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賽維健
- 藥品通用名: 注射用雷替曲塞
- 賽維健規格:2mg
- 賽維健單位:瓶
- 賽維健價格
- 會員價格:
注射用雷替曲塞(賽維健)說明書簡要信息:
【賽維健適應癥】
在患者無法接受聯合化療時,賽維健可單藥用于治療不適合5-FU/亞葉酸鈣的晚期結直腸癌患者。
【賽維健用法用量】
成人:推薦劑量為3mg-m2,用50-250ml0.9%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稀釋后靜脈輸注,給藥時間15分鐘,如果未出現毒性,可考慮按上述治療每3周重復給藥1次。本藥應避免與其它藥物混合輸注。
增加劑量會致使危及生命或致死性毒性反應的發生率升高,所以不推薦劑量大于3mg/m2。
每次用藥治療前需檢查全血細胞計數(包括白細胞分類計數和血小板計數)加肝、腎功能。治療前應該白細胞計數>4.0×109/L、中性粒細胞計數>2.0×109/L和血小板計數>1.0×1011/L。出現毒性反應時,下一周期用藥需延遲至不良反應消退;尤其是胃腸道毒性(腹瀉或粘膜炎)及血液學毒性(中性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需完全恢復才可進行后續治療。出現胃腸道毒性者應至少每周檢查一次全血細胞計數以監測血液學毒性。
根據前一治療周期觀察到的最嚴重的胃腸道及血液學毒性等級,如果此類毒性已完全緩解,推薦按前一周期最嚴重的胃腸道、血液學毒性(以下毒性均按WHO標準分級)進行劑量調整:
劑量減少25%:血液學毒性(中性粒細胞減少或者血小板減少)3級或胃腸道毒性2級(腹瀉或粘膜炎);
劑量減少50%:血液學毒性(中性粒細胸減少或者血小板減少)4圾或胃腸道毒性3級(腹瀉或粘膜炎)。
一旦減量,后續治療的劑量也須按減量后給藥。
出現4級胃腸道毒(腹瀉或粘膜炎),或3級胃腸道毒性伴4級血液學毒性時必須中止治療;同時迅速給予標準支持治療,包括靜脈補水和造血功能支持。臨床前研究提示可以使用亞葉酸治療,按照臨床經驗需每6小時靜脈注射25mg/m2亞葉酸直至癥狀緩解。對于此類患者建議停用本藥。
腎功能不全:血清肌酐異常者,每次用藥治療前應監測肌酐清除率。對于因年齡或體重下降等因素使血清肌酐可能與肌酐清除率相關性不好而血清肌酐正常的患者,應按相同程序操作。如果肌酐清除率<65ml/min,作如下劑量調整:
肌酐清除率以3mg/m2的%調整劑量給藥間隔
>65ml/min100%3周
55-65ml/min75%4周
25-54ml/min50%4周
<25ml/min停止治療不適用
肝功能不全:對于輕到中度的肝功能損害患者不需調整劑量,但是因為部分藥物經烘便排出(見藥代動力學),且這些患者預后較差,故應慎用本藥。本藥未在重度肝功能損害患者中進行研究,因此對于顯性黃疸或肝功能失代償的患者不推薦使用。
【賽維健注意事項】
1、賽維健須由掌握腫瘤化療并能熟練處理化療相關的毒性反應的臨床醫師給藥或在其指導下使用。接受治療的患者應配合監護,以便及時發現可能的不良反應(尤其是腹瀉)并處理。
2、與其他細胞毒性藥物一樣,造血功能低下、一股狀況差、既往經放療者慎用。
3、老年患者更易出現毒性反應,尤其是胃腸道毒性(腹瀉或粘膜炎),應嚴格監護。
4、本藥部分經由糞便排(見藥代動力學),因此輕度到中度的肝功能損害者應慎用,而重度肝功能損害者不推薦使用。
5、夫妻任何一方接受本藥治療期間以及停藥后至少6個月內應避孕。
6、無藥液外滲的臨床經驗,但動物試驗時藥液外滲無明顯刺激性反應。
7、雷替曲塞系細胞毒性藥物,藥物配制及操作按同類藥物常規進行。
8、此前使用5-氟尿嘧啶治療方案疾病仍然進展患者可能會對雷替曲塞產生耐藥。
【賽維健禁忌】
孕婦、治療期間妊娠或哺乳期婦女禁用。在使用本藥之前,應排除妊娠可能。(見孕婦哺乳期婦女用藥)重度腎功能損害者禁用。
【賽維健性狀】
賽維健為白色或類白色疏松塊狀物或粉末。
【賽維健有效期】
24個月
【賽維健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90325
【賽維健生產廠家】
企業名稱:南京正大天晴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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