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羅適應癥】
太羅用于治療2型
糖尿病。
單一服用太羅,并輔以飲食控制和運動,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
對于飲食控制和運動加服太羅或單一抗糖尿病藥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太羅可與二甲雙胍或磺酰脲類藥物聯合應用。對服用最大推薦劑量二甲雙胍或磺酰脲類藥物,且血糖控制不住的患者。太羅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藥物,則需在其基礎上聯合應用。
飲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療的措施之一。限制熱量、減輕體重和增加運動均有助于提高胰島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僅是2型糖尿病治療的基本治療,且可有效的保持藥物療效。在開始服用太羅前,應診治影響血糖控制的病癥,如感染。
【
太羅功能主治】
太羅用于治療2型糖尿病。單一服用太羅,并輔以飲食控制和運動,可控制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對于飲食控制和運動加服太羅或單一抗糖尿病藥物,而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太羅可與二甲雙胍或磺酰脲類藥物聯合應用。對服用最大推薦劑量二甲雙胍或磺酰脲類藥物,且血糖控制不住的患者。太羅不可替代原抗糖尿病藥物,則需在其基礎上聯合應用。飲食控制是2型糖尿病治療的措施之一。限制熱量、減輕體重和增加運動均有助于提高胰島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僅是2型糖尿病治療的基本治療,且可有效的保持藥物療效。在開始服用太羅前,應診治影響血糖控制的病癥,如感染。【
太羅用法用量】
口服,服藥與進食無關。糖尿病治療應個體化。單藥治療:初始劑量可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兩次口服。如對初始劑量反應不佳,可逐漸加量至一日兩片(8mg)。與磺酰脲類聯合用藥:初始劑量可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兩次口服。發生低血糖時,減少磺脲類用量。與二甲雙胍聯合用藥:初始劑量可為一日一片(4mg),每日一次或分兩次口服。12周后若空腹血糖控制不理想。劑量增加至一日兩片(8mg)。最大推薦劑量為每日兩片(8mg),每日一次或分兩次口服。
【
太羅注意事項】
根據國外對馬來酸羅格列酮的研究資料報道,使用太羅應注意以下事項:
1.心力衰竭
有心衰病史或心衰危險因素的患者禁用太羅。
羅格列酮與其他噻唑烷二酮類藥物類似,單用或與其他抗糖尿病藥物合用可引起液體潴留,有加重或導致充血性心衰的危險。開始使用羅格列酮和用藥劑量增加時,應監測患者心衰的癥狀和體征。如果上述癥狀或體征進一步發展,應根據現有治療標準對心衰進行控制。此外,應考慮停用羅格列酮或減少劑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級為I級和Ⅱ級)的患者接受羅格列酮治療發生心血管事件的危險增加。224位2型糖尿病且NYHA分級I和Ⅱ級(射血分數≤45%)的患者參加了為期52周、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超聲心動圖試驗,且患者仍接受原抗糖尿病和充血性心衰的治療。一個獨立委員會按照先前定義的標準對液體相關事件(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因心血管原因住院事件進行了盲態評估。除定義的不良事件外,研究者也報告了其他心血管不良事件。盡管觀察到射血分數較基線無治療差異,在治療52周與安慰劑比較,觀察到羅格列酮治療組有更多的心血管事件(參見表1)。
表1:NYHA分級I和II級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接受羅格列酮或安慰劑(附加原抗糖尿病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治療)的突發心血管不良事件
事件 羅格列酮
