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易孚適用于皮膚燒燙傷創面(淺Π度至深Ⅱ度燒燙傷創面)、殘余創面、供皮區創面及慢性潰瘍創面的治療。如果皮膚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如燙傷、燒傷,應及時使用易孚,會有理想效果。
易孚為無菌包裝,用后請即旋緊管口,以防污染。本品無抗菌作用,但不會增加創面感染機會。對感染創面,在進行創面清創的前提下,可考慮聯合使用抗菌藥物控制感染。對于各種慢性創面,如潰瘍、褥瘡等,在應用本品前,應先行徹底清創去除壞死組織,有利于本品與創面肉牙組織的充分接觸,提高療效。當本品的外觀、性狀發生改變,如出現霉變、變質等現象時,應禁止使用。
易孚為外用重組人表皮生長因子。可促進動物皮膚創面組織修復過程的 DNA 、 RNA 和羥脯氨酸的合成,加速創面肉牙組織的生成和上皮細胞的增殖,從而縮短創面的愈合時間。 毒理: 重復給藥毒性:家兔背部破損皮膚涂抹本品( 6g 凝膠 / 次,每日 1 次,濃度 200 μ g/g ,相當于臨床用藥濃度的 20 倍),連續 36 天,給要局部皮膚及各臟器均未見明顯毒性反應。本品較長時間局部應用對愈合后創面的遠期影響尚不清楚。
常規清創后,用生理鹽水清洗創面,取本品適量,均勻涂于患處。需要包扎者,同時將本品均勻涂于適當大小的內層消毒紗布,覆蓋于創面,常規包扎,一日一次或遵醫囑。推薦劑量為每 100cm2 創面使用本品 10g。
易孚凝膠的使用指導:
1、使用易孚凝膠前,應嚴格控制創面的感染。
2、常規清創后,N-S清洗創面,將本品適量,均勻涂患處。需要包扎者,同時將本品均勻涂于適當大小的內層消毒紗布,覆蓋于創面,常規包扎,一日一次,推薦劑量為每100cm2創面使用易孚凝膠10g.
3、Ⅰ類傷口:可以在手術切口縫合后,直接使用,或在首次換藥時即可使用。
4、Ⅱ類傷口:在明確傷口無感染后,即可使用。
5、Ⅲ類傷口:在感染及壞死組織清除干凈,無感染,創面有新鮮肉芽組織生長后,即可使用。
6、供皮區:在取皮后,即可用易孚凝膠涂抹的紗布,覆于創面,然后覆蓋多層敷料加壓包扎。
植皮區:在減壓拆包后,生理鹽水,清洗植皮區,明確無感染后,即可使用。
7、燒傷創面:在生命體征平穩,創面無感染后,即可使用。
8、慢性創面:在使用易孚凝膠治療創面較深的慢性潰瘍及褥瘡時,應在創面由深部到淺表按周期逐層用藥,以達到創面的全面修復。如有竇道形成可用易孚凝膠紗條引流。
9、禁止與碘酒、酒精類消毒劑接觸,以避免易孚凝膠的蛋白質成分失去活性。
10、用藥前徹底清創。
百濟藥師溫馨提醒:易孚凝膠遇酒精、碘酒等,可能會使 EGF 變性,而使活性降低。因此使用酒精、碘酒等消毒后,應再用生理鹽水清洗創面,然后使用易孚凝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