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造人的時候,給了每個人兩個腎,而我們將其取下一個,就可以救活另一個人,而且自己也好好的。這從醫學角度是已經完全證實的東西,然而這個腎臟如何獲得?進入另一個人的身體中后應該屬于誰?供者、受者二人之間會發生怎樣微妙的關系?這個行為將會引發哪些社會現象?社會應該如何看待和規范這種行為?這些問題引發了醫學界、法律界的爭論,也引發了我們對于
腎移植的倫理學思考。
首次腎移植是20世紀50年代完成的,近二十年,由于免疫抑制劑環孢菌素的出現顯著提高了腎移植的成活率,才促使腎移植大規模應用于臨床。在此期間,圍繞腎移植發生過形形色色的故事,有的令人興奮和感動,有的則讓人感到無奈。這些故事又引起了社會各界和醫學界對腎移植的深刻思索。經過反復論證,目前各國都認識到完善的立法是正確引導器官捐贈的基礎。
在相關的法律制定上,一些國家早一些,也有的晚一些,但都是非常謹慎的,這是為了讓
器官移植能夠長久地造福人類健康和人類社會。
我國尚未建立全國統一的人體器官捐贈法,國內實施的器官捐贈依據的是傳統倫理道德和現有法律。
目前在我國,不論事先是否獲得死者本人和家屬的同意,死后獲取尸體供腎都是不符合中國幾千年儒家倫理道德的,所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即使在部分思想開放的城市,有死者生前誠心捐腎也因沒有相應的規定而難以實施。因為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牽扯了對死亡的定義、死者是否具有權利、死者器官能否算作遺物、家屬能否行使死者意愿等等邊緣化的法律問題。
美國、日本、新加坡、英國等國家出臺的相關法規中已經明確規定死者生前自愿捐獻的有效性,但在確認程序上是非常嚴格的。
活體供腎,由于其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暫時仍處于爭論之中。各國都明確規定不允許買賣活體器官,但有的國家允許非交易性的捐贈。例如在美國,有些人可以為了信仰將一個腎捐給素不相識的人,捐贈者的名字也會被銘刻到著名醫學院的門口。在我國,尚沒有非親屬活體供腎的法律規定。
目前我國,最無爭議的活體捐贈就是親屬間的供腎,所幸從醫學角度也是成功率最高的供腎來源。但供者應該符合自愿的準則。雖然從醫學角度我們可以宏觀地說,人有一個腎完全可以正常生活,但當這一問題落到一個家庭、一個個人頭上,那種壓力是顯而易見的。
每一次親屬捐助,都可能是對家庭每個成員的一次考驗,對家庭各種關系細節的放大,是對生命意義的重新思考,是對家庭和親情的回歸。
將自己的一部分植入至親的體內,幫他度過難關,走完一生,這可能就是對愛的最好詮釋。
有人擔心,獻出一個腎臟是否影響親屬供者的健康?尤其中醫強調腎是命門更令捐助者猶豫。其實,中醫所講的腎與人體解剖學意義上的腎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人體腎臟的功能主要就是代謝、產生尿液、排除有毒物質。
上海第一人民醫院泌尿科主任譚建明教授指出,人有兩個腎臟,一個腎有100萬個腎單位,平時兩個腎只有25%在工作,75%在休息,它們輪流工作。切掉1個,對身體無礙。實際只需有一個健康的腎臟就可承擔其功能。
像吳階平副委員長,20多歲時就摘掉了1個腎,現在他80多歲了,還很健康。權威人士指出,對健康者來說,獻腎對身體影響不大,親屬供者可在3?6周恢復正常,各種并發癥極少。
由于供出了一個腎,人們一定會認為供者在以后的生活中會有一些特殊的注意事項。事實上供腎方只需要防止局部損傷,一旦出現病情要做到早期治療,并定期隨訪。除此以外,供者完全可以和正常人一樣生活和工作,并無特別的要求和限制。
“雖然一個人只需要1/3腎臟就夠了,可親屬間捐獻腎臟的義舉還太少。”譚建明教授呼吁:“希望所有的親人在需要的時候都伸出援助之手,讓醫學上的奇跡不斷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