N=110
n(%) 安慰劑
N=114
n(%)
已定義事件
心血管原因死亡 5(5%) 4(4%)
充血性心力衰竭惡化
—住院過夜
—住院未過夜 7(6%)
5(5%)
2(2%) 4(4%)
4(4%)
0(0%)
水腫新發或惡化 28(25%) 10(9%)
呼吸困難新發或惡化 29(26%) 19(17%)
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藥物增加 36(33%) 20(18%)
心血管原因住院* 21(19%) 15(13%)
研究者報告,未定義的事件
缺血性不良事件 10(9%) 5(4%)
—心肌梗死
—心絞痛 5(5%)
6(5%) 2(2%)
3(3%)
*包括任何由于心血管原因引起的住院
在2型糖尿病患者的長期、心血管終點試驗(RECORD)中,羅格列酮組心力衰竭的發病率增高[治療組2.7%(61/2220),對照組1.3%(29/2227),HR2.10(95%CI:1.35,3.27)]。
尚未在對照臨床試驗中對出現急性冠脈綜合征的患者進行研究。鑒于有急性冠狀動脈事件的患者中有可能發生心衰,所以出現急性冠狀動脈事件的患者不推薦使用羅格列酮,這種急性事件期間要考慮停用羅格列酮。
未進行嚴重心衰患者(NYHA分級為Ⅲ級和Ⅳ級的患者和急性心衰患者)的臨床研究。
馬來酸羅格列酮聯合胰島素治療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在羅格列酮加用胰島素的臨床試驗中,羅格列酮增加充血性心力衰竭風險。不建議羅格列酮與胰島素合用。
7項持續時間從16至26周的隨機雙盲對照試驗被納入了薈萃分析,2型糖尿病患者隨機分入羅格列酮與胰島素合用組(N=1018)或胰島素組(N=815)。在這7項試驗中,使用胰島素患者增加羅格列酮治療。這些試驗包括了長期糖尿病患者(中位病程12年),很多患者之前就患有其他疾病,包括周圍神經病變、視網膜病變、缺血性心臟病、血管疾病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羅格列酮加胰島素組和胰島素組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總病例數分別為23例(2.3%)和8例(1.0%)。
比較馬來酸羅格列酮與吡格列酮在老年糖尿病患者的觀察性研究中的心力衰竭:三項老年糖尿病患者(65歲及以上)的觀察性研究發現,羅格列酮較吡格列酮顯著增加心力衰竭(需住院治療)的風險。另一個針對平均年齡54歲的患者,其中還包括一個>65歲的亞群的觀察研究,發現無論是急診室還是住院治療,老年人亞群使用羅格列酮和吡格列酮相比,心力衰竭風險的升高無統計學意義。
2.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
根據長期、前瞻性、隨機對照的羅格列酮與二甲雙胍或磺脲類藥物的臨床試驗數據,特別是一項心血管終點試驗(RECORD),觀察到在總體死亡或主要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及其單項指標上無差異。一項主要針對短期臨床試驗的薈萃分析顯示:與安慰劑相比,羅格列酮增加心肌梗死的風險。
馬來酸羅格列酮的大規模長期前瞻性隨機對照試驗中的心血管事件:RECORD是一項前瞻性設計的心血管終點試驗(平均隨訪5.5年;4447例患者),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將羅格列酮加二甲雙胍或磺脲類(羅格列酮組n=2220)與二甲雙胍加磺脲類(對照組n=2227)進行對照研究。用非劣效的統計方法,以心血管疾病住院或心血管死亡為主要終點,結果證明羅格列酮組與對照組比較,在心血管事件發生率或死亡率上總體風險沒有增加[HR0.99(95%CI:0.85,1.16)]。總體死亡率與MACE的風險比與主要終點的風險一致,95%CI也同樣排除了羅格列酮組增加20%風險的可能性。MACE的單項指標風險比為:腦卒中0.72(95%CI:0.49,1.06),心肌梗死1.14(95%CI:0.80,1.63)和心血管死亡0.84(95%CI:0.59,1.18)。
RECORD的結果與早期的2項長期、前瞻性、隨機對照研究結果一致(每項試驗>3年;總計9620例患者)(見圖1)。在糖耐量異常患者試驗(DREAM試驗)中,雖然受試者被隨機分配到羅格列酮聯合雷米普利組比隨機分配到單用雷米普利組心血管事件發生率高,但羅格列酮組和安慰劑組相比,在MACE和單項指標上均無顯著差異。對口服單藥治療(ADOPT試驗)的2型糖尿病患者,就MACE指標,羅格列酮與二甲雙胍或磺脲類組之間觀察到的差異無統計學意義。
