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歐狄沃
- 藥品通用名: 納武利尤單抗注射液
- 歐狄沃規格:100mg/10mL(10mg/ml)*1瓶
- 歐狄沃單位:盒
- 歐狄沃價格
- 會員價格:
納武利尤單抗注射液(歐狄沃)說明書簡要信息:
【歐狄沃適應癥】
歐狄沃單藥適用于治療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陰性和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陰性、既往接受過含鉑方案化療后疾病進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歐狄沃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歐狄沃推薦劑量為3mg/kg,靜脈注射每2周一次,每次持續60分鐘,直至出現疾病進展或產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只要觀察到臨床獲益,應繼續歐狄沃治療,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觀察到非典型反應(例如最初幾個月內腫瘤暫時增大或出現新的小病灶,隨后腫瘤縮小)。如果患者臨床癥狀穩定或持續減輕,即使有疾病進展的初步證據,基于總體臨床獲益的判斷,可考慮繼續應用歐狄沃治療,直至證實疾病進展。
根據個體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暫停給藥或停藥。不建議增加或減少劑量。有關永久停用或暫停給藥的指南,請見表1所述。有關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管理的詳細指南(詳見注意事項)。
特殊人群
兒童人群
尚未確立歐狄沃在18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性和療效。老年人群
老年患者(≥65歲)無需調整劑量(參見藥理毒理和藥代動力學)。來自75歲或以上NSCLC患者的數據有限,不能就該人群得出相關結論。腎損傷
根據群體藥代動力學結果,輕或中度腎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參見藥代動力學)。重度腎損傷患者的數據有限,不能就該人群得出相關結論。
肝損傷
根據群體藥代動力學結果,輕或中度肝損傷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參見藥代動力學)。沒有對重度肝損傷患者進行歐狄沃的相關研究。重度(總膽紅素>3倍UIN和任何AST)肝損傷患者必須慎用歐狄沃。
給藥方法
歐狄沃僅供靜脈注射使用。在60分鐘時間靜脈輸往歐狄沃。輸注時所采用的輸液管必須配有一個無菌、無熱源、低蛋白結合的輸液管過濾器(孔徑0.2-1.2μm)。
歐狄沃不得采用靜脈推注或單次快速靜脈注射給藥。
歐狄沃可采用10mg/mL溶液直接輸注,或者采用注射用氯化鈉溶液<9mg/mL,0.9%)或注射用葡萄糖溶液(50mg/mL,5%)稀釋,濃度可低至1mg/mL。
【歐狄沃注意事項】
納武利尤單抗可引起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持續進行患者監測(至少至末次給藥后5個月),因為不良反應可能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期間或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停止后的任何時間發生。
對于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給予皮質類固醇。若使用皮質類固醇免疫抑制療法治療不良反應,癥狀改善后,需至少1個月的時間逐漸減量至停藥。快速減量可能引起不良反應惡化或復發。如果雖使用了皮質類固醇但仍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增加非皮質類固醇性免疫抑制治療。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劑量的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療期間,不可重新使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中,應使用預防性抗生素預防機會性感染。
若出現任何重度、復發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免疫相關性肺炎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中觀察到了重度肺炎或間質性肺病,包括致死病例(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是否有肺炎癥狀和體征,如放射學改變(例如,局部毛玻璃樣混濁、斑塊樣浸潤)、呼吸困難和缺氧。應排除感染和疾病相關性病因。
對于3級或4級肺炎,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應按照2-4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
對于2級(癥狀性)肺炎,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按照1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如果雖給予皮質類固醇但病情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將皮質類固醇劑量增加至2-4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并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免疫相關性結腸炎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中觀察到重度腹瀉或結腸炎(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是否有腹瀉和其他結腸炎癥狀,如腹痛和粘液便或血樣便。應排除感染和疾病相關性病因。
對于4級腹瀉或結腸炎,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按照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
