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品名稱: 利普卓
- 藥品通用名: 奧拉帕利片
- 利普卓規格:150mg*56片
- 利普卓單位:盒
- 利普卓價格
- 會員價格:
奧拉帕利片(利普卓)說明書簡要信息:
【利普卓適應癥】
利普卓適用于:
攜帶胚系或體細胞BRCA突變的(gBRCAm或sBRCAm)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線含鉑化療達到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后的維持治療。
鉑敏感的復發性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鉑化療達到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后的維持治療。
【利普卓用法用量】
利普卓應在有抗腫瘤藥物使用經驗的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BRCA突變檢測
在不同研究中已使用當地或中心實驗室通過血液和/或腫瘤樣本得到的BRCA1/2突變檢測結果。根據所采用的檢測方法以及國際分類共識,已將BRCA1/2突變歸類為有害/疑似有害或致病/可能致病。
在開始使用奧拉帕利用于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的一線維持治療之前,必須采用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檢測方法,確認患者存在有害或疑似有害的胚系和/或體細胞BRCA1/2突變。
在使用奧拉帕利對含鉑化療后達到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的復發性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進行維持治療之前,無需進行BRCA1/2突變檢測。
推薦劑量
利普卓有150mg和100mg規格。
推薦劑量為300mg(2片150mg片劑),每日2次,相當于每日總劑量為600mg。
100mg片劑用于劑量減少時使用。
患者應在含鉑化療結束后的8周內開始利普卓治療。
療程
BRCA突變的晚期卵巢癌的一線維持治療:
BRCA1/2突變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可持續治療至疾病進展、發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應、或完成2年治療。2年治療后,完全緩解(影像學無腫瘤證據)的患者應停止治療,影像學顯示有腫瘤且臨床醫生認為患者能從持續治療中進一步獲益的情況下可以繼續治療超過2年。
鉑敏感的復發性卵巢癌的維持治療:
對于鉑敏感復發性上皮性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持續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發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反應。
給藥方法
口服給藥。利普卓應整片吞服,不應咀嚼、壓碎、溶解或掰斷藥片。利普卓在進餐或空腹時均可服用。
漏服
如果患者漏服一劑藥物,應按計劃時間正常服用下一劑量。
劑量調整
針對不良事件
為處理不良事件,比如惡心、嘔吐、腹瀉、貧血等,可考慮中斷治療或減量。
如果需要減量,推薦劑量減至250mg(1片150mg片劑,1片100mg片劑),每日服用2次(相當于每日總劑量為500mg)。
如果需要進一步減量,則推薦劑量減至200mg(2片100mg片劑),每日服用2次(相當于每日總劑量為400mg)。
合并使用細胞色素P450(CYP)3A抑制劑
在使用利普卓時,不推薦合并使用強效或中效CYP3A抑制劑,應考慮其他替代藥物。如果必須合并使用強效CYP3A抑制劑,推薦將利普卓劑量減至100mg(1片100mg片劑),每日2次(相當于每日總劑量為200mg)。如果必須合并使用中效CYP3A抑制劑,推薦將利普卓劑量減至150mg(1片150mg片劑),每日2次(相當于每日總劑量為300mg)(見[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用藥
腎功能損害:
輕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51-80mL/min)的患者可使用利普卓,且無需調整劑量;對于中度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31-50mL/min)的患者,利普卓的推薦劑量為200mg(2片100mg片劑),每日2次(相當于每日總劑量為400mg);尚無利普卓用于重度腎功能損害或終末期腎病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安全性和藥代動力學數據,不推薦使用利普卓(見[藥代動力學])。
肝功能損害:
輕度或中度肝功能損害(Child-Pugh分級A或B)患者可使用利普卓,無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尚無利普卓用于重度肝功能損害(Child-Pugh分級C)患者的安全性和藥代動力學數據,不推薦使用利普卓(見[藥代動力學])。
