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和恩替卡韋等藥物治療后,各年耐藥發生率見表3。 《規范》指出,由于目前在臨床上尚未常規應用基因測序法來檢測耐藥,因此,如用兩種檢測HBV DNA法,證明患者血清HBV DNA水平較治療時最低值升高1 log,可確定為臨床耐藥。接受拉米夫定治療的患者應每3~6個月監測1次耐藥情況;用阿德福韋酯或恩替卡韋治療患者,于治療1年后,應每6個月監測1次耐藥情況;對進展性肝病患者,更應經常監測 (即每3個月監測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