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原因引起的肝臟疾病發展到晚期危及生命時,采用外科手術的方法,切除已經失去功能的病肝,然后把一個有生命活力的健康肝臟植入人體內,挽救瀕危患者生命,這個過程就是肝移植,俗稱“換肝”。
肝移植 - 適應癥
原則上,當各種急性或慢性肝病用其他內外科方法無法治愈,預計在短期內(6~12個月)無法避免死亡者,均可考慮進行移植術。起初肝移植僅是一個挽救生命的過程,而現在,隨著外科技術的不斷發展、新型免疫抑制劑的應用和臨床經驗的不斷積累,肝移植圍手術期并發癥和死亡率顯著下降,術后存活率和存活時間不斷提高。因此,肝臟病變所產生的癥狀導致患者的生存質量嚴重下降時,也成為肝移植的主要適應癥之一。
近年來原位肝移植所治療的疾病病種不斷擴大,迄今為止,據不完全統計肝移植已被成功用于60多種肝臟疾病的治療,依據疾病的性質,可概括分為:終末期肝硬化疾病、肝臟惡性疾病、先天性代謝疾病和急性或亞急性肝功能衰竭。隨著肝移植經驗的增加,移植的禁忌證也在不斷地減少。許多原先認為的絕對禁忌證現在變成了相對禁忌證,而許多相對禁忌證,現在反而成了適應證。
肝移植 - 禁忌癥
絕對禁忌證
1、存在難以控制的感染(包括細菌、真菌、病毒感染)者;
2、艾滋病病毒感染(HIV)者;
3、難以戒除的酗酒或藥物依賴者;
4、患有不可逆腦組織損害者;
5、肝外存在難以根治的惡性腫瘤;
6、有難以控制的心理障礙或神經病。
相對禁忌證
1、受體年齡≥65歲或<1歲;
2、存在外科解剖困難情況;
3、肝臟進展期惡性腫瘤;
4、存在嚴重心、肺、腎等重要器官病變;
5、既往有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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