兒童或青少年:
尚未確立利普卓在兒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療效,不推薦兒科患者用藥。
老年人(>65歲):
老年患者無需調整起始劑量。針對75歲及以上患者的臨床數據有限。
【利普卓注意事項】
血液學毒性
在接受利普卓治療的患者中報告了血液學毒性,包括輕度或中度(CTCAE1級或2級)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癥、血小板減少癥和淋巴細胞減少癥的臨床診斷和/或實驗室檢查結果。
既往抗腫瘤治療引起的血液學毒性未恢復之前(血紅蛋白、血小板和中性粒細胞水平應恢復至≤CTCAE1級),患者不應開始利普卓治療。在治療最初的12個月內,推薦在基線進行全血細胞檢測,隨后每月監測一次,之后定期監測治療期間出現的具有臨床意義的參數變化(見[不良反應])。
如果患者出現重度或輸血依賴性的血液學毒性,應中斷治療,并且應進行相關的血液學檢測。如果利普卓給藥中斷4周后血液指標仍存在臨床異常,則推薦骨髓分析和/或血細胞遺傳學分析。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臨床研究(包括長期生存隨訪)中,接受利普卓單藥治療的患者中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MDS/AML)的發生率<1.5%。大多數事件的結局為死亡。在發生MDS/AML的患者中,奧拉帕利治療持續時間為<6個月至>2年不等,更長暴露時間的數據有限。所有患者均存在導致MDS/AML的潛在因素,且既往均接受過鉑類化療。
部分患者還接受過其它DNA損傷藥物的治療以及放療。絕大多數患者為gBRCA1/2突變攜帶者。gBRCA1突變和gBRCA2突變患者中的MDS/AML病例發生率相似(分別為1.7%和1.4%)。其中部分患者既往有腫瘤或骨髓發育不良的病史。如果奧拉帕利片治療期間確診患MDS和/或AML,建議應停止奧拉帕利片治療,并對患者進行適當治療。
非感染性肺炎
臨床研究中接受利普卓單藥治療的患者中,非感染性肺炎(包括結局為死亡的事件)的發生率<1.0%。所報告的非感染性肺炎臨床表現不一,并受許多發病誘因(肺癌和/或肺轉移癌、基礎肺疾病、吸煙史和/或既往化療和放療史)影響。如果患者出現新的或加重的呼吸系統癥狀,如呼吸困難、咳嗽和發熱,或胸部影像學結果異常,則暫時中斷治療,并馬上開始相關檢查。如果確診為非感染性肺炎,則應停止治療,并對患者進行適當治療。
胚胎-胎兒毒性
根據利普卓的作用機制(聚ADP核糖聚合酶抑制)及動物試驗,當妊娠女性服用利普卓時,會對胎兒造成傷害。在大鼠中進行的臨床前研究顯示,奧拉帕利對胚胎-胎仔生存具有不良作用。在暴露量低于推薦的人體劑量即300mg,每日2次的情況下,可誘發嚴重胎仔畸形。在妊娠期間不應服用利普卓。如果患者在服用藥物期間懷孕,應告知患者利普卓對胎兒潛在的危害。建議告知育齡期女性在治療期間以及最后一次服藥后6個月內必須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建議告知男性患者及其育齡期女性伴侶在治療期間以及最后一次服藥后3個月內必須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并且不能捐獻精子(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與其他藥品的相互作用
不推薦利普卓與強效或中效CYP3A抑制劑合并使用(見[用法用量])。如果必須合并使用強效或中效CYP3A抑制劑,則應減小劑量(見[用法用量])。
不推薦利普卓與強效或中效CYP3A誘導劑合并使用。對于已接受利普卓治療的患者,如果需要接受強效或中效CYP3A誘導劑治療,開具處方的醫生應意識到利普卓療效可能會顯著降低(見[藥物相互作用])。
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尚未進行奧拉帕利對駕駛和操作機器能力影響的研究。然而,在利普卓治療期間,報告了虛弱、疲乏和頭暈,出現這些癥狀的患者應謹慎駕駛或操作機器。
對QT間期的影響
119名患者300mg單次給藥以及109名患者300mg每日2次多次給藥后,評估奧拉帕利對心臟復極化的影響。未發現奧拉帕利對QT間期有臨床相關作用。
【利普卓禁忌】
對藥物活性成分或任何輔料成份過敏者禁用。治療期間和末次給藥后1個月內停止哺乳(參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利普卓性狀】
利普卓為薄膜衣片
150mg:綠色至綠/灰色、橢圓形、雙凸片,一面刻有“OP150”,另一面空白。
100mg:黃色至深黃色、橢圓形、雙凸片,一面刻有“OP100,另一面空白。
【利普卓有效期】
36個月
【利普卓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80049
【利普卓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AstraZenecaAB
生產廠:AbbVieLimited
這有奧拉帕利片(利普卓)說明書/副作用/效果、不良反應、適應癥、生產企業、性狀、用法用量、批準文號、有效期禁忌癥及其價格等信息,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您
【咨詢專科藥師】