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化妝品
皮炎越來越多,本文對門診32例化妝品皮炎分析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本組32例,男5例(15.6%),女27例(84.4%),年齡17~61歲,平均26.5歲。病程1天~6周,平均6天。致敏化妝品包括:染發液、摩絲、發膠、洗面奶、去斑霜、唇膏、唇紅。表現為接觸部位出現境界清楚的紅斑丘疹,甚至嚴重者出現水皰、糜爛、滲液。染發皮炎15例(46.9%),5例男性患者均為染發皮炎,輕者僅頭皮局部紅腫,起水皰、糜爛、滲液,嚴重者面頸均有廣泛的紅斑水皰;面部皮炎12例(37.5%),由洗面奶、去斑霜所致,表現為面部起紅斑,嚴重者面部紅腫,瘙癢明顯;唇炎型5例(15.6%),表現為口唇紅腫,嚴重者起水泡糜爛滲液。依據發病前均有明確的化妝品接觸史,皮損發生在化妝品涂布部位,病情變化與化妝品使用情況相關而確診。
1.2 治療方法 診斷明確后首先囑停用化妝品。口服氯雷他定10mg,1次/d,甲氰咪呱0.2g,3次/d,維生素0.2g,3次/d,靜推10%葡萄糖酸鈣10ml,1次/d,肌注強力解毒敏2ml,2次/d,皮損廣泛嚴重者加服強的松20~30mg/d。局部應用達里波氏液濕敷,待皮損紅腫消退、滲液停止、糜爛干燥后,面部可應用弱效皮質類固醇激素軟膏0.1%丁酸氫化可的松霜(商品名尤卓爾),其他部位可應用強效皮質類固醇激素軟膏如倍他米松等外用。同時根據病情情應用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
2 結果
痊愈28例(87.5%),皮損完全消退,癢感消失;好轉4例(12.5%),皮疹明顯消退,癢感明顯減輕,隨訪3月均痊愈。治療過程中未發現明顯副作用。3 討論化妝品皮炎是指化妝品引起的主要發生在化妝品涂布部位的炎癥性
皮膚病。化妝品、香水、除臭劑及頭發染料都存在致敏成分,他們包括香料、防腐劑、穩定劑、各種脂類物質、乙醇及色素成分等。其發病機理主要包括刺激性接觸性皮炎和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和光毒性皮炎及化妝品性色素改變,其中以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最為常見,染發液中的苯二胺占首位。本文染發皮炎明顯多于其他種類,初次染發者經2~3周致敏期后發病,再次染發者可在當日內發病,如本文3例為再次染發皮炎均在染發當日出現頭皮瘙癢,紅腫起皰,糜爛滲出。由于4位患者染發后洗頭洗澡時,洗發劑隨水流至面部、頸部和軀干部,從而上述部位也出現皮損。在治療化妝品皮炎時,應根據皮損的范圍來決定全身應用抗過敏治療的力度,根據皮損的種類來選擇相應的外用制劑,同時預防控制繼發感染。作為患者應用化妝品時應注意使用正確的操作規程及方法,使用前做斑貼試驗,觀察48~72h無紅腫癢痛方可使用;染發時盡量避免染發劑流至發際以外的皮膚上,不要用指甲過度搔抓,以免抓破頭皮,促使過敏反應發生,選用堿性香波或肥皂,以便徹底洗去染發后殘留的染發劑,頭皮如有傷口時暫不宜染發。
參考來源:《中華現代皮膚科學雜志》2004年第1卷第1期;《化妝品皮炎32例臨床分析》;趙 明 盧 靜 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