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太樂適應癥】
各種類型的抑郁癥。
【
喜太樂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20mg~60mg,一日一次。從每日20mg開始,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及患者反應可酌情增加至60mg,即每日最大劑量。增量需間隔2-3周。通常需要經過2-3周的治療方可判定療效。為防止復發,治療至少持續6個月。
臨床試驗未見戒斷癥狀的報道,但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有可能出現戒斷癥狀,因此需要經過1周的逐步減量方可停藥。
超過65歲的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損傷的患者,劑量減半,常用量每日10-30mg,從每日10mg開始,推薦常用劑量為每日20mg,每日最大劑量為40mg。
若出現失眠或嚴重的靜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議輔予鎮靜劑治療。
【
喜太樂注意事項】
1、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的相互作用
在同時使用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和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的患者,曾報道發生嚴重或致命的反應,如體溫過高、僵直、肌陣臠、重要生命體征的自主不穩定快速波動,包括精神極度興奮所致的精神狂亂譫語或昏迷等意識改變。在近期停止使用SSRI并開始使用MAOI‘s的患者也有發生上述反應的同樣報道。有些病例表現出類似精神抑制藥所引起的惡性綜合癥。此外,有限的動物試驗資料顯示聯合使用SSRI和MAOI’s,兩者的協同作用會升
高血壓,并且引起行為激動。所以建議SSRI和MAOI‘s不可聯合使用,或者停止服用其中任何一種藥物至少14天后才可以服用另外一種藥物。
2、告誡
因喜太樂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現明顯抑郁緩解之前仍可能持續存在自殺的可能性。如病人進入躁狂期,應停用喜太樂,并給予精神抑制藥作適當治療。
3、西酞普蘭可能會引發
癲癇的發作,因此,有癲癇病史的患者慎用。
4、西酞普蘭可能會引發躁狂的發作,因此,有躁狂病史的患者慎用。
5、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應慎用。
6、臨床研究結果顯示,西酞普蘭可能會引發低鈉血癥和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癥,因此,在用藥過程中應密切監測上述疾病的癥狀發生,并及時停藥,采取適當的措施。
7、使用喜太樂的患者應避免操作危險的機械,包括駕駛汽力。
8、使用喜太樂的患者不應同時服用含酒精的制品。
【
喜太樂禁忌】
對喜太樂高度敏感者禁用。喜太樂不能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S)同時使用(見注意事項)。
【
喜太樂性狀】
喜太樂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白色。
【
喜太樂有效期】
36個月
【
喜太樂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200
【
喜太樂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四川科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