圖1長期臨床試驗中馬來酸羅格列酮組與對照組的MACE、心肌梗死和總體死亡率的風險比
52項臨床試驗的心血管事件:在52項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的薈萃分析(平均時間6個月)中,顯示羅格列酮與合并后的對照組相比,心肌梗死的發生風險升高有統計學意義[0.4%與0.3%;OR1.8(95%CI:1.03,3.25)],而在復合終點(MACE)上沒有統計學意義(1.44,95%CI:0.95,2.20)。在安慰劑對照的試驗中,羅格列酮增加了心肌梗死的風險[0.4%和0.2%,OR2.23(95%CI:1.14,4.64)],但不增加復合終點事件風險[0.7%和0.5%,OR1.53(95%CI:0.94,2.54)]。在陽性對照試驗中,羅格列酮沒有增加心肌梗死或復合終點事件的風險。
馬來酸羅格列酮與吡格列酮觀察性研究的死亡率:三項針對老年糖尿病患者(65歲及以上)的觀察性研究顯示,與吡格列酮相比,羅格列酮增加全因死亡率的風險具有統計學意義。一項患者平均年齡為54歲的觀察性研究顯示,使用羅格列酮與吡格列酮治療的患者全因死亡率沒有差異,類似的結果也出現在大于65歲患者的亞群中。一項小型、前瞻性、觀察性研究發現,服用羅格列酮的患者心血管死亡率和全因死亡率與吡格列酮相比沒有統計學差異。
3.水腫
水腫患者應慎用羅格列酮。在健康志愿者參加的臨床試驗中,受試者服用羅格列酮8毫克/日,一日一次,連續服用8周。結果表明,與安慰劑組相比,給藥組平均血容量增加具有統計學意義。
由于噻唑烷二酮類藥物(包括羅格列酮)可引起液體潴留,故有加重或導致充血性心衰的危險。有心衰病史或心衰危險因素的患者禁用羅格列酮。
在2型糖尿病患者參加的對照臨床試驗中,服用羅格列酮的患者有出現輕至中度水腫的報道,且可能與劑量相關。已經存在水腫患者如果開始用胰島素與羅格列酮聯合治療,則發生水腫相關不良事件的可能性增加。
4.體重增加
羅格列酮單用和與其他降糖藥合用可出現體重增加,且具有劑量相關性(見表2)。體重增加的機制尚不清楚,但有可能為體液潴留和脂肪重新分布的共同作用的結果。
表2.馬來酸羅格列酮臨床試驗中體重(kg)較基線值的變化情況
治療時間 對照組 馬來酸羅格列酮4mg 馬來酸羅格列酮
8mg
中位數
(上下四分位數) 中位數
(上下四分位數) 中位數
(上下四分位數)
單一治療
26周 安慰劑 -0.9(-2.8,0.9)
n=210 1.0(-0.9,3.6)
n=436 3.1(1.1,5.8)
n=439
52周 磺酰脲類 2.0(0,4.0)
n=173 2.0(-0.6,4.0)
n=150 2.6(0,5.3)
n=157
聯合治療
磺酰脲類 24-26周 磺酰脲類 0(-1.3,1.2)
n=1,155 2.2(0.5,4.0)
n=613 3.5(1.4,5.9)
n=841
二甲雙胍 26周 二甲雙胍 -1.4(-3.2,0.2)
n=175 0.8(-1.0,2.6)
n=100 2.1(0,4.3)
n=184
胰島素 26周 胰島素 0.9(-0.5,2.7)
n=162 4.1(1.4,6.3)
n=164 5.4(3.4,7.3)
n=150
磺酰脲類+二甲雙胍 26周 磺酰脲類XxX二甲雙胍 0.2(-1.2,1.6)
n=272 2.5(0.8,4.6)
n=275 4.5(2.4,7.3)
n=276
羅格列酮上市后,臨床試驗中罕見觀察到的體重異常快速增加的報道。出現體重異常增加的患者應評估液體蓄積和容量相關的事件,如過度水腫及充血性心衰。
一項為期4—6年的新診斷2型糖尿病患者單藥治療的對照臨床試驗(ADOPT)中,患者之前未接受抗糖尿病藥物治療,第4年時與基線相比,服用羅格列酮的患者體重增加值的中位數為3.5kg(上下四分位數分別為:0.0,8.1),服用格列本脲的患者體重增加值的中位數為2.0kg(上下四分位數分別為:-1.0,4.8),服用二甲雙胍的患者體重增加值的中位數為-2.4kg(上下四分位數分別為:-5.4、0.5)。
在為期24周的兒科研究中,10—17歲的患者用羅格列酮4—8mg每日一次進行治療,報告體重增加值的中位數為2.8kg(上下四分位數分別為:0.0,5.8)。
5.肝臟反應