對于3級腹瀉或結腸炎,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按照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如果雖給予皮質類固醇但病情惡化或無改善,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對于2級腹瀉或結腸炎,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若有持續腹瀉或結腸炎,應按照0.5-1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若需要)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如果雖給予皮質類固醇但病情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將皮質類固醇劑量增加至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并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免疫相關性肝炎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中觀察到重度肝炎(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是否有肝炎的癥狀和體征,如轉氨酶和總膽紅素升高。應排除感染和疾病相關性病因。
對于3級或4級轉氨酶或總膽紅素升高,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應按照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
對于2級轉氨酶或總膽紅素升高,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若該類實驗室數值持續升高,應按照0.5-1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若需要)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如果雖給予皮質類固醇但病情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將皮質類固醇劑量增加至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并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在一項晚期肝細胞癌研究中有262名患者接受了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其中23%感染HCV,25%感染HBV。慢性HBV感染患者需要同時應用有效的抗病毒治療以維持病毒載量<100IU/mL。根據這些數據,給予HCV或有效抗病毒治療的HBV感染患者應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的安全性特征與非感染患者相似。
免疫相關性腎炎或腎功能障礙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中觀察到重度腎炎或腎功能障礙(參見[不良反應])。應監測患者是否有腎炎和腎功能障礙的癥狀和體征。多數無癥狀患者出現血清肌酐升高。應排除疾病相關性病因。
對于4級血清肌酐升高,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按照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
對于2級或3級血清肌酐升高,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按照0.5-1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給予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如果雖給予皮質類固醇但病情惡化或無改善,則應將皮質類固醇劑量增加至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并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免疫相關性內分泌疾病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中觀察到重度內分泌病,包括甲狀腺功能減退、甲狀腺功能亢進、腎上腺功能不全(包括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垂體炎(包括垂體功能減退)、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癥酸中毒(參見[不良反應])。
應監測患者是否有內分泌病和高血糖的臨床癥狀和體征,以及是否有甲狀腺功能改變(治療開始時、治療過程中定期以及臨床評估提示需要時)。患者可能出現疲勞、頭痛、精神狀態改變、腹痛、不尋常的排便習慣和低血壓,或可能類似于腦轉移或基礎疾病等其他病因的非特異性癥狀。除非鑒別到了其他病因,否則應考慮內分泌病的癥狀和體征具有免疫相關性。
對于有癥狀性甲狀腺功能減退,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應根據需要開始甲狀腺激素代替治療。對于癥狀性甲狀腺功能亢進,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根據需要給予抗甲狀腺藥物。如果懷疑有甲狀腺急性炎癥,也應考慮按照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若需要)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應繼續監測甲狀腺功能,以確保采用適當的激素替代治療。對于危及生命的甲狀腺功能亢進或甲狀腺功能減退,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對于癥狀性2級腎上腺功能不全,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根據需要開始生理性皮質類固醇代替治療。對于重度(3級)或危及生命(4級)的腎上腺功能不全,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應繼續監測腎上腺功能和激素水平,以確保采用適當的皮質類固醇替代治療。
