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α1的適應證為:
1.
慢性乙型肝炎:本藥是用來治療那些18歲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且患者的
肝病有代償性和有乙肝病毒復制(血清HBV-DNA陽性),在那些血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最少6個月,且有血清轉氨酶升高的患者所做的研究顯示,本藥治療后可產生病毒性緩解并使轉氨酶水平恢復正常。在一些作出應答的患者,本藥治療可除去血清表面抗原。臨床試驗提示當本藥與α干擾素聯用時可能比單用本藥或單用干擾素具有更高的應答率。治療慢性乙肝的推薦量是每針1.6 mg,皮下注射,每周二次,兩劑量大約相隔3-4日。治療應連續6個月(52針)期間不得中斷。假如本藥是與α干擾素聯合使用,應參考α干擾素處方資料內的劑量和注意事項,在聯合應用的臨床經驗上,當兩藥物在同一日使用時,一般上在早上給予本藥而在晚上給予干擾素。
2.作為免疫損害病者的免疫增強劑 免疫系統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者和老年病患,本藥可增強病者對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應答。作為病毒性疫苗增強劑使用,推薦劑量是1.6 mg皮下注射,每周二次,每次相隔3-4日,療程應持續4周(共8針),第一針應在疫苗后馬上給予。
用藥注意事項:
Tα1不應作肌注或靜注。應使用注射用水溶解后馬上皮注。
禁用于那些有對
Tα1或注射液內其它成份有過敏歷史的患者。因為本藥治療是通過增強患者的免疫功能,因此在那些行免疫抑制療法的病人(例如
器官移植受者)是禁用的,除非治療帶來的好處明顯地大于危險。
與其它免疫調節藥物同時給藥時應謹慎。不應與任何其它藥物混合作注射用。
當用來治療慢性乙肝時,治療期間定期評估肝功能,包括血清ALT、
白蛋白和膽紅素。治療完畢后應檢測HBeAg、HBsAg、HBV-DNA和ALT酶,且應在治療完畢后2、4和6個月檢測,因為病人可能在治療完畢后隨訪期內出現應答。
一般來說,藥品的耐受性良好。臨床試驗,沒有任何由于本藥引起副作用的報告,慢乙肝病人接受藥品治療時,可能ALT水平短暫上升到基礎值的兩倍(ALT波動)以上,當ALT波動發生時藥品通常繼續使用,除非有肝衰竭的癥狀和預兆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