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診斷策略
推薦1 診斷標準
1.臨床診斷:明確NAFLD的診斷需符合以下3項條件[3-5,9-10]:(1)無飲酒史或飲酒折合乙醇量小于140 g/周(女性< 70 g/周);(2)除外病毒性肝炎、藥物性
肝病、全胃腸外營養(yǎng)、肝豆狀核變性、自身免疫性肝病等可導致脂肪肝的特定疾病;(3)肝活檢組織學改變符合脂肪性肝病的病理學診斷標準。
鑒于肝組織學診斷難以獲得,NAFLD工作定義為:(1)肝臟影像學表現(xiàn)符合彌漫性脂肪肝的診斷標準且無其他原因可供解釋[4];和(或)(2)有代謝綜合征相關組分的患者出現(xiàn)不明原因的血清ALT和(或)AST、GGT持續(xù)增高半年以上[4-5,9]。減肥和改善IR后,異常酶譜和影像學脂肪肝改善甚至恢復正常者可明確NAFLD的診斷[4-5,9]。
2.病理學診斷:NAFLD病理特征為肝腺泡3區(qū)大泡性或以大泡為主的混合性肝細胞脂肪變,伴或不伴有肝細胞氣球樣變、小葉內混合性炎癥細胞浸潤以及竇周纖維化[4-5,9,20]。與成人不同,兒童NASH匯管區(qū)病變(炎癥和纖維化)通常較小葉內嚴重[21]。推薦NAFLD的病理學診斷和臨床療效評估參照美國國立衛(wèi)生研究院NASH臨床研究網病理工作組指南,常規(guī)進行NAFLD活動度積分(NAFLD activity score, NAS)和肝纖維化分期[4,20]。
NAS積分(0~8分):(1)肝細胞脂肪變:0分(<5%);1分(5%~33%);2分(34%~66%);3分(>66%)。(2)小葉內炎癥(20倍鏡計數(shù)壞死灶):0分,無;1分(<2個);2分(2~4個);3分(>4個)。(3)肝細胞氣球樣變:0分,無;1分,少見;2分,多見。NAS為半定量評分系統(tǒng)而非診斷程序,NAS<3分可排除NASH,NAS>4分則可診斷NASH,介于兩者之間者為NASH可能[20]。規(guī)定不伴有小葉內炎癥、氣球樣變和纖維化但肝脂肪變>33%者為NAFL,脂肪變達不到此程度者僅稱為肝細胞脂肪變[10]。
肝纖維化分期(0~4):0:無纖維化;1a:肝腺泡3區(qū)輕度竇周纖維化;1b:肝腺泡3區(qū)中度竇周纖維化;1c:僅有門脈周圍纖維化;2:腺泡3區(qū)竇周纖維化合并門脈周圍纖維化;3:橋接纖維化;4:高度可疑或確診
肝硬化,包括NASH合并肝硬化、脂肪性肝硬化以及隱源性肝硬化(因為肝脂肪變和炎癥隨著肝纖維化進展而減輕)。不要輕易將沒有脂肪性肝炎組織學特征的隱源性肝硬化歸因于NAFLD,必須尋找有無其他可能導致肝硬化的原因[4,20]。
3.影像學診斷:規(guī)定具備以下3項腹部超聲表現(xiàn)中的兩項者為彌漫性脂肪肝[4]:(1)肝臟近場回聲彌漫性增強(“明亮肝”),回聲強于腎臟;(2)肝內管道結構顯示不清;(3)肝臟遠場回聲逐漸衰減。CT診斷脂肪肝的依據為肝臟密度普遍降低,肝/脾CT值之比小于1.0。其中,肝/脾CT比值小于1.0但大于0.7者為輕度,≤0.7但大于0.5者為中度,≤0.5者為重度脂肪肝[10]。
4.代謝綜合征的診斷:推薦代謝綜合征組分的診斷采用改良的2005年國際
糖尿病聯(lián)盟標準,符合以下5項條件中3項者診斷為代謝綜合征[4,22]:(1)肥胖癥:腰圍 >90 cm (男性),>80 cm (女性),和(或)BMI >25 kg/m2 。(2)甘油三酯 (triglycerides,TG)增高:血清TG ≥1.7 mmol/L,或已診斷為高TG血癥。(3)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HDL-C)降低:HDL-C <1.03 mmol/L (男性),<1.29 mmol/L (女性)。(4)血壓增高:動脈血壓≥130/85 mm Hg (1 mm Hg=0.133 kPa)或已診斷為
高血壓病。(5)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增高:FPG ≥5.6 mmol/L或已診斷為2型糖尿病。
推薦2 排除標準
1.在將影像學或病理學脂肪肝歸結于NAFLD之前,需除外酒精性肝病(ALD)、慢性
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狀核變性等可導致脂肪肝的特定肝病;除外藥物(他莫昔芬、乙胺碘呋酮、丙戊酸鈉、甲氨蝶呤、糖皮質激素等)、全胃腸外營養(yǎng)、
炎癥性腸病、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庫欣綜合征、β脂蛋白缺乏血癥以及一些與IR相關的綜合征(脂質萎縮性糖尿病、Mauriac綜合征)等可導致脂肪肝的特殊情況[4-10,16]。
2.在將血清轉氨酶和(或)GGT增高歸結于NAFLD之前,需除外病毒性肝炎、ALD、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狀核變性、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癥等其他類型的肝病;除外肝臟惡性
腫瘤、感染和膽道疾病,以及正在服用或近期內曾經服用可導致肝臟酶譜升高的中西藥物者[4-10]。
3.對于無過量飲酒史的慢性HBV以及非基因3型HCV感染患者,并存的彌漫性脂肪肝通常屬于NAFLD范疇[14-16]。對于血清轉氨酶持續(xù)異常的HBsAg陽性患者,若其血清HBV DNA載量低于104 拷貝/ml且存在代謝危險因素,則轉氨酶異常更有可能是由NAFLD所致[4,15-16]。
4.每周飲用乙醇介于少量(男性<140 g/周,女性<70 g/周)和過量(男性>280 g/周,女性>140 g/周)之間的患者,其血清酶學異常和脂肪肝的原因通常難以確定,處理這類患者時需考慮酒精濫用和代謝因素并存的可能[4,16]。同樣,對于代謝綜合征合并嗜肝病毒現(xiàn)癥感染和(或)酒精濫用者,需警惕病毒性肝炎與脂肪性肝病以及ALD與NAFLD并存的可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