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艾瑞妮
- 藥品通用名: 馬來酸吡咯替尼片
- 艾瑞妮規格:80mg*14片
- 艾瑞妮單位:盒
- 艾瑞妮價格
- 會員價格:
馬來酸吡咯替尼片(艾瑞妮)說明書簡要信息:
【艾瑞妮適應癥】
艾瑞妮聯合卡培他濱,適用于治療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陽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過曲妥珠單抗的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艾瑞妮前患者應接受過蒽環類或紫杉類化療。
該適應癥是基于一項包括128例既往接受過或未接受過曲妥珠單抗治療的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患者的I期臨床試驗的結果給予的有條件批準。該適應癥的完全批準將取決于正在進行的確證性試驗證實艾瑞妮在該人群的臨床獲益。(見[臨床試驗])
【艾瑞妮用法用量】
艾瑞妮應在有抗腫瘤藥物治療經驗的醫生指導下開始使用。
HER2檢測
在使用艾瑞妮治療前,應使用經充分驗證的檢測方法進行HER2狀態的檢測。吡咯替尼僅可用于HER2陽性的乳腺癌患者。
推薦劑量和給藥方法
吡咯替尼推薦劑量為400mg,每日1次,餐后30分鐘內口服,每天同一時間服藥。連續服用,每21天為一個周期。如果患者漏服了某一天的吡咯替尼,不需要補服,下一次按計劃服藥即可。
卡培他濱的推薦劑量為1000mg/m2,每日2次口服(早晚各1次,每日總劑量2000mg/m2),在餐后30分鐘內服用(早上一-次與吡咯替尼同服),連續服用14天休息7天,每21天為一個周期。有關卡培他濱用藥的詳細信息,請參見卡培他濱的藥品說明書。
治療用藥應持續直到疾病進展或出現不能耐受的毒性反應。
劑量調整
藥物不良反應所致的劑量調整
治療過程中如患者出現不良反應,可通過暫停給藥、降低劑量或者停止給藥進行管理。對于腹瀉、皮膚不良反應可首先進行對癥治療并密切觀察。對癥治療后仍未緩解的不良反應,可參考表1原則對吡咯替尼/卡培他濱進行暫停用藥或/和下調劑量。吡咯替尼的劑量調整方法參見表2。針對吡咯替尼常見不良反應的管理可參考[注意事項]。一些持續存在的2級不良反應也可能需要多次暫停用藥和/或下調劑量。每次暫停均應在不良事件恢復至0~1級且并發癥消失后再恢復給藥。吡咯替尼的每次連續暫停時間和每個周期累計暫停時間不應超過14天。如暫停給藥后受試者仍有臨床不可控制(即臨床治療或觀察<14天后仍存在,出現>2次)的不良事件,則在暫停后恢復用藥時應減少一個水平的劑量,吡咯替尼允許下調最低劑量為240mg。
卡培他濱應該根據其現行說明書進行劑量延遲和/或減量。
藥物相互作用所致的劑量調整
尚未開展評價吡咯替尼與其他藥物之間相互作用的體內研究。如合并使用CYP3A4強抑制劑和強誘導劑,應密切監測,結合臨床觀察考慮是否進行劑量調整(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的使用兒童患者:
尚缺乏吡咯替尼在18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不推薦18歲以下患者使用。
老年患者:
吡咯替尼在老年患者中的使用經驗有限,建議對于65歲以上的患者應根據臨床情況和實驗室檢查指標在醫師指導下慎用和調整用藥劑量(見[老年用藥])。
肝功能不全患者
目前尚未針對肝功能不全患者進行研究,尚無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藥數據。由于艾瑞妮主要經肝臟代謝,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推薦使用。
腎功能不全患者
目前尚無針對腎功能不全患者進行的藥代動力學研究,尚無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臨床用藥數據。健康受試者口服[14C]標記吡咯替尼后,不足2%的放射性物質經尿排泄,提示腎臟功能不全對吡咯替尼暴露影響非常有限。腎功能不全患者仍。應在醫師指導下謹慎使用吡咯替尼。
【艾瑞妮注意事項】
腹瀉:腹瀉是吡咯替尼臨床試驗中觀察到的最常見的不良反應。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聯合卡培他濱用于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治療的腹瀉發生率為96.9%,主要以1~2級為主,15.4%的患者發生了3級腹瀉,未報告4級及以上腹瀉。首次腹瀉發生時間較早,75%的患者首次腹瀉可發生于用藥的第1~4天,第1周期是3級腹瀉的高發期,,大約50%的首次3級腹瀉可發生于用藥的第2~15天。腹瀉通常持續2-3天,經過暫停用藥或下調藥物劑量以及對癥治療,絕大多數的腹瀉可得到控制。治療期間反復發生腹瀉的中位累積持續時間為47天。隨著治療周期的增加,總體腹瀉的發生率有下降趨勢,3級腹瀉的發生無增加趨勢。
治療期間患者應關注排便性狀和頻率的變化,發現大便不成形后,盡早開始抗腹瀉治療,可選用洛哌丁胺或蒙脫石散。如出現持續的3級腹瀉、或1~2級腹瀉伴并發癥(≥2級的惡心、嘔吐、發熱、便血或脫水等)時,患者應立即聯系醫生并接受治療上的指導,盡早開始對癥治療。發生腹瀉后可根據劑量調整指導原則進行處理,參見[用法用量]。對于治療期間頻繁發生腹瀉的患者,應警惕發生嚴重腹瀉的可能。
