容器允許,給藥前目檢不溶性顆粒和顏色。如果有不溶性顆粒或變色,不
得使用。
任何未使用的產品或廢棄物必須按照當地要求進行處理。
無相容性研究的情況下,達珂不得與其他藥物相混合。達珂不得與其他藥物使用相同的靜
脈注射通路/管線。
【
達珂注意事項】
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和血小板減少癥
在達珂治療過程中,會發生中性粒細胞減少癥和血小板減少癥,應根據需要進行全血和血
小板計數以監測緩解率和毒性,至少應保證在每個給藥周期前進行監測。在第一個周期按推薦
劑量給藥后,隨后的周期中給藥劑量應按照用法用量中所述進行調整。醫生應當考慮早期
應用生長因子和/或抗微生物藥,以防治感染。
在用藥的第一或第二個周期較常出現骨髓抑制和中性粒細胞減少癥,但并不一定意味著基
礎疾病MDS的病情進展。
肝臟損害患者
尚未確立達珂用于肝臟損害患者的數據。肝臟損害患者接受達珂治療應謹慎,并對患者進
行密切監視(見用法用量和藥代動力學)。
腎臟損害患者
尚未進行達珂用于重度腎臟損害患者的研究。重度腎臟損害患者(肌氨酸酐[CrCl]<30ml/min)
接受達珂治療應謹慎,并對患者進行密切監視(見用法用量)。
心臟疾病患者
有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或臨床不穩定型心臟病史的患者被排除在臨床試驗之外,因此
達珂對于這些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立。
育齡期婦女用藥
應告知育齡期婦女在接受達珂治療期間避免懷孕。尚不清楚接受達珂治療之后何時懷孕是
安全的。應告知育齡期婦女在該時間內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基于其作用機制,妊娠期內使用
達珂對胎兒有潛在的危害。應建議育齡期婦女在接受達珂治療之前進行卵母細胞低溫貯藏的咨
詢。
男性患者應用
應當建議男性患者在接受達珂治療期間及完成治療后3個月內不宜使人受孕(見藥理毒
理致癌性,致突變和對生育能力的損傷中對由于交配前暴露于地西他濱造成的雄性生育能力
胚胎存活影響的討論)。因為達珂治療可能導致不育癥的后果,應建議男性患者在接受任何治
療前征詢貯存精子的建議。
有育齡期女性伴侶的男性患者在此期間應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基于其作用機制,達珂可
改變DNA合成,從而對胎兒造成潛在危害。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的影響
尚未進行達珂對駕駛或機器操作影響的研究。應告知患者治療期間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
如貧血。因此,駕駛或操作機器時應小心。
請置于兒童不易拿到處。
【
達珂禁忌】
已知對地西他濱或其賦形劑過敏的患者禁用。
哺乳期婦女禁用。
【
達珂性狀】
達珂為無菌、凍干白色粉末和疏松塊狀物。
【
達珂有效期】
36個月
【
達珂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PharmachemieB.V.
生產地址:Swensweg5,2031GAHaarlem,TheNetherlands
國內聯系方式:
名稱: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萬壽北路34號
郵政編碼:710043
電話號碼:4008889988
傳真號碼:(029)8257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