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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扶康功能主治】
大扶康主要用于以下適應癥中病情較重的患者:1.
念珠菌。河糜谥委熆谘什亢褪车滥钪榫腥;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2.隱球菌病:用于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大扶康可作為兩性霉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維持治療藥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制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5.大扶康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大扶康用法用量】應根據真菌感染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確定用藥劑量。對于需要多劑量治療的感染應持續用藥,直到臨床參數或實驗室檢查表明活動性真菌感染已消退。療程不足可能導致活動性感染的復發。(詳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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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扶康注意事項】
1.大扶康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大扶康。
2.由于大扶康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于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3.大扶康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吡咯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4.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癥狀。因此用大扶康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癥狀時均需立即停用大扶康。
5.大扶康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大扶康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劑量的大扶康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6.大扶康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復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
艾滋病患者需用大扶康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復發。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大扶康,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藥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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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扶康禁忌】
對大扶康或其他吡咯類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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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扶康性狀】
大扶康的內容物為白色或類白色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