患者開始服用羅格列酮前應檢測肝臟轉氨酶,服藥后根據醫囑定期復查肝酶。若2型糖尿病患者血清轉氨酶升高(ALT>正常上限的2.5倍時),則不應服用羅格列酮。對于羅格列酮治療前或治療中肝酶略高(ALT≤2.5倍正常上限)的患者,應分析其肝酶升高的原因。對肝酶輕度升高的患者,服用羅格列酮應慎重,適當縮短臨床隨訪時間,檢測肝臟轉氨酶,以確定肝酶升高是否緩解或加重。如果服用羅格列酮的患者ALT大于正常上限3倍時,則需盡快復查肝酶。若復查結果肝酶仍大于正常值上限3倍以上時,則應停止服用羅格列酮。
如果患者出現肝功能異常征兆,如不明原因的惡心、嘔吐、腹痛、乏力、厭食或尿色加深,應檢測肝酶。是否繼續使用羅格列酮治療取決于臨床及實驗室數據結果評價。如出現黃疸,則需停藥。
6.黃斑水腫
上市后在一些服用羅格列酮或噻唑烷二酮類藥物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報告了黃斑水腫。一些患者主訴視物模糊和視力下降,但是一些患者是經常規眼科檢查所診斷。在黃斑水腫診斷時,大多數患者伴有外周水腫。一些患者停服噻唑烷二酮類藥物后,黃斑水腫改善。糖尿病患者應該進行常規的眼科檢查。另外,如果糖尿病患者出現視力障礙,應該立即去眼科就診。
7.骨折
長期研究(ADOPT和RECORD)顯示,服用羅格列酮的患者骨折發生率升高,特別是女性患者。發生率的升高主要見于服用羅格列酮治療的第一年后,并持續存在于長期治療期間。大多數骨折發生于服用羅格列酮的女性患者,主要為上臂和手足骨折。骨折的部位不同于絕經后骨質疏松癥(如髖關節或脊柱)導致的骨折。其他試驗表明,這種風險可能也發生于男性,但女性骨折的風險比男性高。應考慮患者接受羅格列酮治療的骨折風險,并注意按現行的診療常規評估和維護患者的骨健康。
8.血液系統
羅格列酮可致成年患者的平均血紅蛋白和紅細胞壓積下降,且與劑量相關。上述變化可能與羅格列酮治療后引起的血容量增加有關。
9.糖尿病和血糖控制
羅格列酮與其他降糖藥合用時,患者有發生低血糖的危險,必要時可減少合用藥物的劑量。
應定期進行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紅蛋白檢測,以監測治療的效果。
10.排卵
羅格列酮與其他噻唑烷二酮類藥物一樣,可使絕經前期無排卵的婦女恢復排卵。因而,服用該藥增加這些患者妊娠的風險。建議絕經前婦女采取避孕措施。由于尚未進行與此相關的臨床研究,因此其發生率尚未知。
雖然在臨床前研究中可見激素失調,但此發現的臨床意義尚未知。如出現未預期的月經紊亂,則應評估繼續使用羅格列酮是否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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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羅禁忌】
對太羅或其中成分過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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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羅性狀】
太羅為白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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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羅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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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羅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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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羅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太極集團重慶涪陵制藥廠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重慶市涪陵區太極大道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