對于癥狀性2級或3級垂體炎,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根據需要開始激素代替治療。如果懷疑有垂體急性炎癥,也應考慮按照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開始皮質類固醇治療。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若需要)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對于危及生命的(4級)垂體炎,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應繼續監測垂體功能和激素水平,以確保采用適當的激素替代治療。
對于癥狀性糖尿病,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根據需要開始胰島素替代治療。應繼續監測血糖水平,以確保采用適當的胰島素替代治療。但對于危及生命的糖尿病,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免疫相關性皮膚不良反應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治療中觀察到重度皮疹。若出現3級皮疹,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若出現4級皮疹,則停用。重度皮疹時,應使用1-2mg/kg/天甲潑尼松當量給予高劑量皮質類固醇進行治療。
已經觀察到過罕見的史蒂文斯-約翰遜綜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癥(TEN)病例,其中有些甚至出現死亡結局。如果出現SJS或TEN的癥狀或體征,應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將患者轉至專科機構進行評估和治療。如果患者在納武利尤單抗使用中出現SJS或TEN,建議永久停用納武利尤單抗。患者在既往接受其他抗癌免疫激動劑治療中出現過嚴重或威脅生命的皮膚不良反應,應謹慎使用納武利尤單抗。
其他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
在不同劑量、給藥方案和腫瘤類型的臨床試驗中,有小于1%的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患者報告了以下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胰腺炎、葡萄膜炎、脫髓鞘、自身免疫性神經病變(包括面部和外展神經麻痹)、格林-巴利綜合征(Guillain-Barrésyndrome)、肌無力綜合征、腦炎、胃炎、結節病、十二指腸炎、肌炎、心肌炎和橫紋肌溶解癥。納武利尤單抗上市使用后已有伏格特-小柳-原田綜合征(Vogt-Koyanagi-Haradasyndrome)的病例報告。
對于疑似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應進行充分的評估以確認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據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應暫停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給予皮質類固醇。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質類固醇減量后重新開始納武利尤單抗治療。若出現任何復發的重度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關性不良反應,必須永久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
使用納武利尤單抗中已經報告罕見的肌肉毒性(肌炎、心肌炎和橫紋肌溶解癥),其中一些出現死亡結局。如果患者出現肌肉毒性的癥狀和體征,應對患者進行密切監測,將患者轉至專科部門進行評估并及時治療。根據肌肉毒性嚴重程度,應暫停或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并開始適當治療。
上市后接受PD-1抑制劑的患者,報告有實體器官移植排斥反應。接受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會增加實體器官移植排斥的風險。在此類患者中應考慮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的獲益/可能的器官排斥風險。
輸液反應
已經在納武利尤單抗臨床試驗中觀察到重度輸液反應(參見[不良反應])。如果出現重度或危及生命的輸液反應,必須停止納武利尤單抗治療,給予適當的藥物治療。出現輕或中度輸液反應的患者在接受納武利尤單抗治療時應給予密切監測,并依照輸液反應預防的本地治療指南預防用藥。
疾病特異性注意事項
非小細胞肺癌
基線體質狀況評分≥2、有活動性腦轉移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癥狀性間質性肺病的患者,以及在進入研究前曾接受過全身性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患者,排除在NSCLC臨床試驗之外(參見[藥物相互作用]和[臨床試驗])。因無相關數據,該類人群應在認真考慮個體可能的獲益/風險后慎用納武利尤單抗。
控制鈉攝入的患者
歐狄沃每毫升含0.1mmol(或2.5mg)鈉。在對控制鈉攝入的患者進行治療時,應考慮這一因素。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基于藥效學特性,納武利尤單抗不可能會影響駕駛和操作機器的能力。由于可能出現疲勞等不良反應(參見[不良反應]),因此,建議患者在駕駛或操作機器期間慎用歐狄沃,直至確定納武利尤單抗不會對其產生不良影響。
配伍禁忌
在沒有進行配伍性研究的情況下,歐狄沃不得與其他醫藥產品混合。歐狄沃不應與其它醫藥產品經相同的靜脈通道合并輸注。
【歐狄沃禁忌】
對活性成份或(成份)所列的任何輔料存在超敏反應的患者。
【歐狄沃性狀】
澄清至乳光,無色至淡黃色液體,可能存在少量(極少)顆粒。
【歐狄沃有效期】
未開封:36個月。
開封后:按照微生物學觀點,藥品一旦開封應立即進行輸注或稀釋輸注。配制后溶液按照微生物學觀點應立即使用藥品。如果配制后的溶液不能立即使用,歐狄沃穩定性研究表明,2~8°C避光可保存24小時,20~25°C室內光照下最多保存8小時(8小時包括給藥時間)。
【歐狄沃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S20180015?
【歐狄沃生產企業】
生產廠:Bristol-MyersSquibbHoldingsPharma,Ltd.Liability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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