肝臟功能異常:II期研究中,毗咯替尼聯合卡培他濱用于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治療的肝功能異常發生率為53.8%(35/65),表現為轉氨酶升高(包括AST和ALT升高)、膽紅素升高(包括總膽紅素升高、結合膽紅素升高和非結合膽紅素升高)、堿性磷酸酶升高和γ-谷氨酰轉移酶升高,以1~2級為主,未報告4級及以,上的肝功能異常。肝功能異常可能發生在用藥后數天或數個月之后,臨床試驗中首次發生日期平均為用藥后第41天(范圍:8天-335天),僅7.7%發生2~3級肝功能異常的患者需要暫停或調整吡咯替尼劑量,經暫停或調整劑量后均可恢復。在臨床試驗中目前尚未觀察到吡咯替尼所致的肝損傷(ALT或AST>正常值上限3倍和總膽紅素>正常值上限2倍),但大量人群長期暴露于吡咯替尼的數據尚有限。
開始吡咯替尼治療前應檢查肝功能,治療期間至少每2個周期(6周)應監測一次肝功能,包括ALT、AST、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如有異常,應增加監測頻率。如果發現嚴重的肝功能異常應中止治療。中、重度肝功能不全可能面臨肝臟毒性風險,不推薦使用。
皮膚反應:手足綜合征(手掌和足底紅腫疼痛、水皰或皮疹)是吡咯替尼和卡培他濱的常見不良反應,嚴重時可能影響日常生活或工作。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聯合卡培他濱用于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治療的手足綜合征發生率為78.5%(51/65),大多數為1~2級,3級發生率為24.6%(16/65)。如果發生手足綜合征,患者應加強日常皮膚護理,使用潤膚霜或潤滑劑,保持皮膚清潔,避免繼發感染,避免壓力或摩擦,在醫師指導下可使用皮膚外用藥對癥治療。皮疹發生率為13.8%(9/65),大多數皮疹為1級,3級皮疹發生率為3.1%(2/65)。需要注意,具有相同作用機制的同類藥物已有嚴重皮膚不良反應的個例報道,包括多形紅斑、Steven-Johnson綜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TEN)。
如發生2級或以上皮膚不良反應,應根據劑量調整指導原則進行處理,參見[用法用量]。
血液學: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聯合卡培他濱用于復發或轉移性乳腺癌治療的中性粒細胞降低、血紅蛋白降低、血小板降低的發生率分別為40.0%(26/65)、32.3%(21/65)和9.2%(6/65),3級中性粒細胞降低、血紅蛋白降低、血小板降低發生率分別為7.7%(5/65)、4.6%(3/65)和1.5%(1/65)。使用吡咯替尼聯合卡培他濱治療前應檢查血常規,治療期間應定期監測血常規。
QT間期延長: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400mgQD)聯合卡培他濱治療后14.5%(11/76)乳腺癌患者出現了QTcF超過480ms或較基線增加≥60ms。基于目前結果,尚不能對吡咯替尼是否導致QT間期延長得出明確結論。同類藥物中有報道導致QT間期延長的情況。鑒于QT間期延長本身的風險且不能排除吡咯替尼引起該效應的可能性,在開始使用吡咯替尼前,應糾正患者的低鉀血癥、低鎂血癥或低鈣血癥。在患者具有下列情況時,應對吡咯替尼的用藥過程保持警惕:1)心臟基礎疾病或特殊情況: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前期累積高劑量蒽環類治療;2)先天性長QT間期綜合征;3)低鉀血癥、低鈣血癥、低鎂血癥;4)同時使用2種或以,上的導致QT間期延長的藥物。
左室射血分數(LVEF)下降:臨床試驗中未報告吡咯替尼聯合卡培他濱治療后,LVEF下降至低于50%的情況。II期研究中,12.3%的乳腺癌患者出現2級LVEF下降(較基線下降>10%,<20%)。目前大量人群長期暴露于吡咯替尼的數據有限。在開始艾瑞妮治療前,應進行LVEF評估,確認艾瑞妮治療前LVEF在正常值范圍內。在艾瑞妮治療過程中,應定期監測LVEF,以確保LVEF不低于正常值下限。吡咯替尼治療期間,如發生LVEF明顯下降,應根據劑量調整指導原則進行處理,參見(用法用量]。
【艾瑞妮禁忌】
已知對吡咯替尼或艾瑞妮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艾瑞妮性狀】
艾瑞妮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顯黃色。
【艾瑞妮有效期】
12個月。
【艾瑞妮批準文號】
(1)80mg(按C32H31CIN6O3計):國藥準字H20180013
(2)160mg(按C32H31CIN6O3計);國藥準字H20180012
【艾瑞妮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這有馬來酸吡咯替尼片(艾瑞妮)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咨詢專科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