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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適應癥】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療成人飲食控制療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膽固醇血癥(Ⅱa型),內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癥、單純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別是飲食控制后血中膽固醇仍持續升高,或是有其他并發的危險因素時。
在服藥過程中應繼續控制飲食。
目前,尚無長期臨床對照研究證明非諾貝特在動脈粥樣硬化并發癥一級和二級預防方面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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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用法用量】
配合飲食控制,該藥可長期服用,并應定期監測療效。
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與餐同服。
當膽固醇水平正常時,建議減少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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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注意事項】
警告
已有報道貝特類藥物可以引起與肌肉有關的不良反應,包括較少發生的橫紋肌溶解。這種情況常發生在低血漿
白蛋白時。在任何病人中出現與肌肉有關的癥狀都應考慮,包括彌散性肌肉痛,肌肉觸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過正常濃度5倍以上),在此種情況下,應立即停止用藥。
另外,發生肌肉不良反應的危險性在與HMG-COA還原酶抑制劑或其他貝特類藥物合用后會增加(詳見藥物相互作用部分)。
使用注意事項
如果在服用幾個月(3-6個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應考慮補充治療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療。
一些病人可出現轉氨酶升高,通常為一過性的。就目前所知,這些似乎表明:在治療的最初12個月,每隔3個月全面檢查轉氨酶濃度;當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時,應停止治療。
在與口服抗凝劑合用時,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的濃度,以INR表示(詳見藥物相互作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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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禁忌】
在下列情況中,此藥物禁止使用:
對非諾貝特過敏者禁用;
肝功能不全者;
腎功能不全者(詳見警告部分);
已知在治療過程中使用非諾貝特或與之結構相似的藥物,尤其是酮洛芬時,會出現光毒性或光敏反應;
與其他貝特類藥物合用(詳見藥物相互作用部分);
兒童禁用;
該藥通常不建議與HMG-COA還原酶抑制劑聯合使用(詳見藥物相互作用部分),在哺乳期也不應使用(詳見孕期與哺乳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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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性狀】
兆利菲為桔紅色膠丸,內含白色或類白色混懸型半固體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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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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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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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利菲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浙江愛生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